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诸色户计与秦汉“编户齐民”在全民当差上有所相通,但又有不同。秦汉“编户齐民”多是有民爵的平民,有民爵者即享减免刑罚等权利;元诸色户计没有民爵,甚至没有唐均田民享封的“勋官”,对官府或贵族的从属性较强,当差服役的强制色彩亦较突出。元人郑介夫云:“普天率土,尽是皇帝之怯怜口”。大体正确。百姓按诸色户计世袭当差服役,与唐宋时期“农民脱离贵族或国家的束缚”的趋势格格不入,也意味着对官府的人身依附再度强化。
(二)贵族分封与驱奴私属制
元代蒙古诸王及功臣分封制度又重新盛行,北方尤为严重。贵族议政、巨额赏赐等也长期遗留。驱奴又较多存在,实为蒙元征服掠奴与金驱口旧制相混合所致。所有被征服者都被泛泛视作黄金家族的奴仆。于是,有关“奴告主”、“籍没”、“藏亡”等北俗又较多渗入元代法律中。私属民专为使长劳役,不受官府控制,在蒙古人及汉人中同样比较普遍。尽管不断吸收汉法,分封制与驱奴私属制得到部分改造或限制,但两者的较多保留,毕竟与唐宋变革中“官私贱民依附关系的蜕变”(前揭张广达文)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