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部署要求,有序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需要,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已于3月1日下发《关于分类做好居民小区和村(社区)人员出入科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组织辖区居民小区、村(社区),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人员从业特点、人员出入需要等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居民小区、村(社区)居民出入管控方案,进行有序管控,尽量减少人员出入,并督促出入人员严格按要求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对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人员、车辆等,禁止出入;禁止走亲访友等非必要出入,严防人员聚集、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