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玉锦觅吧 关注:8,903贴子:128,058

繁花似锦年(润玉×锦觅 重生文)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可能有些朋友已经在其他的帖子看过这个故事了,作者是我本人,这里有从新排版,和修改了错别字,细节基本上没有改动。每次看到剧情里,润玉就算再生气,把锦觅弄晕,第一反应也是拿手小心护住她的头缓缓放到枕头上,为她细心的掖好被角,对她再生气,就是带着训斥也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降低自己的音量,她一次次的离开又一次次的回来,从来不问原因,因为不用问也知道。看到她受伤很心疼,细心的为她度气,给她止痛,就算这样,他宁可去砸毁了大殿,在那里发泄着属于应龙的咆哮与嘶吼。在花界他怒火中烧,把地上砸出大坑,说是要毁了花界的花木,打伤长芳主,可是长芳主却性命无忧。发现锦觅之时(那是个假的),只说要她回去完婚便既往不咎。润玉可是杀伐决断的天帝啊,带兵直奔花界是去遛弯吗?锦觅一次次的挑战他作为帝王的绝对权威,他都一忍再忍;一次次触及着他的底线,他却把底线一降再降,就算这样,都不愿强迫她,只怕伤了她。润玉,真不敢想像,你有多她。润玉想要一个觅儿,我就给他一个觅儿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11-10 20:49回复
      锦觅冲到二人中间,魔尊和天帝那都可是要结果了对方性命的出招啊,锦觅背受敌,就像一片羽毛一样缓缓飘下,“你们两个别打了行吗?”二人眼见着她的身体逐渐透明,最好漂散的无影无踪,就好像从未来过。
      润玉仰天长啸发出一声龙吼,划下了一道结界,发誓此生绝不在踏入此地。魔界的极光称着他银灰色的战甲,消失在天界的尽头,“原来就九重天的风,竟然这么冷,我以前怎么不知道呢?”
      润玉的眼角划过一行眼泪,自从母亲死后,自己已经多久没哭过了,他都不记得,自己现在是为天帝又如何呢?从始至终,想要的不过一个觅儿罢了,可是为什么老天连一个觅儿都不愿意给?
      站在九重天里,最高的宫殿,坐在那最居高临下的位置,终于知道了什么叫高处不胜寒,润玉抚摸着那截葡萄藤,这是他唯一能找到,还残留着锦觅气息的东西,“觅儿,现在你的小鱼仙官真的什么也没有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8-11-10 20:50
    收起回复
        大殿上的润玉穿着威严的天帝朝服,冠冕上厚重的珠帘遮住了他英俊的脸庞,给人琢磨不透的神秘,“还有何事启奏?”他的声音冰冷,就像是地狱里的玄冰,透着帝王的威严和无比的寒冷,就连站着的那些数万岁的老神仙也不寒而栗。
        太巳真人上前揖手道,“陛下登基已久,可如今迟迟不曾侧立后宫,还望陛下早些侧立后宫,繁衍子嗣啊!”
        见台上天帝不做声,众仙听闻纷纷附议道,“邝露仙子,跟随陛下多年,无论出身才情都是顶好的,可当天后之位啊。”
        润玉嗯了一声,太巳真人又一躬身,“小女旷露跟随陛下多年,还望陛下给她个名分。”
        台下的众仙,等着天帝发话,希望这位年轻的君主能够给他们带来一点好消息。润玉拂过手上的葡萄藤,悠悠开口,“谁说本座没有后宫的?”这不经意的一句让整个大殿的气温,瞬间又冷了几分。
        众仙不由得心里打鼓,难道天帝已然秘密立了后宫只是他们不知道罢了?
        “本座的天后乃是刚在天魔大战中陨落的先水神,诸位仙家莫不是这么快就忘了?”
        旁边的尚夯仙人忍不住了,“先水神与您并未行册封之礼,算不得天后吧?”润玉一记眼刀飞去,“锦觅是本座发妻,就算未行册封之礼,那也是名正言顺的天后。”
        朱雀上仙义愤填膺道,“先水神与陛下并不曾大婚,甚至还曾下嫁与魔尊旭凤,如何能担得起这天后之名?”
        润玉一掌挥出,“我与锦觅的婚事乃我父神太微天帝所赐,我二人的婚事还锁在那姻缘阁里的三生石上,我二人大婚之时在场的各位都是人人到场,锦觅不过是大战前去了魔界一趟,怎么就成下嫁给了魔尊旭凤?”
        润玉的声音震的在场的人各个五脏六腑都疼,都不禁的把脖子往衣服里钻,没想到这位新天帝竟然如此雷霆手腕,竟然在大殿上直接打伤仙君。
        “诸位仙家以后都记住了,我润玉的天后,只会是我的发妻锦觅,这件事我不会再说第二遍,今日大家都累了,就此散了吧。”一听散了,个个恨不得使出十成十的仙力,赶快离开这是非之地。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8-11-10 20:51
      回复
        支持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8-11-10 21:37
        回复
          楼楼也可以发润玉吧


          IP属地:云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8-11-10 22:19
          收起回复
            邝露她爹真讨厌


            IP属地:云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8-11-10 22:52
            回复
              楼楼,乐乎有没有发,打卡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8-11-11 00:07
              收起回复
                  润玉回到寝殿,对于今天大殿上的事,旷露也有所耳闻,比平日里更加谨慎小心的呈上茶点,放在案上,恭敬的正要退下,润玉端起茶盅,轻唤了一声,“旷露,本座有些事对讲。”
                  旷露立马定住,“今日你父亲在大殿上说你跟我有些年头了,要我给你个名分。”
                  旷露知道父亲这话确实有些过了,立马跪下,“父亲也是一时爱女心切口不择言,望陛下莫要怪罪。”
                  润玉放下茶盅,动作还如之前一般的优雅,就是旷露清楚的知道到,眼前的这位天帝陛下,早已不是当年那温润如玉的夜神殿下了。
                  润玉看了一眼跪在那里谦卑的旷露,“你父亲爱女心切,本座不与他计较,不过他也确实提醒的本座,你跟着本座多年也没个名份,确实对你女儿家的清誉有损,这段日子你布星值夜,做的得心应手,不如你就接下这布星值夜的差事。”
                  旷露叩首,“旷露领命。”
                  润玉提笔开始书写,“竟然是布星值夜的正经上神,这夜神的封号,你是不能再用了,就封你为上元仙君。”
                  润玉将手中的卷轴确认无误,递给旷露,“这是册封上元仙君的法旨。”
                  旷露接过卷轴,上元仙君四字分外刺眼,“旷露领旨谢恩。”旷露默默收好法旨起身,她知道这一次之后,他们永远之后是君臣。
                    旷露回到寝室,仙娥已经将她的行李收拾妥当,“当年跟随陛下的时候,行李不过区区一箱,如今走了竟然多出了这么许多了。”
                  小仙娥行礼道,“上元仙君,您看看是否还有什么遗漏?若是没有,并将这些东西送到露云仙府了。”
                  旷露心里一惊,“露云仙府?”小仙娥毕恭毕敬的答到,“是天帝陛下送给仙君的贺礼。”
                  旷露看向主殿,和润玉的点点滴滴走马灯一般在她的眼前一一闪过,眼见着行李被一件件的装上云车,住了多年的寝室越来越空,一名仙侍拱手道,“上元仙君,您的东西收好了,请仙君移驾。”
                  旷露走向润玉的主殿想要向润玉辞行,被门口的小仙倌拦住,“上元仙君,陛下吩咐了,您乔迁新居,俗事繁多,就不必特地辞行了 。”
                  透过打开的窗户,旷露看到润玉换上了一身飘逸的白衣,发髻由那支葡萄藤捥着,尽管这样却依然遮不住他身上威亚的帝王气息。“你竟然这么想我离开吗?”说着转身登上云车。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8-11-11 00:42
                收起回复
                  加油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8-11-11 09:18
                  回复
                    日落西山,旷露作为上元仙君的第一次值夜,看到无尽的银河,不由得想起多年前,润玉也是这般带着魇兽布星值夜,此时寝殿里的润玉还在奋笔疾书,他早已经习惯了在夜里当值,在他的概念里,神仙本就是不需要睡觉的。
                      空中一颗流星划过,润玉不由得扶了一下那截葡萄藤,“觅儿,最喜欢看流星了,可是如今……”润玉只觉得口中一阵腥甜,吐出的血色已经不是鲜红,而是已经发暗的红色。拿起手绢若无其事的拭去嘴角血污,“穷奇果然厉害,我这一身修为竟然都快压不住了。”
                      次日,润玉写下一篇洋洋洒洒的罪己诏交由太上老君,“你们去请旭凤回来吧。”
                      旭凤提剑闯进润玉寝殿,此时的润玉哪里还有半分尊贵的模样,他披头散发的,把自己锁在床上,看得出来,他正在更新的穷奇抗衡,那原本深邃的黑眸既然透出邪魅的绿色。
                      看见旭凤进来,润玉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杀了我。”此次旭凤多想立刻结果润玉的性命,可眼前的这个人,不止是被穷奇附身的天帝,但是他血浓于水的哥哥,那温润如玉的夜神大殿,旭凤拔出剑,刺向了润玉的胸口,穷奇和润玉同时发出惨烈的嘶吼,旭凤使出琉璃净火,炼化了穷奇,润玉也如同被抽干一般应声倒下。
                      看到润玉这副模样,旭凤问道,“以你的修为你不可能镇压不住穷奇,为什么把自己弄得如此狼狈?”
                      润玉脸上露出一丝苦笑,“当年我为救觅儿,用了禁术血灵子,仙寿只剩下一半。这些日子又有这破败之躯强行镇压穷奇,连我都不晓得我身上的这点修为还能撑到什么时候。”
                      旭凤一惊,“你的身体已经糟糕到这般地步了吗?这些年来,你一直洁身自好,可为什么偏要一而再再而三的使用禁术?”
                      润玉一脸憔悴,“从始至终我求的不过是一个觅儿罢了。可我折损一半仙寿救回的觅儿,却心心念念的去救你,所以算起来你这逆天改命救回来的凤凰,还是我救的。而我吞下穷奇,本想取你性命,不想却让觅儿灰飞烟灭。”
                      旭凤听到血灵子竟然被惊到连退数步,“你最好赶快好起来履行你作为天帝的职责,做些事我帮你看着,算是报了你的救命之恩。”
                      旭凤转身离开,自己都不曾察觉,他已经泪流满面,是因为锦觅还是因为自己,亦或是为了润玉……
                      润玉躺在床上,看到银河上划过的流星,“旷露,你会遇到个真想疼爱你的人,不再忍受这长夜漫漫。”
                      从枕头里掏出那根葡萄藤,贴到胸口,当年拔去逆鳞的疤痕分外狰狞,“觅儿,这次你的小鱼仙倌真的累了,原来神仙也是会累的。”
                      所有人都看到,那天的银河下了一场无比灿烂的流星雨。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8-11-11 11:53
                    回复
                      支持😊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8-11-11 17:04
                      回复
                          花界里霞光万丈,只见灵力一点一点的汇聚,渐渐的居然出现了一个粉妆玉砌的小娃娃,落入一个温暖而虚弱的怀抱里,小娃娃眨眨眼睛,“这女子是谁?为何如此亲近?”
                          旁边的众芳主齐声道,“恭喜花神,喜得少主。”
                          小娃娃那双漂亮的大眼睛开始仔细看着自己的人,“原来这个漂亮的女子就是我的母亲啊。”
                          花神看向怀里的孩子,“繁花似锦觅安宁,我儿就叫锦觅吧。”随后拿出一丸丹药塞到锦觅嘴里,“这颗殒丹能让你不知男女情爱,我儿不再受身男女情爱所累,愿如此度过你此生情劫。”又向众芳主道,“我走之后,你们二十四芳主,轮番当值,花界,不需要一个少主,让她做个小精灵,此生无忧。”说罢,就飘散成漫天花雨,花瓣 散去,仿佛她从未来过。
                          “娘,不要丢下我啊,锦觅不能没有娘啊。”锦觅在心里呐喊着,然而如今的她还不过是一个出生的娃娃,只能和其他婴儿一样发出无助的啼哭声。
                          众芳主主觉得很奇怪,锦觅这孩子和其他的小娃娃很是不同,应该说孩子太好带了,整日里除了吃就是睡,也不曾啼哭,甚至一度让人怀疑她是哑巴。不过这个担心是多余的,锦觅不满周岁就会说出完整的话,还可爱的伸出食指对长芳主说,“要帮我保守秘密哦。”
                          长芳主看到锦觅,不由得想到过世的先主,心里感慨完全。又是一年冬去春来,锦觅趴在藏书阁里翻书,不过拿起一本书很快又扔掉了,老胡在一旁看着,“我就说嘛,你这三个蒜苗高的娃娃,难道还能看得懂书不成?”
                          锦觅只是给他一个白眼,“老胡,我要看第三层的。”老胡只好起身,为她去拿第三层的书。虽然锦觅的身份对外是保密的,但是他这个老臣不能不认这个少主,更何况这小娃娃可爱的紧,让她实在爱不释手。
                          这些年锦觅在花界里,大错没犯小错不断,不是睡觉,从树上摔下来砸坏了树下篱笆,就是把花田还没长大的小精灵带着满山遍野的跑。可是偏偏不爱去读书,老胡每次讲课,她总是半道开溜,但是这功课吧,说坏也不坏,说好也不好,反正都是什么都知道,一点却又什么都说不清楚。看他在山上跑那么欢,众芳主也不强求,毕竟还是小娃娃嘛,先主希望她无忧无虑的长大,如今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于是就花界从此以后,山上便有了一个紫衣小童,经常或跑或跳,或是再山上一睡就是一整天。只有避开众人,锦觅才不用继续装作天真无邪的样子。毕竟已经活过一世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重生,出生那天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了自己的母亲,才知道为什么母亲给她一出生就吃下陨丹。多年双眼不辨五色,重来一世,总觉得自己看不够这花界的万紫千红。锦觅的修为日渐长进,若不是母亲留下的锁灵簪,众人会把她修炼的速度当成怪物了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8-11-11 23:14
                        收起回复
                          棒棒哒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8-11-11 23:46
                          回复
                              “锦觅,别玩了,该回家吃饭啦。”看到不远处两个可爱的小精灵受牵着手,一个是连翘,一个是肉肉。对于这失而复得的好友,锦觅异常珍惜,之前因为自己,失去肉肉两次,这一次,无论如何也要保护好自己身边的人。连翘、肉肉、老胡、众芳主还有那个在梦里一直唤着觅儿的小鱼仙倌。
                              转眼千年光景,锦觅已将这花界的藏书看了个底朝天,如今也应该算是博览群书了吧。整整一千年,锦觅都是一袭紫色衣裳,都快忘了自己是个女儿家,“索性就先做葡萄吧,这六界之内没有比做葡萄更好的日子了。”
                              每日吃饭睡觉修炼,好像一切都那么从容不迫岁月静好。锁灵簪就算隐藏的再好,锦觅的修为却是一直再精进,“三日之后,端午之期,天雷降下,渡劫升仙。”
                              只是锦觅已经推算了十次的结果,这次不会再错了。“
                              三日之后的端午,不就是遇到噗嗤君的日子吗?”锦觅看向旁边的肉肉,上一次因为我贪玩,遇上穷奇才害你丢了性命,这次我不能再失去你了,肉肉。可是这度劫飞升,竟然要决定藏拙,就断然不能在花界,锦觅决定到水镜之外渡劫。
                              “如果这一次遇到噗嗤君,不晓得会不会有什么人来捣乱?”
                              当天一早,锦觅给肉肉施法,让她沉睡,“其实如果不用我施法,肉肉,你也应该睡得很香吧?”
                              刚走出水镜,锦觅盘膝而坐,天雷滚滚,如期而至,锦觅觉得自己的四肢百骸连头发丝都是疼的,第九道天雷一过,锦觅就昏迷过去,而在旁边窥视已久的穷奇从天而降,扑向昏迷的锦觅,就刚刚渡劫飞升的小上仙可是他垂涎三尺的补品。
                              刚才一路被天兵天将追赶,受了重伤,如果吃了眼前这个小仙,说不定还能与这些天兵天将放手一搏。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个绿色身影,抱起了地上昏迷的小仙倌飞驰而去,穷奇虽然心有不甘,但是对方的速度实在太快,自己又身负重伤,只能逃命要紧。
                              “怎么有人抱着我在跑呢?”锦觅转醒,看到了这位阔别多年的老友,颜佑看着怀里的小家伙醒了,噗嗤一笑,“你这小家伙还挺沉的。渡劫飞升这件大事竟然还没有人在旁边看着,也是胆子太大了。”
                              锦觅叫了一声,“噗嗤君,谢谢你救了我。”颜佑看着怀里的小家伙,“噗嗤君,亏你想的出来。我叫颜佑,是个蛇仙。你这小家伙,从哪来的?你刚刚渡劫飞升,还需要休息一段日子。”锦觅拍了一个噗嗤君,“我叫锦觅,是花界的……咳咳”
                              “是花界的什么?嗯。”噗嗤君永远脸上都挂着那种不正经的笑,永远让人觉得舒心。
                              锦觅有些愧疚,“是个葡萄精灵,哦,不对,现在是一个葡萄仙倌。”
                              噗嗤君脸上一路玩味,“葡萄仙倌?有意思,你这小家伙,适应得还挺快。”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8-11-12 14:20
                            回复
                              打卡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8-11-12 19: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