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规范城区出租车经营行为的公告
根据武威市发改委批准,从2018年5月15日起,城区出租车运价将从现行的4元/2公里调整为5元/2公里。为规范凉州区出租车经营行为,保护广大乘客合法权益,助力文明城市创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营运出租车必须在显著位置粘贴统一监制的服务监督卡和出租车运价价格标签,字迹清晰明显。
二、所有营运车辆必须确保计价器完好,计价器不合格的整改合格后方可上路营运。
三、出租车驾驶员营运过程必须做到座套每日一换,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文明用语、守法经营、规范运营,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打表收费,必须出具税务发票;杜绝拒载、议价、未经乘客同意拼客、不打表、乱收费、途中甩客、故意绕道、未将乘客送达目的地等违规经营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各出租车公司必须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出租车驾驶员教育管理,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五、为确保出租车客运市场正常营运秩序,区运管局将对拒载绕道、拼客、不打表不出示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价格主管部门将坚决制止处罚乱涨价、乱收费行为;质监部门将对出租汽车计价器等运营设备开展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广大乘客合法权益,打造良好行业形象。
六、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故不使用计价器的、不出具发票或出具不符合规定票据的、未将乘客送达目的地的,乘客可拒付车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广大乘客自觉乘坐合法出租车,当出租车驾驶员有拒载、议价、未经乘客同意拼客、不打表、乱收费、途中甩客、故意绕道等违规、侵权行为时,可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收集证据,如实向运管、物价部门投诉举报,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运管、物价部门一经查实,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将对违规司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在从业资格证上作计分处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提请市运管局依法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投诉举报电话:12328
凉州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8年5月11日
关于规范城区出租车经营行为的公告
根据武威市发改委批准,从2018年5月15日起,城区出租车运价将从现行的4元/2公里调整为5元/2公里。为规范凉州区出租车经营行为,保护广大乘客合法权益,助力文明城市创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营运出租车必须在显著位置粘贴统一监制的服务监督卡和出租车运价价格标签,字迹清晰明显。
二、所有营运车辆必须确保计价器完好,计价器不合格的整改合格后方可上路营运。
三、出租车驾驶员营运过程必须做到座套每日一换,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文明用语、守法经营、规范运营,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打表收费,必须出具税务发票;杜绝拒载、议价、未经乘客同意拼客、不打表、乱收费、途中甩客、故意绕道、未将乘客送达目的地等违规经营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各出租车公司必须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出租车驾驶员教育管理,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五、为确保出租车客运市场正常营运秩序,区运管局将对拒载绕道、拼客、不打表不出示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价格主管部门将坚决制止处罚乱涨价、乱收费行为;质监部门将对出租汽车计价器等运营设备开展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广大乘客合法权益,打造良好行业形象。
六、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故不使用计价器的、不出具发票或出具不符合规定票据的、未将乘客送达目的地的,乘客可拒付车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广大乘客自觉乘坐合法出租车,当出租车驾驶员有拒载、议价、未经乘客同意拼客、不打表、乱收费、途中甩客、故意绕道等违规、侵权行为时,可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收集证据,如实向运管、物价部门投诉举报,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运管、物价部门一经查实,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将对违规司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在从业资格证上作计分处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提请市运管局依法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投诉举报电话:12328
凉州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