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十年了,也想了十年,还是决定把这一切写下来,是对过去的回忆,对逝去青春的祭奠,也是对众多游走在犯罪边缘的青少年的一点警醒。本文全部采用第一人称,文中的我即是本人,所有名字均为化名,根据真实事件描述。若文中涉及某些单位,城市,以及地址,均会以字母代替,各位看官以及这些单位的领导们看到的话不用过于较真。信,就当一本自传看。不信,就当一本小说看。本人对这段经历没有任何炫耀,骄傲甚至洋洋自得的成分在,有的只有耻辱,痛苦和不堪回首。全文大概两万字左右,尽量做到只陈述,不拖沓,用最真实的语言带大家认识这个社会你所不知道的另一面。初中毕业,文笔有限,多留嘴德,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