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剧场】
方某与黄某结婚已经有7年之余了,一直以来两人感情都很好,并且婚后还生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女儿。身边的朋友都很羡慕他们。
可最近黄某觉得丈夫方某不太对劲,经常很晚回家甚至有时候不回,黄某问方某干什么去了,方某总借口公司太忙需要加班。
后来,黄某才知道方某在外边有了其他的女人,甚至将该女人包养起来,黄某一气之下报了警。
那么,方某“包二奶”会受到法律制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
实行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包二奶”是指有配偶的男性通过提供金钱等物质和利益,供养婚外异性并与之较为长期地保持两性关系的行为。“包二奶”不是一个法学概念,而是一个社会词语,因此对其认定是十分复杂的,法律上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比较相近的规定是禁止重婚,否则以重婚罪论处。
但“包二奶”与重婚是不一样的,重婚的构成要件是两次确实的婚姻关系存在,“包二奶”并没有两次确实的婚姻关系,显然,“包二奶”的认定要模糊得多。所以在现阶段,我们只能对“包二奶”的行为在道德上进行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