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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公示--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南片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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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随着呼和浩特市城市空间的不断拓展,秉承东优、西联、北控、南拓的发展理念,东部新区的地位日益提高,主城区不断向东发展与延伸,白塔机场南片区成为东部新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良好的区位和交通优势为该区域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目前该区域主要以自然村、耕地为主。道路不畅通,与主城区联系不够紧密,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城市建设滞后等问题逐渐凸显。怎样实现该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区域形象,将其纳入主城区统一建设,统筹发展,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一、呼和浩特市概况
呼和浩特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全区的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中心。改革开放以来,呼和浩特市被国务院确定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科技兴市试点城市和北方沿边开放城市,它是我国通往蒙古、俄罗斯以及东欧国家的重要窗口。
呼和浩特市现有土地总面积17224平方公里,城区面积达260平方公里,辖玉泉区、回民区、新城区、赛罕区、土默特左旗、武川县、和林县、清水河县和托克托县九个旗县区。总人口306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33.77万,城区人口143.41万。
呼和浩特市区平均海拔高度1050米,西部与草原钢城包头市毗邻,北、东部与乌兰察布接壤,南部与山西省为邻,西南部与鄂尔多斯市隔黄河相望,距首都北京520余公里,距二连浩特内陆港开放口岸490公里,距准格尔大型能源基地不足100公里。
呼和浩特市地处中温内陆地带,属西北大陆性气候,四季昼夜温差较大,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全年平均气温在摄氏8度左右。
二、项目区位分析
白塔机场南片区位于呼和浩特市域东部,紧邻市区;北靠新城区,西与赛罕区中心城区相接。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南片区位于哈拉更西路以东、机场路以南,规划范围面积67.11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内有白塔国际机场、部分城市建设用地、白塔及13个村庄。境内有机场高速、科尔沁快速路、X009县道、X010县道、呼市绕城高速等过境道路穿过。
三、项目背景分析
《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城乡统筹发展策略中:中心城区南部、东部,绕城高速公路以内,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区域是未来城市空间发展的重点引导方向,应作为城镇化引导区并逐步向城市地区过渡。2012年10月29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第7次党政联席会,同意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迁建。机场迁址,将在城市东部释放一块升值潜力巨大的发展空间,白塔机场南片区的地位不断提高,将会成为新的城市核心区域。
根据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为了彻底解决城市东部区域冬季煤烟污染问题。按照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理念,启动机场南片区相关规划研究工作。该片区属于城市东部未来发展区,我院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启动该区域的战略研究与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二章 现状概况与分析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单元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路以南,哈拉更西路以东、敕勒川大街延长线以北、罗家营路延长线以西。规划总用地面积623.16公顷。其中包括《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中确定的湿地175.72公顷,除这部分用地外其他用地作为近期建设用地。
二、现状概况
(一)用地构成及用地布局分析
本控规单元用地主要包括前不塔气和什兰岱村庄建设用地,农林用地。机场高速南辅路以南有部分城市建设用地。
(二)现状道路交通分析
规划单元内的道路系统极不完善,规划地块北部边缘为机场高速南辅路,地块内部道路以乡村道路为主,布局不合理,急需增加道路。
(三)现状人口
白塔机场南片区启动区现状人口状况:前不塔气村流动人口2万人,常住人口2900人;什兰岱村流动人口2200人,常住人口874人。
第三章 规划依据、目标与原则一、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
(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四)《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五)《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六)《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七)《呼和浩特市中小学规划》(2011-2020);
(八)《呼和浩特市综合交通规划》(2010—2020);
(九)呼和浩特市燃气、供热、环卫、消防等专项规划;
(十)《呼和浩特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导则》 ;
(十一)《呼和浩特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3年);
(十二)规划设计任务书;
(十三)国家相关规范及呼和浩特市政府和规划部门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十四)呼和浩特市政府相关会议文件。
二、规划原则
(一)生态优先原则
要强化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将环境容量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作为确定城市定位和规模的基本依据。城市建设要以自然为美,大力开展生态修复,让城市再现绿水青山。
(二)整体性原则
突出规划区域与周边地区的整体性,保障其与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人口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与上层次规划相衔接,形成协调有序的发展关系。
(三)配套完善原则
建立健全规划区域支撑体系,切实保障城市安全;构筑高效、便捷的交通体系;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及防灾减灾体系,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
(四)可操作性原则
在规划中,既要守住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改善的底线,同时也必须看到城市建设发展中的不确定性,与规划审批、管理相互衔接,增加弹性、可操作性,以增强规划的适应性。
三、规划目标
依托该规划单元在呼和浩特市所处的位置及便利的交通条件,以呼和浩特市东部新区概念规划及政府相关文件为依据,积极深化规划单元的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提升地区土地价值,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营造城市景观,完善城市交通系统,将规划片区打造为以居住为主、商业氛围浓厚、自然与人文和谐发展,空间景观丰富多彩的城市居住单元。
第四章 规划定位与规模一、功能定位
本控规单元是彰显草原气度和魅力的行政、商务、科研办公的集中地,是高端、生态的综合宜居社区。
二、区域规模
规划单元总用地面积623.16公顷。
三、人口规模
本控规单元规划总人口9.7万人。
第五章 用地布局规划一、布局原则
(一)区域协调原则
总体的用地布局应从功能和空间上考虑与周边地区的衔接关系,避免孤立发展,使本区域成为城市空间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整体发展原则
应考虑本区域内部各个功能用地的协调关系,依据发展定位确定各类用地的比例关系,并应通盘考虑经济发展、空间结构、景观特色等要素的统一关系。
(三)重点突出原则
应突出本区域的用地功能主题,体现地域特色,避免形成松散的布局结构。
(四)集约紧凑原则
坚持紧凑利用宝贵的空间资源,在综合考虑历史风貌区建筑肌理的同时,还应尊重市场规律,对新开发土地进行细分和集约控制,优化用地布局,实现精明增长
二、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一轴、两心、多区”的功能结构;
“一带”:即沿哈拉更沟的生态景观带;
“一轴”:即沿如意和大街形成的商务景观轴线;
“两心”:即如意和大街以北形成的文化娱乐核心和如意和大街以南形成的综合商务中心。
“多区”:即以高端社区为主的多个居住片区。
三、用地布局
本控规单元内的的各类用地功能布局相对集中,公共设施主要分布在如意和大街的沿线,居住用地布置于地块周边,绿地则主要以北部公园和沿河防护绿带为主。
(一)居住用地
本控规单元的居住用地布置于地块周边,邻近公园、河道以及绿地,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内,容积率小于2.0,主要打造以人为本,和谐自然,绿色生态的高品质社区。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225.9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7.15%。
(二)教育设施用地
本控规单元范围内规划小学6所,中学3所。
规划中小学用地总面积为25.9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27%。
(三)商业与公共设施用地
在如意和大街南侧,规划四路两侧布置商业中心,在如意和大街北侧,结合公园绿地布置文化设施用地,外围布置商务办公混合用地。
规划商业与公共设施用地的总面积为118.6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04%。其中规划商业面积为71.6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78%;公共服务用地的面积为47.0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73%。
(四)绿地与广场用地
本控规单元的绿地以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为主,公园绿地以北侧的呼和浩特植物园为主,防护绿地以哈拉更沟两侧的沿河生态廊带为主。同时,为了增强沿河绿化与城市内部的渗透关系,加强城市内部绿化的延续性和空间的开阔性,围绕规划二路、秀水街、规划四路、如意和大街、规划五路沿侧布置绿化景观带。
规划绿地总面积为127.7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1%。
(五)市政设施用地
规划中布置七处市政设施用地共6.6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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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绿地系统规划一、规划内容
本规划单元绿地系统由哈拉更沟防护绿带、机场高速防护绿带、呼和浩特市植物园、沿城市主干道街头绿地及居住小区公园组成。
二、绿地规模
本规划区内绿地总用地规模为123.86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20.37%。
三、控制要求
1、位于规划单元西侧的哈拉更沟防护绿带控制距离按50m执行;绿线控制距离内可依据两侧用地功能特点设置滨河休闲步道;并按景观规划要求,设置居民健身休闲游憩场地和设施。
2、位于规划单元北侧的机场高速路设26m宽防护绿带。
3、规划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两侧设40m、20m、10m宽度不等的绿带。
4、位于BT09地块设置1处15分钟生活圈级公园,位于BT02、BT04、BT14、BT16地块各设置1处10分钟生活圈级公园。公园控制范围内可依据用地功能特点和景观规划要求,设置居民健身休闲游憩场地,运动设施景观小品和休闲步道。
第七章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规划原则
根据分级配置、适量超前、均衡分布、服务产业的布局原则,规划按照各个级别进行配置。
按人口规模、地块发展方向以及国家标准确定合理的指标。
二、发展目标
各类公共设施应在近期内基本达到国家规范标准,并适度超前;形成与规划单元职能、规模相适应,与规划单元形态、结构相协调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按照新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规定,各居住区依据其人口规模可分为: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居住人口规模为50000人--100000人),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居住人口规模为15000人--25000人),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居住人口规模为5000人--12000人)和居住街坊四级(居住人口规模为1000人--3000人)。规划中按照新版设计标准配置居住区级公共设施中心,内容包括中小学、文化活动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地、社区医院、门诊部、养老院、街道办事处等。
本规划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指标及布局为规划强制性内容,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行政管理及社区服务等设施。本规划区内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应符合下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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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道路交通规划一、编制依据
1、《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2、《呼和浩特市城市交通规划课题研究》
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4、《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
5、《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99)
6、其它相关规范与规定要求
二、规划原则
1、服从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2、交通“场、站、点”设施布局规划既要考虑与总体规划成果保持一致,又要考虑相互之间衔接要求。
3、根据途经本单元外围、内部各条道路的性质和功能,合理设置地块出入口,通过合理的交通组织,减少进出地块交通对周围道路的交通影响,同时也要使进出地块的交通便捷、安全。
三、规划内容
(一)道路规划
本规划单元内部及周边道路系统共分四级,对外交通道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各级道路规定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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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叉口规划
规划范围内所有交叉口均规划为一般平面交叉口。
(三)道路竖向规划
1、规划高程系
本次规划采用平面坐标系为呼和浩特市坐标系,高程系为呼和浩特市高程基准。
2、影响因素分析
在道路竖向规划中,道路高程的确定不仅与道路本身技术标准有关,而且还与地下水位、城市防洪、城市排水系统、现状地面高程、土地平整要求等因素有关,因此在进行道路竖向规划时主要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影响。
3、规划原则
满足道路交通运输要求;
满足地面排水要求;
考虑土石方量平衡要求。
4、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区内规划加油站2处,占地1.33万平方米,规划6处公共停车场,占地7.11万平方米。
5、出入口
本规划区内各地块机动车出入口应尽可能设置在次要道路上,不得在交叉口、人行横道、公共交通停靠站以及桥梁引道处设置机动车出入口,机动车出入口距桥梁及主要交叉口距离应大于70米,对于必须设置在主干路上的地块出入口实行右转进出交通管制。
第九章 市政工程规划一、规划依据
1、《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2、《呼和浩特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专项规划(2008-2020)》
3、《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规划(2006-2020)》
4、《呼和浩特市城市消防规划》
5、《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二、给水工程规划
(一)规划原则
1、资源节约与开发并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目标,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构建节水型生态区。
2、规划区内人行道和广场的铺装要采用透水性的材料,减少地面径流,降低排水工程投资,增加雨水的入渗量,补充地下水。
(二)用水量预测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用水量标准计算,城市综合用水量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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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水规划
规划区供水由呼和浩特市各水厂联合供给,本规划区内居住、公建及绿化市政用水水源由城市管网供给。
(四)给水管网规划
为确保供水安全可靠性,本规划区内供水管网由机场路、如意和大街接入,形成环状供水管网。给水管网布置详见《给水工程规划图》。
(五)中水管网规划
本规划区内中水管网由机场南辅路、如意和大街接入,主要沿城市主次干路布置,形成环状供水管网。中水管网布置详见《中水工程规划图》。
三、排水工程规划
(一)规划原则
1、符合呼和浩特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并和其他单项工程规划密切配合,相互协调;
2、满足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
3、排水系统充分考虑区内自然地形、水系进行合理分片、分流排放,雨水应就近通过管渠排入水体,污水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管网布置宜简便通畅,排水管尽量布置于地块区内较低地段,以节约工程投资费用。
5、便于近远期结合,分期建设实施。
(二)排水体制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规划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系,雨水就近排入自然水体,污水经各级污水管收集后送至污水处理厂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河道。
(三)雨水工程规划
雨水量预测
雨水排放量采用呼和浩特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雨水流量采用呼和浩特市的暴雨强度公式计算。
式中:P—重现期,采用1年
t—集水时间(分钟) t=t1+mt2
m—折减系数
t1—地面集水时间,采用10分钟
t2—管内雨水流行时间(分钟)
q — 降雨强度(升/秒·公顷)
P—降雨重现期,重要地区取5-10年,一般地区取2-5年。
径流系数采用0.4~0.6。
(四)雨水设施规划
由于规划区地势有一定高差,所以区内的雨水可部分采用重力流排放,在局部路段按需要设置雨水提升泵站,规划区雨水管渠的布置应遵循以下要求:
1、规划区雨水通过雨水干管收集可向西排向哈拉更沟。
2、根据地形、道路坡向、雨水干管及河流的位置来布置雨水管渠,使雨水就近排放。具体布置见《雨水工程规划图》。
(五)污水工程规划
1、污水性质及污水量
规划区内主要是生活污水,本区污水量按生产生活用水量的80%计算,合计总污水量约为35129 m3/日。
2、污水管网布置
规划区的雨、污水管网结合规划区主次干道规划建设,具体布置见《污水工程规划图》。
四、电力工程规划
(一)电力负荷预测
规划采用建设用地负荷密度法对用电负荷进行预测。
参考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城区规划单位建设用地用电负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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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力线路规划
规划区内按照呼和浩特市政设施配套标准配置6个开闭所,电力线路采用闭合环网的形式,局部为树枝状,依托规划区内的道路建设,一次设计,分步实施,预留足够的管孔和电缆通道。电缆敷设方式主要分为2种:主要道路上采用多孔管道电缆敷设,沿道路布置;其他道路采用直埋敷设。道路交叉口应预留足够数量的横过管,采用镀锌钢管,并应根据需要及规定预留足够数量的过路管。
具体布置见《电力工程规划图》。
五、电信工程规划
(一)规划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原则,统筹规划通信基础设施,避免出现城、乡通信二元分化状况。
2、坚持按照“大容量、少局所”的原则规划建设新局所;大力发展光纤接入技术,以光纤接入机房形式替代传统局所建设。
3、坚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原则,且优先满足城镇通信发展的需要。
4、按相应等级标准建设电信局所,为居民提供高质量服务。实现本控规单元电信工程的数字化、宽带化、智能化。
(二)电信工程规划
预测在规划期内移动电话普及率可能达到 90%以上,所以移动基站服务人口按规划区总人口预测,即9.7万人,进行计算。
规划区内主干通信电缆沿主干道路采用多孔管道敷设,其它次干道、支路采用直埋式电缆。在电话较集中、内部话务量较大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建筑内适当安排一些用户交换机,要求这些场所要留出一定的建筑面积安装通信设备及各种附属设施。电信线路规划见《电信工程规划图》。
规划期内,不断完善电信支局和移动电话基站,积极采纳新技术、新产品,将规划区的通讯网络建设成为一个结构合理、技术水平先进、规模容量大、业务品种全、运行高效、服务优质、能够满足多层次用户需求的现代化通信网。
六、燃气工程规划
(一)规划原则
1、按照国家能源结构政策“大力发展天然气,积极发展液化气,慎重发展煤制气”,根据能源情况确定燃气气源种类。
2、规划中应贯彻国家“优质能源优先供应民用及商业用户”的能源政策,以减轻城市环境污染,提高能源供应效率。
3、本规划与呼和浩特市总体规划同步,燃气主要为居民生活服务,同时也考虑公共建筑用气的需要。
4、充分利用现有燃气供应设施,作好接轨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二)燃气负荷预测
根据《城市燃气规划手册》的推荐值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关于居民及公共设施用户用气定额,参照北方其它城市的用气情况以及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确定各类用户的用气定额。
天然气居民用气指标取1立方米/户•日,规划区共有9.7万人,每户按2.7人计算,共计35926户,居民用气量为35926立方米;公建按居民用气的40%计,公建用气量为14370立方米;规划区天然气总需求量约为50296立方米/日。
(三)燃气输配系统规划
燃气输配管网采用中压——低压二级管网系统,其优点是采用低压配气,庭院管道在低压下比较安全,出现漏气故障危及范围小,抢修较容易。
中压管网主要沿主干道敷设,低压管网则根据用户分布情况在各主、次、支路上敷设,且管网分布尽量靠近用户,以保证用最短的线路长度供气。燃气管网原则上沿道路敷设。
根据规划区内居住及公建用地布局,依据修建性详细规划合理布置中低压调压站。各调压站及管道均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调压站应设置在负荷中心,每座用地面积120㎡,供气半径0.5km左右,供气压力≤0.005Mpa。
调压站为二级防火建筑,应避开人流量大的地区独立设置。距一般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间距为6.0米,距政府机关、广播电视台、大型商场等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间距为25.0米。当不能满足以上安全距离时,应与城市规划、消防等部门协商解决。
燃气线路规划见《燃气工程规划图》。
七、热力工程规划
(一)规划原则
1、城市热力网的布置应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考虑热负荷分布,热源位置,与各种地上、地下管道及构筑物、园林绿地的关系和水文、地质条件等多种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根据规划区市政设施控制指标和具体情况,规划设置4座换热站,用于供应区内居民。
2、热力网管道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城市道路上的热力网管道应平行于道路中心线,并宜敷设在车行道以外的地方,同一条管道应只沿街道的一侧敷设;
②穿过厂区的城市热力网管道应敷设在易于检修和维护的位置;
③通过非建筑区的热力网管道应沿公路敷设;
④热力网管道选线时宜避开土质松软地区、地震断裂带、滑坡危险地带以及高地下水位区等不利地段。
3、管径小于或等于300mm的热力网管道,可穿过建筑物的地下室或用开槽施工法自建筑物下专门敷设的通行管沟内穿过。 用暗挖法施工穿过建筑物时不受管径限制。
4、热力网管道可与自来水管道、电压10kV以下的电力电缆、通讯线路、压缩空气管道、压力排水管道和重油管道一起敷设在综合管沟内。但热力管道应高于自来水管道和重油管道,并且自来水管道应做绝热层和防水层。
5、地上敷设的城市热力网管道可与其他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架上,但应便于检修,且不得架设在腐蚀性介质管道的下方。
(二)供热工程规划
根据呼和浩特市城区建筑的围护结构情况、室外气象条件和《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2002)、《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部分)》(JGJ26-95),结合实际调查结果及国家的节能要求,根据建筑采暖热指标应逐步降低的原则,建筑采暖热负荷指标选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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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地面积
用地面积是地块的净用地面积,按地块界限围合的面积计算,其中边界为小区级以上道路(≥14米)的计算至道路红线,其它道路计算至道路中心线。
(三)建筑密度及容积率
建筑密度为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基底面积之总和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值。容积率为地块内总建筑物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值。
1、商业金融业用地:根据不同性质确定其开发强度。本次规划建议容积率控制在3.0以下,建筑密度控制在30%-40%。
2、教育科研用地:为大专院校用地,建筑密度宜低不宜高,建筑容积率控制在0.8-1.5,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内。
3、居住用地:住宅建筑密度应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的规定执行。规划中将居住用地划分至组团,公共服务设施均统一安排以适应市场和管理的需要,规划住宅用地开发强度的控制指标,建议多层住宅容积率控制在1.0-1.5,建筑密度控制在30%-35%;高层住宅容积率控制在1.5-2.5,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内。住宅区内,一般中学、小学、幼儿园容积率按1.0控制,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内。
(四)建筑限高
根据城市功能布局和开发强度确定建筑高度。
1、建筑物最大高度必须符合日照间距、建筑间距、城市消防和机场净空、微波通道、高压线安全要求等。
2、沿路一般建筑的控制高度(H)不得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7倍,即:H≤1.7(W+S)。
3、建筑物面临两条以上道路的,可按较宽的道路规划红线计算其控制高度。
4、城市主要道路和中心地段的建筑高度的确定,应考虑建筑空间环境,天际轮廓线等要求。
5、高层建筑顶部的附属天线、铁塔等构筑物要按城市空中通道规划要求实行严格限制。
(五)建筑退线
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其后退城市道路红线距离按下表规定执行:


  • 贴吧用户_014M41P
  • 昭君路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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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111.235.156.245/showopen.asp?id=218, 原址


  • yxdggddghhh
  • 西顺城街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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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规划图


  • 贴吧用户_0CEZJSV
  • 昭君路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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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明扼要上述内容


2026-07-05 13: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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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抱抱小孩
  • 宽巷子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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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就等机场搬,刚开始建新机场,这就规划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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