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车场街片区城市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和《甘谷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甘谷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车场街片区城市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现就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东至车场街、西至西环路、南至南环路、北至通广渠(具体以规划用地范围图内虚线为准)。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后果 甘谷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已对该征收范围区域内的房屋、不动产进行了航拍,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发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抢修乱建和突击装修; (二)改变房屋用途; (三)分割转让和分户,户籍迁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房屋租赁; (五)其他不当增加费用的行为。 三、入户调查登记时间 征收工作人员于2018年9月7日开始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等基本情况入户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有义务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证件。 特此公告 甘谷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