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陈述:由于小孩(新生儿24天)鼻塞,呼吸不畅,2020年9月15日晚,我们拿着普仁医院的检测单(支气管炎待排),在省妇幼保健院门诊挂号问诊,门诊医生在询问情况,对小孩做了简单的数呼吸听胸腔后诊断后,判断为新生儿肺炎,需要做雾化,但是同时门诊没有雾化器械,必须住院,于是给小孩安排住在无看护病房。问诊期间,由于我们多问了一句,如需住院,在使用抗生素等药物时,能不能尽量不用,门诊祝姓医生情绪马上激动起来,说我们医院床位很紧张,不是逼着你住。17日,医院来电告知由于婴儿天数交大,哭闹严重,需要转收到其他病房,并安排我们要两个人陪护,安排我们住在母婴同室,此时,无人告知或提及母婴同室病房的具体费用。住院期间,前期打了2天针,后面5天仅做雾化及鼻腔清理,护士每天来量体温2-3次,医生每天来一次。雾化治疗是护士送药过来,我们自己给小孩做。并且医院有给小孩用生命体征检测设备,由于小孩较小,设备经常脱落,脱离后会持续有蜂鸣声,但是哪怕设备响几个小时,也没有医护人员过来,所以询问护士,此设备能否撤掉,护士答复,不用可以关掉,不能撤。于是后面3天,此设备我们一直关了,期间无一个护士医生说这样有问题,要我们给孩子带上。由于17,18日住院期间,觉得医院完全无任何实质性的治疗,仅雾化一项有效治疗,还是我们自己做的,于是考虑出院。19日在责任医生金医生来的时候。我们说了要出院的想法,医生当时也答复,如果没其他问题,最快今天就可以出院了。但是当天我们发现小孩腿抖,于是当晚给小孩做了另一项检查,打算第二天出院。第二天周六,我们打算出院的时候,护士告知,医生今天休息,需要周一医生做出院小结,到周一由于医生晚班,又无法出院,所以等到周二才能办理出院,出院需要护士联系医生做出院小结,此时护士先拿出一个评价二维码让我们扫码。我爱人扫完后,我媳妇多咨询了几个问题,护士马上变脸,态度冷淡,并且旁边一个大年纪的护士也嘟囔了几句。在办理出院期间,此时还不到12点,我爱人在楼上奶孩子,我母亲在下班办手续,之前的护士来催促三次,让我们赶紧清东西退房。办理出院的时候,医院收费处让我们先再次6800元才能出院(之前缴纳过住院押金5000),然后等一周后再来结算,并且此时无任何费用明细,如母婴室费用,至今我们还不清楚到底是多少。22日出院后,我本人打12320投诉妇幼模糊收费,诱导消费,服务态度差的问题,被转接到卫健委,期间妇幼投诉科来电了解情况。23日金医生仅代表个人给我和我爱人致电道歉,但并未对我上述描述的事实做任何回应,仅对服务态度表示歉意。卫健委表示会处理好,让院方给一个答复,不仅至今没有,今天给妇幼致电后,妇幼竟然说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谅解,我反应的服务态度问题不存在,其他问题也不存在,此事就此结束。
诉求:请院方解释一下行为1.在未做任何实质检查的情况下,为何能确诊是新生儿肺炎,但是出院检查标明并无肺炎
2.雾化治疗为什么门诊没有,是否是因为雾化治疗收费不高?住院更利于创收?
3.由无看护病房转入母婴病房理由是婴儿太大了,吵闹。24天的小孩,怎么算吵闹,难道其他的小孩就不吵闹吗?到底是因为此时已经检查出孩子没有大问题,母婴同室费用更高更利于创收,还是其他原因?
4.母婴同室费用为什么不尽到告知义务,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是不是更利于医院创收?
5.院方排班和其他制度问题,导致无法及时出院,请给出合理解释。
6.费用明细为什么出院了还看不到,让我们一周左右再来给明细
7.收费和推荐病房方面,医院作为专业单位,当然能给出相应的解释,但是是否有必要,是否合理,是否是最恰当的,院方到底是秉承着治病救人还是盈利为目的,请给出合理解释
8.医护人员乃至投诉科面对投诉从始至终如此傲慢,请问傲从何来?价值观是否出现了偏差?
本人对以上所有陈述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这是我在妇幼经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