【吉林】中国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电子作业票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电子作业票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00元/座,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电子作业票系统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电子作业票系统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21日08时30分到2021年12月23日16时00分购买报价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12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年12月2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中国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便利店盘点、督导项目选商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词电子作业票系统建设项目,已通过OA系统内部签报“关于聘用专业化盘点公司对便利店进行盘点业务的请示”批准实施,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中国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电子作业票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内容:
1.对吉林石油分公司全省151座便利店、1座中央仓开展盘点、督导服务工作.每季度盘点-次,每次盘点具体加油站数量以甲方确认为准。1座中央仓盘点费用按照2座加油站计。
2.出具项目实施方案,整套方案专业、完整、具备可行性.
3.开展专项检查,包括但不限于门店资金、电子券营销情况以及尾气液、燃油宝等重点商品的检查.
4.出具盘点、督导结果并根据盘点、督导结果,向选商单位出具报表、分析材料,并可提供相关整改意见及措施.
三、服务要求:
1.参选单位须具有大中型连锁便利店盘点项目的类似业绩,箭提供相关证明或合同.
2.参选单位须保证盘点数据的准确性,单个便利店商品盘点错误率不得超过1%。
3.参选单位须向选商单位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整套方案专业、完整、具备可行性,经选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4.参选单位可根据选商单位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如门店资金、电子券情况以及尾气液、燃油宝等重点商品的检查.
5.参选单位须根据盘点.督导结果,向选商单位出具报表、分析材料,并可提供相关整改意见及措施.
上述服务要求条件均以承诺书型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在初步评审环节以承诺书为审查内容,服务要求全部承诺同意的方可通过初步评审.
四、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
2.已有过便利店盘点、督导业务合作案例,以业务合同资料证明,需响应单位提供全部应用案例,最终如果出现报价一致,以应用案例多的作为中选单位.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休投标.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电子作业票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00元/座,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电子作业票系统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电子作业票系统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21日08时30分到2021年12月23日16时00分购买报价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12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年12月2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中国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便利店盘点、督导项目选商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词电子作业票系统建设项目,已通过OA系统内部签报“关于聘用专业化盘点公司对便利店进行盘点业务的请示”批准实施,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中国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电子作业票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内容:
1.对吉林石油分公司全省151座便利店、1座中央仓开展盘点、督导服务工作.每季度盘点-次,每次盘点具体加油站数量以甲方确认为准。1座中央仓盘点费用按照2座加油站计。
2.出具项目实施方案,整套方案专业、完整、具备可行性.
3.开展专项检查,包括但不限于门店资金、电子券营销情况以及尾气液、燃油宝等重点商品的检查.
4.出具盘点、督导结果并根据盘点、督导结果,向选商单位出具报表、分析材料,并可提供相关整改意见及措施.
三、服务要求:
1.参选单位须具有大中型连锁便利店盘点项目的类似业绩,箭提供相关证明或合同.
2.参选单位须保证盘点数据的准确性,单个便利店商品盘点错误率不得超过1%。
3.参选单位须向选商单位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整套方案专业、完整、具备可行性,经选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4.参选单位可根据选商单位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如门店资金、电子券情况以及尾气液、燃油宝等重点商品的检查.
5.参选单位须根据盘点.督导结果,向选商单位出具报表、分析材料,并可提供相关整改意见及措施.
上述服务要求条件均以承诺书型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在初步评审环节以承诺书为审查内容,服务要求全部承诺同意的方可通过初步评审.
四、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
2.已有过便利店盘点、督导业务合作案例,以业务合同资料证明,需响应单位提供全部应用案例,最终如果出现报价一致,以应用案例多的作为中选单位.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休投标.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