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吧 关注:2,834,451贴子:58,906,539
  • 2回复贴,共1

大力出奇迹——NG AUDIO 大力神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熟悉我的朋友们,肯定知道,我是NG AUDIO家静电混合系列的忠实粉丝。这不,NG家又出了新的静电混合,我就立马入手把玩了。这次混合的单元还是别家并没有使用过的,除了动圈和动铁还可以混合什么呢?NG告诉了我们他们的答案,那就是平板!!!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1-07-31 21:26回复
    有别于Khaos、Eurus、Chronos,大力神没有了私模定制。只有公模版本,而且面板不可选,只有默认的蓝色贝壳花纹,腔体黑色带点透明的。不知道是因为大力神价格较为便宜的原因,还是吴总认为公模已经足够优秀了?
    言归正传,大力神开箱环节跟之前的NG是没啥太大区别的。同Chronos一样,也是红色的金属收纳盒。不换线的话,是可以很好的收纳大力神进去。如果更换升级线的话,就得换一个收纳盒才行了。说起收纳盒,一直有给吴总建议换一种收纳盒,dignis的就不错,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考虑之后换一种?这种金属的确实比较少用到。
    说起来,这次大力神首发的用户们都可以得到一个NG AUDIO定制的保温杯。看来吴总也认为玩家们应当适当养生?哈哈,听着NG耳塞,喝着枸杞茶,美滋滋。
    对于NG的情怀,其实得追溯到他们的第一只静电混合塞子,Eurus去了。那还是2019年的时候,那时也刚认识钟SIR不久,也是他拿过NG代理权后的不久。他很推崇这枚塞子,也很自信,前后也经过改良。当时初听就一耳朵喜欢上了那个流行的味道,随后就粉上了NG家的静电混合系列,之后的也都一个没落下。到现在一共四枚,正好2公2私,Chronos和Khaos私模,Eurus和大力神公模。从动铁+静电的混合,到动圈+动铁+静电混合。直到今天的大力神,平板+动铁+静电的混合。吴总对于静电混合耳塞的研究一直在进步,之前的三枚价格都略高一点。而这次的大力神,吴总把价格已经压到了6K内,这是我最初没想到的。不过,这种价格也能让更多的玩家们来接触到NG这个品牌,也是很不错的。
    只有公模版本的大力神,佩戴几何?就用原装耳塞套来说,目前除了我本人还有另外三个朋友尝试过,均能完美佩戴。久戴不累,没有咯耳朵的情况出现,也并没有张耳朵。我最长时间佩戴是两个小时左右,结束时,耳朵依旧很舒服。原线同eurus和khaos的原线一致,纤细带一丝丝硬度,佩戴算是比较优良的。而针对大力神的声音来说,我换了几条线进行尝试。最终决定搭配PW的新线,大都会屏蔽版。这条线是金银合金,不过依旧做了黑色外皮。佩戴来说,相比原线还有提升。线身较软,佩戴无忧,没有听诊器效应。相比原线来说,大都会加持的大力神,背景更黑了,整体密度更好。
    在拿到大力神的这段时间,我时常出门就是直接带上乐图PAW1。大力神插上PAW1时,听流行乐和ACG燃曲都是非常棒的。低频方面,质感和量感都非常足够。人声的润泽度非常高,较为贴耳。高频的延展性尚可,没有刺耳的感觉。齿音控制也非常棒。像最近比较常听的IU的这些歌,大力神插在PAW1上面就已经完全足够了。IU的声音整体表现非常甜美,特别是《夜信》这首歌上面。爱了,爱了。
    如果在PAW1上面的大力神,可以有7分的话。那大力神插上钛菊以后,就真的是“大力出奇迹”的9.5分了。顿觉,鸟枪换大炮。一首《bad guy》,开口跪的节奏,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相比在PAW1上面,在钛菊上的表现明显素质更高。声场更为开阔,像《极乐净土》和《克罗地亚狂想曲》这样的曲子表现更好了。对于一枚售价仅5888元的静电混合耳塞而言,这已经达到了我可以乱吹的程度了。
    总的来说,大力神这条塞子。满足目前我对6K档耳塞的全部要求,如果非要说确定的话,那就是还不够骚气了。以NG的实力来说,这个塞子的公模可以做得更加帅气才对。可能这就是钟SIR和吴总他们80后的审美与我们90后的差异吧~!也只能勉强接受了。声音方面,我是真没找到大力神有啥明显的缺陷,对于这样一条各方面都能让我满意的塞子,是值得我上一条略贵一点的升级线以及豪华前端来进行搭配的。
    最后––––––––––感谢大家百忙之中抽空观看鄙人的分享,我是来自耳机吧16级大萌新,非著名不专业、且平平无奇的第一玩家视角翻车团烧友☞🐼BOB拾叁。分享只代表个人主观感受,不管是我推荐还是不推荐的东西,都还是建议大家自行去试听之后再做决定。欢迎大家留言与我讨论、交流各种搭配与体验,江湖再见。


    2楼2021-07-31 21:30
    回复
      2026-04-02 06:18:3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没了?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1-07-31 22: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