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与决定论
(2007-01-10 19: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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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材料
自由意志与决定论
自由意志,英文中叫free will,也就是说是不受限制的意志。它认为,我们的选择最终取决于我们自己,我们可以行使自己的意思,不受任何外在的干扰、限制、完全自由自在的发挥一己的意思。而决定论认为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无一例外地由该事物或事件存在或发生之前的先决条件以及自然规律所唯一地确定。
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核心问题就在于它们是否相容。关于这个问题人们有不同的观点,主要有三种:
强决定论(又称为不相容论)认为人类不能根据自己意愿去选择想要作的事情,所有事情都是被决定的。自由只是幻觉。代表人物传统上有牛顿、拉普拉斯、霍尔巴赫、达尔文、马克思等。现代科学上有爱因斯坦,生物学上则有基因决定论者(如社会生物学家威尔逊和道金斯)。很显然这一主张从自然科学上得到了很广泛的支持。
相容论(或称弱决定论)认为自由意志和决定论的主张是彼此相容的。一个事件可以同是物理的因果和意志选择的结果。传统上代表人物有霍布斯,休谟,康德(有人将他归入自由意志论)。现代则有斯特劳森,波普尔和塞尔等。相容论在哲学上被得到不少认可,因为它的主张综和了自然科学和日常直觉。
另外还有一种“假问题论”,这一主张认为自由意志和决定论是一个假问题。只要能分析清楚像“因果”、“决定”和“自由”这些含混概念,问题便会随之消失。代表人物有早期分析哲学家,奎因等。
下面我进入正式的分析。(不过只是我个人的观点)
首先,我们究竟有没有自由意志呢?如果说没有,人类所需要承担道德责任的行为就成为一个问题,举个通俗的例子来说,杀人犯就不应该被处决。因为自由意志既是个人所决定的,个人也必须向其自由意志负责。如果人没有自由意志,一切都是由先决条件和自然规律决定的,这样来说人就等同于已设定好程序的机器,按照某种程序来运行。那么人们还需要为自身的行为承担责任吗?
如果说人类有自由意志呢?
举个例子来说,当你某天有课时,从理论上来说你可以选择逃课,也可以选择不逃,不受任何与你意志相违背的强迫,没有人拿刀架在你脖子上让你选择。也就是说外界可以提供给我们自由选择的权力,我们能够依照自己的意志来自由选择。但是结合决定论来看,问题就出来了。按照决定论的理论来讲,人类是不可能拥有自由意志的,因为所谓的“自由意志”已经是受到基因,环境等等因素的影响,是由这些先决条件给决定好的。也就是说,你会选择逃课还是不逃课,这个意志也是决定了的。一切都是板上钉钉,当你为自由自主的选择而沾沾自喜的时候,你已经落入了决定论的框框,因为你做这样的选择是必然的,一切都是被事先预订了,毫无神秘性可言。现代科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决定论,生物学,化学领域的很多发现都预示着人类是不可能拥有自由意志的,因为人类的发现越来越多地把看似混乱的事情变成有规律的事情,这就必然导致事物向着决定论的方向发展,也就是说,之前我们认为很神秘的有千变万化的事情其实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规律决定了的唯一的指向。
看上去科学的发展把这个问题的答案导向了决定论,但是我这里所说的科学的发展也不过就是目前为止科学发展的成就。事实上我们无法或很难认识全面的世界,因为知识总是有限的,所以虽然有关自由意志的争论会越来越偏向决定论,但是永远不会被完全证实。强决定论者认为每个人所做的事情都是事先定好的,但是不可否认每个人都可以随时做出选择,并且是自由做出的。对此具有庞大自然科学家阵营的强决定论者又会说,如果你知道这个人的一切,例如他所受的教育,他的身世背景,他所处的环境,他所经历的一切一切,那么你就能预知他的行为。对于这种观点,我承认是有道理的,的确是这样。但是问题是你根本不可能了解到有关他的所有这些细节。因为这种观点的前提是有那样先进的科学作为后盾,使你能够了解到这些先决条件,但科学并未发展到这一步。这个世界所有事物可能最终是被决定的。 但由于我们不可能拥有全部资料和算法,这便构成了自由意志的起源。
(2007-01-10 19: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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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意志与决定论
自由意志,英文中叫free will,也就是说是不受限制的意志。它认为,我们的选择最终取决于我们自己,我们可以行使自己的意思,不受任何外在的干扰、限制、完全自由自在的发挥一己的意思。而决定论认为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无一例外地由该事物或事件存在或发生之前的先决条件以及自然规律所唯一地确定。
自由意志与决定论的核心问题就在于它们是否相容。关于这个问题人们有不同的观点,主要有三种:
强决定论(又称为不相容论)认为人类不能根据自己意愿去选择想要作的事情,所有事情都是被决定的。自由只是幻觉。代表人物传统上有牛顿、拉普拉斯、霍尔巴赫、达尔文、马克思等。现代科学上有爱因斯坦,生物学上则有基因决定论者(如社会生物学家威尔逊和道金斯)。很显然这一主张从自然科学上得到了很广泛的支持。
相容论(或称弱决定论)认为自由意志和决定论的主张是彼此相容的。一个事件可以同是物理的因果和意志选择的结果。传统上代表人物有霍布斯,休谟,康德(有人将他归入自由意志论)。现代则有斯特劳森,波普尔和塞尔等。相容论在哲学上被得到不少认可,因为它的主张综和了自然科学和日常直觉。
另外还有一种“假问题论”,这一主张认为自由意志和决定论是一个假问题。只要能分析清楚像“因果”、“决定”和“自由”这些含混概念,问题便会随之消失。代表人物有早期分析哲学家,奎因等。
下面我进入正式的分析。(不过只是我个人的观点)
首先,我们究竟有没有自由意志呢?如果说没有,人类所需要承担道德责任的行为就成为一个问题,举个通俗的例子来说,杀人犯就不应该被处决。因为自由意志既是个人所决定的,个人也必须向其自由意志负责。如果人没有自由意志,一切都是由先决条件和自然规律决定的,这样来说人就等同于已设定好程序的机器,按照某种程序来运行。那么人们还需要为自身的行为承担责任吗?
如果说人类有自由意志呢?
举个例子来说,当你某天有课时,从理论上来说你可以选择逃课,也可以选择不逃,不受任何与你意志相违背的强迫,没有人拿刀架在你脖子上让你选择。也就是说外界可以提供给我们自由选择的权力,我们能够依照自己的意志来自由选择。但是结合决定论来看,问题就出来了。按照决定论的理论来讲,人类是不可能拥有自由意志的,因为所谓的“自由意志”已经是受到基因,环境等等因素的影响,是由这些先决条件给决定好的。也就是说,你会选择逃课还是不逃课,这个意志也是决定了的。一切都是板上钉钉,当你为自由自主的选择而沾沾自喜的时候,你已经落入了决定论的框框,因为你做这样的选择是必然的,一切都是被事先预订了,毫无神秘性可言。现代科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决定论,生物学,化学领域的很多发现都预示着人类是不可能拥有自由意志的,因为人类的发现越来越多地把看似混乱的事情变成有规律的事情,这就必然导致事物向着决定论的方向发展,也就是说,之前我们认为很神秘的有千变万化的事情其实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规律决定了的唯一的指向。
看上去科学的发展把这个问题的答案导向了决定论,但是我这里所说的科学的发展也不过就是目前为止科学发展的成就。事实上我们无法或很难认识全面的世界,因为知识总是有限的,所以虽然有关自由意志的争论会越来越偏向决定论,但是永远不会被完全证实。强决定论者认为每个人所做的事情都是事先定好的,但是不可否认每个人都可以随时做出选择,并且是自由做出的。对此具有庞大自然科学家阵营的强决定论者又会说,如果你知道这个人的一切,例如他所受的教育,他的身世背景,他所处的环境,他所经历的一切一切,那么你就能预知他的行为。对于这种观点,我承认是有道理的,的确是这样。但是问题是你根本不可能了解到有关他的所有这些细节。因为这种观点的前提是有那样先进的科学作为后盾,使你能够了解到这些先决条件,但科学并未发展到这一步。这个世界所有事物可能最终是被决定的。 但由于我们不可能拥有全部资料和算法,这便构成了自由意志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