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程序
第七条转专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学生本人书面申请。拟转专业学生填写《厂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同时附相关佐证资料,如兴趣与专长证明材料、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以及学院各类教学改革(如大类招生培养分流、创新班选拔、学分制管理、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创新创业等)需要等文件。不接受任何口头、非正式申请;
(二)转出二级学院、转入二级学院意见。需进行考核或面试的,由拟转入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并制定考核标准;
(三)教务处初审;
(四)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
(五)公示。审核结果在校园网站进行不少于(含)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发文。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
第七条转专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学生本人书面申请。拟转专业学生填写《厂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同时附相关佐证资料,如兴趣与专长证明材料、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以及学院各类教学改革(如大类招生培养分流、创新班选拔、学分制管理、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创新创业等)需要等文件。不接受任何口头、非正式申请;
(二)转出二级学院、转入二级学院意见。需进行考核或面试的,由拟转入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并制定考核标准;
(三)教务处初审;
(四)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
(五)公示。审核结果在校园网站进行不少于(含)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发文。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