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已开通佳木斯市医保,外市县包括:桦南、桦川、汤原、富锦、同江、抚远、依兰、鹤岗、绥滨、萝北、宝清、双鸭山、集贤、宝山农场、曙光农场、江川农场。
一、医保、低保患者就医流程:
1、持入院单、社保卡办理入院;
2、交押金、医保登记;
3、入相应科室治疗;
4、治疗结束后持出院证明到窗口医保结算;
5、低保患者持身份证在低保系统中查询身份;
6、符合低保要求的进入低保系统继续报销。
二、医保患者意外伤害认定流程
1、经治医生为意外患者诊疗时,需做出准确判断后方可开具入院通知单;
2、医生在首页如实记录患者意外发生的时间、地点、受伤经过等病情经过;
3、患者入院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持入院单、押金收据、社保卡、病例首页、意外伤害认定单,到医保科办理;
4、工作人员查询患者是否参加了意外保险(查询未参加意外保险不能登记);
5、查询已参加意外保险,根据意外伤害认定标准进行认定后,将符合规定的意外伤害患者进行医保入网登记(在登记时选择是意外伤害在进行保存);
6、保留病历首页及意外伤害认定单并进行手工登记;
7、在入院单上盖意外伤害印章;
8、患者出院后到一楼结算窗口持出院证明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三、康复患者登记:
1、患者必须住康复科方可办理网络登记;
2、患者持入院单、押金收据、医保卡到医保科登记;
3、根据康复患者有关规定将符合标准的进行网络登记,可选界面“是”康复患者,方可保存;
4、入院单盖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印章;
5、治疗结束后持出院证明在一楼大厅结算。
四、工伤患者入、出院流程:
1、工作患者入院时,须持工伤认定书、入院单、押金收据、医保卡进行医保网登记;
2、通知医生用工伤相关药品,不用自费药,床位费仅报21元每天;
3、工作患者出院时,持医保卡、出院证明、押金收据去窗口结算(专人陪同);
4、结算后,做工伤伙食补助登记待发放伙食费时通知患者;
5、月底交班前持介绍信去病案室将已出院的工伤患者的病历首页、医嘱单、入院单进行复印;
6、将出院证明、明细、收据、首页、医嘱单、入院单交结报表人员。
一、医保、低保患者就医流程:
1、持入院单、社保卡办理入院;
2、交押金、医保登记;
3、入相应科室治疗;
4、治疗结束后持出院证明到窗口医保结算;
5、低保患者持身份证在低保系统中查询身份;
6、符合低保要求的进入低保系统继续报销。
二、医保患者意外伤害认定流程
1、经治医生为意外患者诊疗时,需做出准确判断后方可开具入院通知单;
2、医生在首页如实记录患者意外发生的时间、地点、受伤经过等病情经过;
3、患者入院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持入院单、押金收据、社保卡、病例首页、意外伤害认定单,到医保科办理;
4、工作人员查询患者是否参加了意外保险(查询未参加意外保险不能登记);
5、查询已参加意外保险,根据意外伤害认定标准进行认定后,将符合规定的意外伤害患者进行医保入网登记(在登记时选择是意外伤害在进行保存);
6、保留病历首页及意外伤害认定单并进行手工登记;
7、在入院单上盖意外伤害印章;
8、患者出院后到一楼结算窗口持出院证明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三、康复患者登记:
1、患者必须住康复科方可办理网络登记;
2、患者持入院单、押金收据、医保卡到医保科登记;
3、根据康复患者有关规定将符合标准的进行网络登记,可选界面“是”康复患者,方可保存;
4、入院单盖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印章;
5、治疗结束后持出院证明在一楼大厅结算。
四、工伤患者入、出院流程:
1、工作患者入院时,须持工伤认定书、入院单、押金收据、医保卡进行医保网登记;
2、通知医生用工伤相关药品,不用自费药,床位费仅报21元每天;
3、工作患者出院时,持医保卡、出院证明、押金收据去窗口结算(专人陪同);
4、结算后,做工伤伙食补助登记待发放伙食费时通知患者;
5、月底交班前持介绍信去病案室将已出院的工伤患者的病历首页、医嘱单、入院单进行复印;
6、将出院证明、明细、收据、首页、医嘱单、入院单交结报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