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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9-10-25 22:12回复
    随着时代与生产情况、地域与气候、民族与风尚等的不同,僧人私人用品的样式、质料、内也在不断化上面讲的不过是历史上有过的,清规戒律中规定过的罢了。汉化佛教的僧人早已因时制宜和因地制有的地方也就从俗了。例如内衣,像圆领和线背心、线裤之类,似乎也可以贴身了,不过,法服与常服然比起古代南亚次大陆来也有很大改变,可是,像某些日本僧人(在中国佛教徒看来,属于子孙庙之变种的僧人,还能娶妻生子)如大谷光瑞等穿起服来,却是不行。近代苏曼殊受日本人僧人影响,据说有时在上海也穿起洋服来,他是游方革命诗僧,大家也就不以为怪了。
    那么,汉化佛教的僧人究竟能保留哪些私人物品呢?保有的数量有何限制呢?
    中国唐代南山律宗祖师道大师所件的《四分律注戒本疏》中明确提出"制听二教”的说法:释牟尼佛制定的一定要持守的教法称为教制:方便通融可以随意持行的称为听教,例如,三藏中,律藏为制教,经论二藏则为听教。具体到人的资具方面物,特别是三衣一体,属于制制法切僧人都应保有。特别是根性伶俐,能速发智解,堪受忍谢难行可证妙果的上根(又称“利根”)僧人,只可持僧人衣钵,别的全不可受持。
    中根的僧人,则可以受持“百一物”,又称“百一资具”。百是以定数代不定数,表示“很多”则表示每种物品只能持有一件。《五分律》卷二十和《善见律毗婆沙》卷十四中,都列举出许多听许受持的百一物,文繁不赘述,请读者自行参看。如上述,每种百一物都只能保有一件,多出来的便称为“长物不许保留例如体,只能有一个。上根的当然更只能有一个。
    下根(又称“钝根”)的僧人,听许他们有长物。又据律本如《四分律疏饰宗义记》卷五中说,对于一般人,也就是相当中根和下根的僧人来说,长物可在一定的时间内受,期间有上日,十日、一个月三种。如要超过期限还在保留使用,那就犯了个舍堕罪,舍堕是僧人所受具足戒中波逸提是梵文的音译,意译是“应忏悔,属于轻罪。像舍堕,是必把那些财务舍出来,且须在僧众前行之,才能算忏悔。如果还要长期保留长物,也有个商量那就是对此进行一次“说净”。
    说净又译作“净施”,是梵文的意译,其涵义是僧人在接他人的财务布施时,不能直接接受,而需要先把此物回施给施主本人或另一个人,并在施与时解说布施的意义。然后,接受此物的人再把它回施给这位僧人,这项仪式才算完毕。这是为了表示僧人少欲知足的道理,也是为了除去僧人贪欲的权宜之法。这样,从得到的物品来说是清净净的,故称为“净施”从式上要进行短暂的说法来看,可称为“说净”。
    这样一来,就大开了方便之门,长期保有长物就合法多了,也方便多了。现代物质生活大大丰富看来僧人也得随机应变,不可过于拘泥才是。当然,佛祖反朴归真的教言是必须遵从的。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9-10-25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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