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咸阳市公安机关举行二级英模和立功集体立功个人荣誉授予仪式。
此次荣誉授予仪式,咸阳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立功集体代表、功模个人,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局长、政委、政治(工)处(室)主任,市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民警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公培明,咸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俊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印生,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万峰,省厅政治部组教处处长王晓庭等出席。
仪式现场,对全市公安机关2018年度荣获全国二级英模、追记个人一等功、集体二等功及个人二等功进行荣誉授予,宣布记功命令,并颁发奖状、奖章、证书。
此次表彰仪式上,兴平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秦都分局陈杨寨派出所所长陈文锋、三原县公安局申祖等共计12位(组)英模、立功集体和个人受表彰。
荣立个人二等功申祖同志事迹材料:
三原县公安局申祖同志,自2009年担任副局长以来,开拓进取、勇于担当,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他在分管治安工作期间,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853”工程,推行网格化巡逻和固定驻点警务模式,辖区抢夺、抢劫案件发案率连年直线下降,有效地提升了动态社会的管控能力。他成功化解了多起群体性事件,累计帮助农民工讨要工资5000余万元,既确保了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拆迁工作的如期完成,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他在分管刑侦工作期间,先后组织侦破了公安部督办的一系列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30余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60余人。他分管的监管工作和刑侦大队分别被公安部评为看守所“五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荣获全省优秀派出所长、“全市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

此次荣誉授予仪式,咸阳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立功集体代表、功模个人,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局长、政委、政治(工)处(室)主任,市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民警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陕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公培明,咸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俊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印生,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万峰,省厅政治部组教处处长王晓庭等出席。
仪式现场,对全市公安机关2018年度荣获全国二级英模、追记个人一等功、集体二等功及个人二等功进行荣誉授予,宣布记功命令,并颁发奖状、奖章、证书。
此次表彰仪式上,兴平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秦都分局陈杨寨派出所所长陈文锋、三原县公安局申祖等共计12位(组)英模、立功集体和个人受表彰。
荣立个人二等功申祖同志事迹材料:
三原县公安局申祖同志,自2009年担任副局长以来,开拓进取、勇于担当,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他在分管治安工作期间,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853”工程,推行网格化巡逻和固定驻点警务模式,辖区抢夺、抢劫案件发案率连年直线下降,有效地提升了动态社会的管控能力。他成功化解了多起群体性事件,累计帮助农民工讨要工资5000余万元,既确保了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拆迁工作的如期完成,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他在分管刑侦工作期间,先后组织侦破了公安部督办的一系列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30余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60余人。他分管的监管工作和刑侦大队分别被公安部评为看守所“五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该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荣获全省优秀派出所长、“全市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