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落户政策
杭州市最新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规定,全日制大专学历者满足相应的年龄、工作要求,即可参与人才引进落户。我们结合相关材料和办理经验,将大专学历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总结如下:
01
申请条件
全日制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社保需为已缴状态)。
02
落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
4、个人参保证明;
5、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及以上);
6、结婚证(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未婚的无需提供);
7.1、在杭无房:人才市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若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或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挂靠亲友可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单位有集体户可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
7.2、在杭有房:房产证(若选择此项,如房屋为夫妻共有,还需提供共有权人签署的《同意落户证明》)。
注:
1.迁移人挂靠人才市场集体户,需先将个人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区的人才市场,方可开具相应的同意落户证明;
2.若迁移人已婚,且夫妻名下均在杭无房,需提供夫妻双房的在杭《无房证明》;
3.若随迁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03
落户流程
1、申请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或向派出所(行政分中心户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核发《准予迁入证明》,迁移人员需持身份证及《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地派出所换领《迁移证》,再持《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本及身份证。省内迁入的无需再回原户籍地办理,收到户籍窗口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方可本人前往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本及身份证。
落户流程图(浙江政务网)
本科落户政策
杭州市最新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规定,全日制本科学历者满足相应的年龄、工作要求,即可参与人才引进落户。我们结合相关材料和办理经验,将本科学历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总结如下:
01
申请条件
全日制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社保需为已缴状态)。
02
落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个人参保证明;
5、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及以上);
6、结婚证(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未婚的无需提供);
7.1、在杭无房:人才市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若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或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挂靠亲友可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单位有集体户可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
7.2、在杭有房:房产证(若选择此项,如房屋为夫妻共有,还需提供共有权人签署的《同意落户证明》)。
注:
1.迁移人挂靠人才市场集体户,需先将个人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区的人才市场,方可开具相应的同意落户证明;
2.若迁移人已婚,且夫妻名下均在杭无房,需提供夫妻双房的在杭《无房证明》;
3.若随迁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03
落户流程
1、申请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或向派出所(行政分中心户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核发《准予迁入证明》,迁移人员需持身份证及《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地派出所换领《迁移证》,再持《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本及身份证。省内迁入的无需再回原户籍地办理,收到户籍窗口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方可本人前往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本及身份证。
落户流程图(浙江政务网)
研究生落户政策
杭州市最新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规定,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博士)学历者满足相应的年龄要求,可以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我们结合相关材料和办理经验,将研究生学历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总结如下:
01
申请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02
落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结婚证(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未婚的无需提供);
5.1、在杭无房:人才市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若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或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挂靠亲友可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单位有集体户可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
5.2、在杭有房:房产证(若选择此项,如房屋为夫妻共有,还需提供共有权人签署的《同意落户证明》)。
注:
1.迁移人挂靠人才市场集体户,需先将个人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区的人才市场,方可开具相应的同意落户证明;
2.若迁移人已婚,且夫妻名下均在杭无房,需提供夫妻双房的在杭《无房证明》;
3.若随迁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03
落户流程
1、申请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或向派出所(行政分中心户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核发《准予迁入证明》,迁移人员需持身份证及《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地派出所换领《迁移证》,再持《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本及身份证。省内迁入的无需再回原户籍地办理,收到户籍窗口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方可本人前往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本及身份证。

落户流程图(浙江政务网)
以上内容根据浙江政务网资料和办理经验综合整理,具体政策以各地户籍窗口最新公布为准
杭州市最新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规定,全日制大专学历者满足相应的年龄、工作要求,即可参与人才引进落户。我们结合相关材料和办理经验,将大专学历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总结如下:
01
申请条件
全日制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社保需为已缴状态)。
02
落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
4、个人参保证明;
5、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及以上);
6、结婚证(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未婚的无需提供);
7.1、在杭无房:人才市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若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或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挂靠亲友可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单位有集体户可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
7.2、在杭有房:房产证(若选择此项,如房屋为夫妻共有,还需提供共有权人签署的《同意落户证明》)。
注:
1.迁移人挂靠人才市场集体户,需先将个人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区的人才市场,方可开具相应的同意落户证明;
2.若迁移人已婚,且夫妻名下均在杭无房,需提供夫妻双房的在杭《无房证明》;
3.若随迁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03
落户流程
1、申请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或向派出所(行政分中心户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核发《准予迁入证明》,迁移人员需持身份证及《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地派出所换领《迁移证》,再持《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本及身份证。省内迁入的无需再回原户籍地办理,收到户籍窗口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方可本人前往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本及身份证。
落户流程图(浙江政务网)
本科落户政策
杭州市最新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规定,全日制本科学历者满足相应的年龄、工作要求,即可参与人才引进落户。我们结合相关材料和办理经验,将本科学历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总结如下:
01
申请条件
全日制本科学历(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社保需为已缴状态)。
02
落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个人参保证明;
5、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及以上);
6、结婚证(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未婚的无需提供);
7.1、在杭无房:人才市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若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或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挂靠亲友可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单位有集体户可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
7.2、在杭有房:房产证(若选择此项,如房屋为夫妻共有,还需提供共有权人签署的《同意落户证明》)。
注:
1.迁移人挂靠人才市场集体户,需先将个人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区的人才市场,方可开具相应的同意落户证明;
2.若迁移人已婚,且夫妻名下均在杭无房,需提供夫妻双房的在杭《无房证明》;
3.若随迁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03
落户流程
1、申请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或向派出所(行政分中心户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核发《准予迁入证明》,迁移人员需持身份证及《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地派出所换领《迁移证》,再持《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本及身份证。省内迁入的无需再回原户籍地办理,收到户籍窗口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方可本人前往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本及身份证。
落户流程图(浙江政务网)
研究生落户政策
杭州市最新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规定,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博士)学历者满足相应的年龄要求,可以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我们结合相关材料和办理经验,将研究生学历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总结如下:
01
申请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02
落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结婚证(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未婚的无需提供);
5.1、在杭无房:人才市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若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或拟迁入地房屋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挂靠亲友可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单位有集体户可选择此项,还需提供杭州市《无房证明》、集体户首页);
5.2、在杭有房:房产证(若选择此项,如房屋为夫妻共有,还需提供共有权人签署的《同意落户证明》)。
注:
1.迁移人挂靠人才市场集体户,需先将个人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区的人才市场,方可开具相应的同意落户证明;
2.若迁移人已婚,且夫妻名下均在杭无房,需提供夫妻双房的在杭《无房证明》;
3.若随迁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03
落户流程
1、申请人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或向派出所(行政分中心户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核发《准予迁入证明》,迁移人员需持身份证及《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地派出所换领《迁移证》,再持《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领取户口本及身份证。省内迁入的无需再回原户籍地办理,收到户籍窗口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方可本人前往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户口本及身份证。

落户流程图(浙江政务网)
以上内容根据浙江政务网资料和办理经验综合整理,具体政策以各地户籍窗口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