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并金桥镇与彭镇,设立彭镇,彭镇人民政府驻交通路三段70号。
2.合并胜利镇与黄水镇,设立黄水镇,黄水镇人民政府驻顺河上街1号。
3.调整东升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将东升街道双桂社区9组、6组、4组和芦蒿社区5组区域范围内机场南四路以东、机场高速以南、大件路以北区域划归西航港街道管辖,东升街道办事处驻三强西路212号。
4.调整西航港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将原东升街道双桂社区9组、6组、4组和芦蒿社区5组区域范围内机场南四路以东、机场高速以南、大件路以北区域划归西航港街道管辖,西航港街道办事处驻西航港新街280号。
5.调整公兴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将公兴街道邵家店社区、青云寺社区划归黄甲街道管辖;将公兴街道草坪社区、藕塘社区4组、朱家庙社区、双塘社区、兰家沟社区区域范围内黄龙大道二段以西,牧鱼街以西、牧鱼二路以北,货运大道以西、双兴大道以南、华府大道四段以西划归黄甲街道管辖;将协和街道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公兴街道管辖。公兴街道办事处驻政府街41号。
6.调整黄甲街道管辖范围,将原公兴街道邵家店社区、青云寺社区划归黄甲街道管辖;将原公兴街道草坪社区、藕塘社区4组、朱家庙社区、双塘社区、兰家沟社区区域范围内黄龙大道二段以西,牧鱼街以西、牧鱼二路以北,货运大道以西、双兴大道以南、华府大道四段以西划归黄甲街道管辖。黄甲街道办事处驻王家场上街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