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我是今年3月1日入职的事业编,试用期3月1到8月31日,今天递交辞职信,日期写的是今天(其实我8月1日也交过辞职信,拒收。然后前几天邮寄了辞职信,也拒收。我没有服务期限制,并且聘用合同也写明试用期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也写明单位要在3个月帮我办理档案移交)。 目前是有几个疑问:1、我的单位是文广旅体局的下属单位,我是和本单位签合同的,而我的档案在局里,毕竟我的领导和局长都不开心,我怕他们会乱写我的档案,想问问,我这个情况,档案会怎样?2、我领导居然说我辞职后不能再考其他单位了,这是他搞错了还是我理解错了?明明主动辞职是不影响后续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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