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市民:
根据吉林省和松原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在扶余扩散,扶余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依法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除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稳定生产、做好服务保障外,其他企业不准在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前复工,具体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二、除超市、药店、农贸市场等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的店铺外,其他如饭店、网吧、影院、洗浴等人员密集型场所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前一律暂停营业,具体开业时间另行通知。
三、所有宾馆、酒店必须做好住宿人员的登记,一律不准接待外省人员住宿,一经查实一律关停。
四、所有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全部暂停运营;全市汽车客运站暂停运营;市区出租车不准出城营运。驾驶员和乘客必须佩带口罩,如果乘客没有佩带口罩,驾驶员必须坚决拒载。
五、全市各类公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施临时性封闭管理,不再接受办理新入住人员。各类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施封闭管理,不再接受慰问、探视和来访,可采取视频、电话等方式沟通。
六、从即日起,非扶余籍机动车禁止进入扶余境内。如因特殊情况需进入扶余境内的,司乘人员需到市政府指定隔离地点隔离14天,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外出。扶余籍机动车返回扶余的,司乘人员经防疫检查站工作人员检测确认无异常后,到所在社区或乡镇政府登记,自行居家隔离14天方可外出。
七、扶余市政务服务中心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前暂停对外办理业务,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八、取消原定2020年2月2日开放婚姻登记的决定。
九、鼓励群众提供从武汉等疫区返回或接触过来自武汉等地区人员线索,凡举报对象属于排查名单之外,经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若发现容留、隐瞒现象,严肃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如有违反本公告内容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严肃处理。
扶余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1日
根据吉林省和松原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在扶余扩散,扶余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依法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除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稳定生产、做好服务保障外,其他企业不准在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前复工,具体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二、除超市、药店、农贸市场等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的店铺外,其他如饭店、网吧、影院、洗浴等人员密集型场所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前一律暂停营业,具体开业时间另行通知。
三、所有宾馆、酒店必须做好住宿人员的登记,一律不准接待外省人员住宿,一经查实一律关停。
四、所有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全部暂停运营;全市汽车客运站暂停运营;市区出租车不准出城营运。驾驶员和乘客必须佩带口罩,如果乘客没有佩带口罩,驾驶员必须坚决拒载。
五、全市各类公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施临时性封闭管理,不再接受办理新入住人员。各类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施封闭管理,不再接受慰问、探视和来访,可采取视频、电话等方式沟通。
六、从即日起,非扶余籍机动车禁止进入扶余境内。如因特殊情况需进入扶余境内的,司乘人员需到市政府指定隔离地点隔离14天,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外出。扶余籍机动车返回扶余的,司乘人员经防疫检查站工作人员检测确认无异常后,到所在社区或乡镇政府登记,自行居家隔离14天方可外出。
七、扶余市政务服务中心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前暂停对外办理业务,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八、取消原定2020年2月2日开放婚姻登记的决定。
九、鼓励群众提供从武汉等疫区返回或接触过来自武汉等地区人员线索,凡举报对象属于排查名单之外,经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若发现容留、隐瞒现象,严肃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如有违反本公告内容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严肃处理。
扶余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