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于2009年1月发布了《辽东学院本科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自本学期开始,全校所有年级均实行课程重修制度,取消原来实行的留、降级制度。
2.实行课程重修制度后,学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可以参加二次考试(补考),经二次考试还不及格的课程,以及不参加结业考试或不参加二次考试、结业考试作弊、丧失结业考试资格、缓考考试不及格等情况的,均需要参加课程重修,通过重修取得课程成绩和学分。
3.学生一学期或一学年经结业考试和二次考试后,因不及格的课程门数过多,可以自愿申请降级或留级,并随下一年级继续学习。
4.无论采取何种修读方式均应缴纳课程重修费。物价局已经批准学校对重修课程收取重修费。
5.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课程重修费,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重修,也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重修考试;未缴纳课程重修费而参加课程重修、或者参加课程重修考试的,其考试成绩不予记载。
6.有大挂课程的学生,学校可能要把大褂考试提前到这学期进行,大褂考试还不及格的,只能通过重修取得成绩和学分。
2.实行课程重修制度后,学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可以参加二次考试(补考),经二次考试还不及格的课程,以及不参加结业考试或不参加二次考试、结业考试作弊、丧失结业考试资格、缓考考试不及格等情况的,均需要参加课程重修,通过重修取得课程成绩和学分。
3.学生一学期或一学年经结业考试和二次考试后,因不及格的课程门数过多,可以自愿申请降级或留级,并随下一年级继续学习。
4.无论采取何种修读方式均应缴纳课程重修费。物价局已经批准学校对重修课程收取重修费。
5.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课程重修费,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重修,也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重修考试;未缴纳课程重修费而参加课程重修、或者参加课程重修考试的,其考试成绩不予记载。
6.有大挂课程的学生,学校可能要把大褂考试提前到这学期进行,大褂考试还不及格的,只能通过重修取得成绩和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