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来信收悉。对于您来信中反映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按照公安部139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B1026-2017)规定,学员申请摩托车驾驶证只需到驾驶人培训机构报名,培训合格后在互联网预约平台自主预约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文件要求,目前通过沧州市交通局审核备案的,具备二轮摩托车培训资质机构只有:沧州市宏达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学校、沧州市东鑫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学校。所以报考摩托车驾驶证的学员,只需到这两个驾校进行报名,并通过规定学时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就可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