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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四德”中“三从”之[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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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四德”的“三从”的真正意思
《仪礼·丧服》:
“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汉班固《白虎通·爵》:
“妇人无爵何?阴卑无外事,是以有三从之义。”
2010-11-1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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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48.32.*8楼
楼上正解,指的是祭祀丧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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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传统价值观(女生版)各位对三纲五常有误解的进来
《仪礼·丧服》:
“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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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其实就是说妇人未嫁时,遇父丧而服;嫁于夫家后,即遇父丧亦不为亡父服丧,只为
夫家的人服丧;若夫死,因儿子为亡父的继承人,故须为儿子家族的人服丧。
其实说白了
就是跟着哪家人过活就为哪家服丧。
因此汉代的规矩,
宫里的妃嫔一旦皇帝驾崩,
就得到儿
子的封国去做诸侯王国的太后,自此以后除国丧外就不须再为
除了儿子所在的这一支家族
以外的其它皇室成员服丧了。
比如说,皇帝的兄弟,在皇帝生前死掉了,那么皇帝的妃嫔作为亲属在五服之内,
就要与皇帝一起为(皇帝的)兄弟服丧;
如果这个兄弟死在皇帝挂掉以后,
碰巧与妃嫔的儿子(皇子)的血缘关系还比较远,不在五服之内,那么做了王国太后的先帝妃嫔就不用为他服丧了。
作者:菜鸟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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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曰:为父何以期也?妇人不贰斩也。妇人不贰斩者何也?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
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妇人不贰斩者,
犹曰不贰天也。妇人不能贰尊也。为昆弟之为父后者何以亦期也?妇人虽在外,必有归宗,
曰小宗,故服期也。从者,从其教令。归宗者,父虽卒,犹自归宗,其为父后持重者,不
自绝於其族类也。
曰小宗者,
言是乃小宗也,
小宗明非一也,
小宗有四。
丈夫妇人之为小宗,
各如其亲之服,辟大宗。
翻译:
女儿出嫁了,
只为其父母及父亲之兄弟服齐衰一年之丧。
何以如此耶?乃因为女性不能守两
个三年的丧期。何以故?男女有别也。其别乃在女子有“三从”,故其礼俗亦随之变化,无
专一不变的道理。
哪“三从”呢?就是未出嫁的女子跟随着父亲生活,已出嫁的女子跟随着丈夫生活,丈夫死后跟随儿子生活。
所以,女子在未出嫁时,以父母为天;已出嫁之后,以丈夫为天。
女子不守两个三年之丧期,
犹如吾人不能同时有两个天,
女子亦不能有两个最尊贵之天也。
女子未出嫁时,本来须为自己之父母守斩衰三年丧。但因出嫁,不依赖父母而生活了,斩
衰三年丧即转移至夫家,若此时父母去世,则只守齐衰一年丧。然而,如果女子被夫家休弃而回到娘家,则依然要守斩衰三年丧。
这里在在只关涉到丧服礼俗的问题,
并未涉及到家庭生活中女子服从谁的问题。谓女子没有自由而倍受压制,皆是后之好事者望文生义、以讹传讹之辞。
由于“三从”离开了具体的文本与具体的社会礼俗而被望文生义地理解为“遵从”或“服从”,再加上现代人受西方个人主义的影响,多从个体自由与独立的角度立论,则“三从”
确乎成了女性的地狱。
但这决不是“三从”之本义,在古代也没有像现代人这样来引申“三从”之义的。
其实关于妇女哪些丧该服,哪些丧不该服,
在<仪礼>和<礼记>上都有详细的记载.
很复杂的一套规矩.
斩衰是最重的丧服,
男子遇父丧,未嫁女遇父丧,
都服斩衰.
而遇母丧则不得斩衰,
只服次一等的齐衰,
若父健在而母卒,
服齐衰杖期,
若父已先母而卒,
则为母服齐衰三年.
可见在丧制上,
不但女子有三从,
男子亦有"从父不从母"的丧制,
即为母服丧不得与为父服丧采取同等的制度.
若父亡时,女子已嫁作人妇,
则不能为其亡父服斩衰,
而遇到其夫之母去世,
则必须为其婆婆服斩衰.
这就是所谓的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
到了明代,明太祖朱元璋认为父母在人子心目中的地位理当平等,尊父而卑母实有违孝道,
因此改为规定男子为其母亦服斩衰.
因此明清两代的丧制,
遇父丧,母丧时皆服斩衰.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0-05-19 13:40回复
    这是本义,
    从明初程朱理学开始,三从主要讲的是家庭决定权。
    女子未婚时任何事要听父亲决定,婚后任何事,要听从丈夫的决定,丈夫死后,要自觉把家庭决定权交给儿子。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0-05-19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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