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明城墙周长13.72384公里,高12米,顶宽12~14米,底厚15~18米,墙体以黄土夯筑。明隆庆二年(1568年)在城墙外壁和顶部加砌1层青砖。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墙顶增砌青砖达3层,称海墁,墙外壁加厚砖面3~5层,城门下加至7~8层。城墙内侧增砌流水槽等排水系统,每隔40~60米有一砖砌流水槽共207个。墙外侧每隔120米有一顶面10米×20米的突出墩台,称敌台,共有敌台98座。城四角各有角台一座。墙顶外沿建垛墙,垛墙高1.76米,厚0.45米,每垛间隔2.36米,共有墙垛5984个。墙顶内沿建女儿墙,女儿墙高0.88米,厚0.45米,与流水槽接口处留排水孔。城墙内侧原有登城马道8处。
城墙原设城门4座,东为长乐门,西为安定门,南为永宁门,北为安远门。东、西、北3门各有3个门洞,开设于月墙、瓮墙和正墙上,南门开有4个门洞,即除在月墙和正墙上各开有1门洞外,还在东、西瓮墙上也开有门洞。民国15年(1926年)在东城墙开辟中山门(又名小东门,2个砖券门洞)。民国17年(1928年)在西城墙开辟玉祥门(1个砖券门洞)。民国23年(1934年)开辟中正门(解放后改名解放门,1个砖券门洞)。抗日战争期间,在南城墙上开辟勿幕门(又名井上将门、小南门,1个砖券门洞);为了便于市民防空袭时及时疏散,还在南城墙的柏树林、建国路南端,北城墙的西北三路、高阳里北端各开防空便门。解放后,1953年在南城墙新辟和平门(4个砖券门洞),以后相继在四面墙开辟交通豁口6处,城墙上的通道(包括城门和豁口)增至18个。
清末,四城门瓮城外的月城被拆除。民国15年(1926年)4~11月,刘镇华的镇嵩军围困西安,对城墙枪击炮轰,墙体及设施屡遭破坏,抗日战争期间,日军飞机不时轰炸西安,城墙内侧防空洞挖至千余孔。加之河南等沦陷区难民流入西安,也多在城墙上打窑洞栖身,墙体洞穴不断增多。民国29年(1940年)城外驻军以南城墙外空地作靶场,致使小南门以西之第三、第二两城垛间城砖碎裂不堪,解放战争期间,国民党军队在城墙上及城河边修筑碉堡及防御工事,不仅破坏墙体,并大量剥取城砖作为建材。至40年代末,城墙上的垛墙、女儿墙悉数拆毁。
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有人提出“拆除明代城墙,增加城市建设用地。”不到一年时间,墙体被挖断两处共400余米,墙砖、墙土被大量挖剥拉用,一部分用来修建厂房,大部分城砖用于大炼钢铁修炼铁炉。“文化大革命”期间,为落实“深挖洞”的指示,更在城墙上大挖防空洞,有的单位、工厂甚至借机挖洞作仓库厂房。
50年代开始,城墙上开挖很多豁口。计有东门两侧豁口,西门两侧豁口,解放门豁口(拆毁原门洞和部分城墙,豁口拓至尚德路和尚俭路北口),玉祥门豁口(拆毁原门洞及部分城墙),东五路豁口,小北门豁口(拆毁原门洞及部分城墙),甜水井南豁口和尚勤路豁口。60年代,又开挖建国路南口、柏树林南口和大保吉巷南口3处豁口(均拆毁原门洞或部分城墙)。这些豁口切断了城墙整体连接,并且损坏一些敌台、马道等墙体设施。
截至1983年4月维修前,城墙墙体损毁状况共计:拆毁城墙主墙1120米;月城墙、关城墙全部拆毁;墙体塌方约20万立方米;墙体洞穴2100余孔,洞穴总长4.5公里(内侧明洞千余孔,外侧明洞650余孔,其中抗日战争时挖的占1/3。其余为维修时发现的暗洞,平均每隔6米就有1个洞穴);墙外侧包砖拆毁3000米,约18460平方米;墙顶砖铺海墁剥掉136697平方米(实为3层,仅按单层面积计算);外沿垛墙及内沿女儿墙几乎全部拆毁;拆毁城砖约212万块;拆毁敌台8座;内侧流水槽被毁80余个,登城马道多破损不堪;四门瓮城均被机关单位、工厂和居民占用。
墙体维修加固工程按照“修旧如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以清乾隆年间墙体结构规格修复。1983年4月开工,1985年底完成义务劳动工程项目,1986年进行专项工程项目,到1990年底,完成以下工程项目:
墙体内侧夯土包砖。采取墙体内素土夯实,墙面包砖砌体,计帮补塌毁140处,夯土22万立方米;砖砌面9383米,约11万平方米。除豁口、城门洞和预留部分土墙墙面外,全部砌成砖墙。
封堵洞穴。墙体内外明暗洞穴高低不同,宽窄不一,深浅不齐,形式各异。回填土难以填足夯实。修复时根据洞穴具体情况,或用砖起拱,或用砖柱顶板,或用砖砌墙护壁,然后用砌砖封闭洞口。将2100孔洞穴全部封闭堵死。
墙体外侧帮补。将剥落破碎砖面清理后重新砌砖帮补3368米(因外侧砖面损坏高度不一,形状不规则,难以计算面积,仅按横向长度计算)。
城墙顶面海墁补砌。原海墁砌青砖3层,按损毁程度或3层或2层青砖补砌,计单层面积188800平方米。



城墙原设城门4座,东为长乐门,西为安定门,南为永宁门,北为安远门。东、西、北3门各有3个门洞,开设于月墙、瓮墙和正墙上,南门开有4个门洞,即除在月墙和正墙上各开有1门洞外,还在东、西瓮墙上也开有门洞。民国15年(1926年)在东城墙开辟中山门(又名小东门,2个砖券门洞)。民国17年(1928年)在西城墙开辟玉祥门(1个砖券门洞)。民国23年(1934年)开辟中正门(解放后改名解放门,1个砖券门洞)。抗日战争期间,在南城墙上开辟勿幕门(又名井上将门、小南门,1个砖券门洞);为了便于市民防空袭时及时疏散,还在南城墙的柏树林、建国路南端,北城墙的西北三路、高阳里北端各开防空便门。解放后,1953年在南城墙新辟和平门(4个砖券门洞),以后相继在四面墙开辟交通豁口6处,城墙上的通道(包括城门和豁口)增至18个。
清末,四城门瓮城外的月城被拆除。民国15年(1926年)4~11月,刘镇华的镇嵩军围困西安,对城墙枪击炮轰,墙体及设施屡遭破坏,抗日战争期间,日军飞机不时轰炸西安,城墙内侧防空洞挖至千余孔。加之河南等沦陷区难民流入西安,也多在城墙上打窑洞栖身,墙体洞穴不断增多。民国29年(1940年)城外驻军以南城墙外空地作靶场,致使小南门以西之第三、第二两城垛间城砖碎裂不堪,解放战争期间,国民党军队在城墙上及城河边修筑碉堡及防御工事,不仅破坏墙体,并大量剥取城砖作为建材。至40年代末,城墙上的垛墙、女儿墙悉数拆毁。
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有人提出“拆除明代城墙,增加城市建设用地。”不到一年时间,墙体被挖断两处共400余米,墙砖、墙土被大量挖剥拉用,一部分用来修建厂房,大部分城砖用于大炼钢铁修炼铁炉。“文化大革命”期间,为落实“深挖洞”的指示,更在城墙上大挖防空洞,有的单位、工厂甚至借机挖洞作仓库厂房。
50年代开始,城墙上开挖很多豁口。计有东门两侧豁口,西门两侧豁口,解放门豁口(拆毁原门洞和部分城墙,豁口拓至尚德路和尚俭路北口),玉祥门豁口(拆毁原门洞及部分城墙),东五路豁口,小北门豁口(拆毁原门洞及部分城墙),甜水井南豁口和尚勤路豁口。60年代,又开挖建国路南口、柏树林南口和大保吉巷南口3处豁口(均拆毁原门洞或部分城墙)。这些豁口切断了城墙整体连接,并且损坏一些敌台、马道等墙体设施。
截至1983年4月维修前,城墙墙体损毁状况共计:拆毁城墙主墙1120米;月城墙、关城墙全部拆毁;墙体塌方约20万立方米;墙体洞穴2100余孔,洞穴总长4.5公里(内侧明洞千余孔,外侧明洞650余孔,其中抗日战争时挖的占1/3。其余为维修时发现的暗洞,平均每隔6米就有1个洞穴);墙外侧包砖拆毁3000米,约18460平方米;墙顶砖铺海墁剥掉136697平方米(实为3层,仅按单层面积计算);外沿垛墙及内沿女儿墙几乎全部拆毁;拆毁城砖约212万块;拆毁敌台8座;内侧流水槽被毁80余个,登城马道多破损不堪;四门瓮城均被机关单位、工厂和居民占用。
墙体维修加固工程按照“修旧如旧”、“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以清乾隆年间墙体结构规格修复。1983年4月开工,1985年底完成义务劳动工程项目,1986年进行专项工程项目,到1990年底,完成以下工程项目:
墙体内侧夯土包砖。采取墙体内素土夯实,墙面包砖砌体,计帮补塌毁140处,夯土22万立方米;砖砌面9383米,约11万平方米。除豁口、城门洞和预留部分土墙墙面外,全部砌成砖墙。
封堵洞穴。墙体内外明暗洞穴高低不同,宽窄不一,深浅不齐,形式各异。回填土难以填足夯实。修复时根据洞穴具体情况,或用砖起拱,或用砖柱顶板,或用砖砌墙护壁,然后用砌砖封闭洞口。将2100孔洞穴全部封闭堵死。
墙体外侧帮补。将剥落破碎砖面清理后重新砌砖帮补3368米(因外侧砖面损坏高度不一,形状不规则,难以计算面积,仅按横向长度计算)。
城墙顶面海墁补砌。原海墁砌青砖3层,按损毁程度或3层或2层青砖补砌,计单层面积188800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