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深蓝联盟成员行为规范》适用于百度深蓝联盟团队所有成员(含实习),是对团队成员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也是团队成员的日常行为准则。本规定旨在规范成员网络言行,维护团队良好形象,创造和谐的团队氛围。
第一条 热爱团队,热爱团队其他成员,了解团队情况,珍视团队荣誉,积极传承团队文化。
第二条 有组织纪律性,自觉接受上级的领导,对团队分配的各项工作,不拖延、不推诿,按时保质完成。
第三条 积极学习并遵守团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 珍惜账号,不将百度账号转借他人使用或作为多人公用账号使用。
第五条 互相尊重,理性处理团队成员之间的矛盾,不在公开场合与团队成员发生口角。
第六条 公平公正,不徇私舞弊,不利用身份、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做出各种越权行为。
第七条 坚持原则,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敢于揭发违纪行为,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树立团队正气,打击歪风邪气。
第八条 遵纪守法,不在网络(包括但不限于:百度各产品社区或评论区、微博、微信或朋友圈、QQ群或QQ空间、HI群或其他社区等公共场合)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低俗、色情、广告、诈骗、谣言、不实信息、暴恐、黑产等违规内容。
第九条 自我约束,不在网络(包括但不限于:百度各产品社区或评论区、微博、微信或朋友圈、QQ群或QQ空间、HI群或其他社区等公共场合)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团队负面言论或与团队人事、业务相关的有争议性言论。
第十条 谨言慎行,以团队职务、成员身份或其他团队名义接受外部采访应提前报备,并适当提供采访资料,审批通过后方可接受采访。
第十一条 尊重他人名誉权,不以侮辱、诽谤、谩骂或恶意讽刺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进行言语挑衅;尊重他人隐私权,除涉及公众利益或经由当事人同意的外,不在任何渠道以任何方式发布他人隐私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其他个人信息;尊重他人肖像权,未经他人同意不擅自发布他人(含非团队成员)照片;应尊重他人著作权,发布他人原创内容需注明出处或带有明显转载标识。
第十二条 成员参加团队组织的活动时,官方拍摄或授权用户拍摄的照片,管委会有权发布和引用,如当事人不愿公开照片,需在活动结束12个小时内告知管委会,逾期视为同意发布。
第十三条 文明上网,网上展示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ID名、头像、签名档、小尾巴等)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且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 包含不雅内容或违反道德良俗的;
(二) 包含人身攻击性质内容的;
(三) 暗示与他人或机构相混同的;
(四) 包含其他非法信息的;
(五) 包含广告、商业等内容的;
(六) 包含与百度无关的组织或相关内容的;
(七) 不得使用隐晦表达等方式规避以上限制;
第十四条 遵守规则,不在百度各产品社区(包括但不限于贴吧、知道等平台)以任何形式刷贴、刷经验、霸屏、高频率高密度回复无质量内容等不良行为。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 参与活动且频率低于每周一次的除外;
(二) 参与百度官方任务的除外(百度官方任务:指百度员工因公发起的任务);
(三) 在灌水或刷经验的专贴内回复的除外,但1天只能在1个主题贴内刷、1个月累计不超过3次。
第十五条 成员加入团队后,入职百度成为/即将成为百度员工,需第一时间自拟邮件向管委会报备。
百度深蓝联盟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
第一条 热爱团队,热爱团队其他成员,了解团队情况,珍视团队荣誉,积极传承团队文化。
第二条 有组织纪律性,自觉接受上级的领导,对团队分配的各项工作,不拖延、不推诿,按时保质完成。
第三条 积极学习并遵守团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 珍惜账号,不将百度账号转借他人使用或作为多人公用账号使用。
第五条 互相尊重,理性处理团队成员之间的矛盾,不在公开场合与团队成员发生口角。
第六条 公平公正,不徇私舞弊,不利用身份、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做出各种越权行为。
第七条 坚持原则,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敢于揭发违纪行为,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树立团队正气,打击歪风邪气。
第八条 遵纪守法,不在网络(包括但不限于:百度各产品社区或评论区、微博、微信或朋友圈、QQ群或QQ空间、HI群或其他社区等公共场合)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低俗、色情、广告、诈骗、谣言、不实信息、暴恐、黑产等违规内容。
第九条 自我约束,不在网络(包括但不限于:百度各产品社区或评论区、微博、微信或朋友圈、QQ群或QQ空间、HI群或其他社区等公共场合)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团队负面言论或与团队人事、业务相关的有争议性言论。
第十条 谨言慎行,以团队职务、成员身份或其他团队名义接受外部采访应提前报备,并适当提供采访资料,审批通过后方可接受采访。
第十一条 尊重他人名誉权,不以侮辱、诽谤、谩骂或恶意讽刺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进行言语挑衅;尊重他人隐私权,除涉及公众利益或经由当事人同意的外,不在任何渠道以任何方式发布他人隐私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其他个人信息;尊重他人肖像权,未经他人同意不擅自发布他人(含非团队成员)照片;应尊重他人著作权,发布他人原创内容需注明出处或带有明显转载标识。
第十二条 成员参加团队组织的活动时,官方拍摄或授权用户拍摄的照片,管委会有权发布和引用,如当事人不愿公开照片,需在活动结束12个小时内告知管委会,逾期视为同意发布。
第十三条 文明上网,网上展示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ID名、头像、签名档、小尾巴等)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且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 包含不雅内容或违反道德良俗的;
(二) 包含人身攻击性质内容的;
(三) 暗示与他人或机构相混同的;
(四) 包含其他非法信息的;
(五) 包含广告、商业等内容的;
(六) 包含与百度无关的组织或相关内容的;
(七) 不得使用隐晦表达等方式规避以上限制;
第十四条 遵守规则,不在百度各产品社区(包括但不限于贴吧、知道等平台)以任何形式刷贴、刷经验、霸屏、高频率高密度回复无质量内容等不良行为。但以下情况除外:
(一) 参与活动且频率低于每周一次的除外;
(二) 参与百度官方任务的除外(百度官方任务:指百度员工因公发起的任务);
(三) 在灌水或刷经验的专贴内回复的除外,但1天只能在1个主题贴内刷、1个月累计不超过3次。
第十五条 成员加入团队后,入职百度成为/即将成为百度员工,需第一时间自拟邮件向管委会报备。
百度深蓝联盟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