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黑龙江省绥化民用机场项目
委托单位: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场办)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丰镇,绥化市西北侧,距绥化市规划城区边界10.7km,近期2600m跑道中心点坐标:E126°45'21",N46°47'09"。
建设内容:本项目属于《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发改基础〔2017〕290号)中东北机场群中新增23个机场之一,总投资106046万元,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45年。机场近期总征地面积175.53公顷,规划为4C级。近期:年旅客吞吐量65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2000吨,年飞机起降架次7000架次。远期:年旅客吞吐量为276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8000吨,年飞机起降架次28000架次。新建2600m跑道,宽45m,设置9个C类机位站坪,新建航站楼工程、航管楼工程、辅助工程等。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⑴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
⑶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⑷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⑸环境影响预测;
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⑺公众参与调查;
⑻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⑴总论;
⑵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
⑶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⑸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⑹污染防治对策;
⑺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⑻环境风险评价
⑼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⑽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⑵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⑶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⑷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⑸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10工作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石工,024-31982100
邮箱:156462412@qq.com
委托单位名称: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场办)
联系人及电话:车科长,0455-8397703
邮箱:shsjcb5551@163.com
2018年9月4日

项目名称:新建黑龙江省绥化民用机场项目
委托单位: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场办)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丰镇,绥化市西北侧,距绥化市规划城区边界10.7km,近期2600m跑道中心点坐标:E126°45'21",N46°47'09"。
建设内容:本项目属于《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发改基础〔2017〕290号)中东北机场群中新增23个机场之一,总投资106046万元,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45年。机场近期总征地面积175.53公顷,规划为4C级。近期:年旅客吞吐量65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2000吨,年飞机起降架次7000架次。远期:年旅客吞吐量为276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8000吨,年飞机起降架次28000架次。新建2600m跑道,宽45m,设置9个C类机位站坪,新建航站楼工程、航管楼工程、辅助工程等。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⑴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
⑶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⑷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⑸环境影响预测;
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⑺公众参与调查;
⑻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⑴总论;
⑵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
⑶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⑸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⑹污染防治对策;
⑺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⑻环境风险评价
⑼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⑽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⑵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⑶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⑷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⑸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10工作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石工,024-31982100
邮箱:156462412@qq.com
委托单位名称: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场办)
联系人及电话:车科长,0455-8397703
邮箱:shsjcb5551@163.com
2018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