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成自力)11月5日17时40分许,在我市万达广场二楼卫生间处发生一起打架事件,迅速引起网民关注。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御东分局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并根据现场视频监控及走访查实了案发情况。目前当事人双方均被处以行政拘留。
经御东新区公安分局调查,事发当日,周生生店员杨某某与顾客霍某某因上卫生间发生口角,后两人各自走开。双方在“万达”一楼再次相遇并发生口角,杨某某先动手扇了霍某某一个耳光,霍某某丈夫白某见状后冲上来将杨某某踢倒,随后白某与霍某某两人共同对杨某某进行殴打。
案发后,民警严格依照程序规定传唤当事人,开展调查取证。11月7日,白某来派出所接受调查,霍某某因在市一医院住院保胎,无法来派出所作笔录。杨某某也自称头晕,无法接受调查。就此,御东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就该案进行调解处理,但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11月15日,御东新区公安分局对此案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对涉嫌殴打他人的违法嫌疑人白某、杨某某同时进行行政处罚。嫌疑人白某被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嫌疑人杨某某被行政拘留3日。该案嫌疑人霍某某系孕妇,因身体健康原因在家中休养,待其身体恢复后,再到公安机关接受行政处罚。
[链接]
民警提醒市民,发生争执时要懂得控制情绪,有话好好说,协商未果还可以按纠纷类别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互怼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而对于那些反复劝告都听不进去、一定要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暴脾气”们,警方将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记者 成自力)11月5日17时40分许,在我市万达广场二楼卫生间处发生一起打架事件,迅速引起网民关注。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御东分局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并根据现场视频监控及走访查实了案发情况。目前当事人双方均被处以行政拘留。
经御东新区公安分局调查,事发当日,周生生店员杨某某与顾客霍某某因上卫生间发生口角,后两人各自走开。双方在“万达”一楼再次相遇并发生口角,杨某某先动手扇了霍某某一个耳光,霍某某丈夫白某见状后冲上来将杨某某踢倒,随后白某与霍某某两人共同对杨某某进行殴打。
案发后,民警严格依照程序规定传唤当事人,开展调查取证。11月7日,白某来派出所接受调查,霍某某因在市一医院住院保胎,无法来派出所作笔录。杨某某也自称头晕,无法接受调查。就此,御东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就该案进行调解处理,但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11月15日,御东新区公安分局对此案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对涉嫌殴打他人的违法嫌疑人白某、杨某某同时进行行政处罚。嫌疑人白某被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嫌疑人杨某某被行政拘留3日。该案嫌疑人霍某某系孕妇,因身体健康原因在家中休养,待其身体恢复后,再到公安机关接受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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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醒市民,发生争执时要懂得控制情绪,有话好好说,协商未果还可以按纠纷类别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互怼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而对于那些反复劝告都听不进去、一定要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暴脾气”们,警方将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