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电话正成为全社会的“牛皮癣”。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数据,2016年6月至2017年4月,该中心收到举报涉嫌骚扰电话月均量约1.6万件次。这还只是举报量,实际发生量更难以估量。有统计显示,仅仅去年“双十一”期间,某安全软件每天拦截骚扰电话就达1.6亿次,日均拦截垃圾短信数量达9011万次。骚扰电话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顽疾。
新华社近期一篇调查报道指出,骚扰电话已形成利益产业链,但相关监管却不到位,部分地区公安、工商、网信、运营商等均表示不归其管。追问监管缺位的形成原因,对骚扰电话没有定义是不能被忽视的。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骚扰电话”尚未被明确为法律名词,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它的复杂性。一则,电话推销是一种合法的营销方式,到什么程度才算“骚扰”具有主观性,当前主要靠消费者自发标记的形式来体现;二则,骚扰电话包含电信诈骗,自去年徐玉玉案发生以来,最高检先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后与最高法出台《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电信诈骗的一般情形和追责机制。以上,在合法和违法之间形成“灰色地带”,导致一般意义上的骚扰电话成了监管盲区。
新华社近期一篇调查报道指出,骚扰电话已形成利益产业链,但相关监管却不到位,部分地区公安、工商、网信、运营商等均表示不归其管。追问监管缺位的形成原因,对骚扰电话没有定义是不能被忽视的。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骚扰电话”尚未被明确为法律名词,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它的复杂性。一则,电话推销是一种合法的营销方式,到什么程度才算“骚扰”具有主观性,当前主要靠消费者自发标记的形式来体现;二则,骚扰电话包含电信诈骗,自去年徐玉玉案发生以来,最高检先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后与最高法出台《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电信诈骗的一般情形和追责机制。以上,在合法和违法之间形成“灰色地带”,导致一般意义上的骚扰电话成了监管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