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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了一次业务会议讨论承接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相关事宜,在此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进行了讨论:
⑴甲公司计划于2016年申请IPO,公司董事长提出如果上市成功可以追加一笔审计费。
⑵注册会计师D的妻子目前担任甲公司的财务总监。
⑶注册会计师E持有甲公司的原始股。
⑷甲公司的业务活动及业务处理较为特殊,会计师事务所中熟悉该行业的注册会计师较少。
⑸甲公司瞒报了2014年发生的一次安全责任事故,该事故于日前被媒体披露。
假如你也参与了此次会议,对于上述事项你会给出怎样的建议并说明理由。


1楼2020-02-29 13:43回复
    1说明该公司可能迫于达到IPO的业绩指标,报表整体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且错报风险水平较高
    2,3,注会本人直接或者近亲属与该公司存在利益关系,承接次业务违反独立性要求
    4,5初步业务活动要求事务所考虑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及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诚信度是否会影响注会保持与接受该客户的意愿,明显,管理层曾经有未按规定披露的不诚信行为。
    综上,如承接该业务很大程度不能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低水平据以提供合理保证,故不应当接受该业务。
    我也是初学者,个人观点,可以讨论,不喜勿喷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0-02-29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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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IP属地:江西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0-03-08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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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IP属地:江西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20-03-08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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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IP属地:江西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20-03-08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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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考点在于。会计师事务所不可以在审计收费中以任何方式进行或有收费
            2.d的妻子属于d的直接亲属,不能担任家公司的高管,违反了独立性
            3违反独立性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20-03-13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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