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海经》鉴真的过程中,要查阅大量关于野生动物的资料。而随着查阅的深入,最直接的感受就是我们今天对自然生物的认识非常有限,远远落后于对电子技术、材料学、宇宙学等大部分现代科学甚至微观粒子的研究。虽然分子生物学早就用于研究细胞中不同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取得了很多成就,但生物学这一古老的科学,基本上还处于盲人摸象的初级阶段,上升不到系统和理论的高度。观察——人类最古老和落后的研究方式,仍然是理解人类这一最熟悉却又最陌生的领域的主要手段。在生物学特别是生态学领域,科学技术更多的是改进了我们的观察方式而不是改变观察本身。作为“科学中的科学”的数学,在这方沃土几乎没有用武之地——或许是生物太复杂,人类现在掌握的数学还不能描述它们。
但科技至少改变了信息传播,让我们可以快速、便捷地获得全人类观察得来的知识,然后利用“思维”这一我们无时无刻不用却也同样知之甚少的手段,获得一些观察之外或已经无法观察的关于大自然生物的真相。这正是《山海经》鉴真得以实现的基础。
科技的发展使这个方法变得有效,只是依然非常低效。在这个过程中,一旦误入歧途,就会陷入迷雾无法自拔。
比如这次对朏朏[fěi]的鉴定。
又北四十里,曰霍山,其木多谷。有兽焉,其状如狸,而白尾有鬣[liè],名曰朏朏,养之可以已忧。
——《山海经·中山经》
如果说《山海经》中很多动物描写得很奇怪的话,朏朏怪的地方在于描写本身——不是可以“已忧”,而是可以“养之”。
这是《山海经》里唯一一种可以养的动物。“已”就是“止”的意思,因此《太平御览·霍山》引此句时,就将“已忧”改成了更文艺的“忘忧”。这无疑是一个非常独特的特点。
而对朏朏的描写也很正常,“其状如狸,而白尾有鬣”,并没有多颗脑袋少条腿,或者长个不该长的角啊翅膀之类,一般来说,这种更容易被鉴定出真身。
然而没想到的是,这个看似人畜无害的忘忧兽却给我带来了大烦恼,而影响鉴真的绊脚石,竟然是那个最不起眼的“狸”字。
今天,一般都认为“狸”就是“猫”,所以猫也叫狸猫。古代则往往以猫为家猫,以狸为野猫,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解释得非常清楚:
猫:家狸。
狸:野猫。
同为明代的方以智也在《通雅·动物·兽》中说:今之野猫即狸。
这一解释自古有之,看来狸为猫类这点是可信的。但凡事就怕深究,一旦我们以现代生物学的知识去考察狸的种名,就会发现掉进了一个泥坑——这是因为,所谓的野猫并不只有一种。
在生物学上,野猫(felis silvestris)只是猫科猫属动物的一个“种”,毛色相当多变,从浅灰、黄色到红色,并有很多不规则的黑色或红褐色斑点,因此又称斑猫。野猫分布地域极广,亚欧非均有,中国西部广布。研究显示,家猫即由野猫(主要是非洲野猫)驯养而来。因为和家猫在行为和外观上极为相似,亦可杂交,很多人都认为二者属于同种。野猫的名称由英文名Wildcat翻译而来,但由于家猫野化后也被称为野猫,而且还有其他种类的野生猫属动物,为避免混淆和方便理解,本文用它的另一个翻译斑猫称呼。
除了斑猫,生存在中国的猫亚科动物主要还有三种:丛林猫(felis chaus)、荒漠猫(felis bieti)和豹猫(felis silvestris)。丛林猫和荒漠猫属于猫属,体形较大,除腿部有些许条纹外,全身毛色单一,基本上看不出斑点或条纹,而且耳尖皆有小毛簇;豹猫则属于豹猫属,体形较小,全身有斑点,而且耳尖和斑猫一样,无簇毛。前两者均分布在中国西部,数量并不多。豹猫恰恰相反,除了西部和北部的干旱区外,广布中国各地。
四种猫按体形从大到小排列为:
丛林猫,体长90-110cm,体重4-12kg,身体无明显斑纹;
荒漠猫,体长60-85cm,体重5.5-9kg,身体无明显斑纹;
斑猫,体长45-75cm,体重3-8kg,身体有不规则斑点;
豹猫,体长40-65cm,体重4.5-6.5kg,身体有显著圆形斑点。
因此,只说狸是野猫,是无法分清它到底是指哪一种的。而更糟糕的是,以上这种分类本身就是一笔糊涂账,存在很多争议,比如有些斑猫亚种也被认为是荒漠猫;比如今天豹猫和斑猫分别属于豹猫属和猫属,但它们不但外形相似,而且都可与野化家猫杂交,并产生可育后代。加之猫属动物毛色多变的特点,有时候连专业人士也会搞混。可以说,在人类能上天入地的今天,其实是连给猫准确分类都无法得到公认的。因此,要以现代生物学分类为标准来考察狸所代表的物种,不用对比特征,就会先掉入猫的动物分类的无底洞。
要想爬出来,正如之前说的,就必须用古人的而不是今人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
今天的物种鉴别分类,并非以简单的外形外貌来定,而是以数据量度为标准,包括头体长、尾长、颅长、各种头骨特征、牙齿的类型和数量等。但古人绝对不会以此来区别物种,而是以更直观的特征来分类。具体到以上这些猫,可能主要是三种外形:
第一类体形比较大,身体有不明显的斑纹,耳朵有不明显的簇毛。主要包括丛林猫和荒漠猫,也可能包括部分斑点不明显的斑猫。
第二类体形中等,身体有不规则的斑点,耳朵没有簇毛。主要就是斑猫。
第三类体形较小,身体有显著的圆形斑点,耳朵没有簇毛。主要就是豹猫,或许包括部分斑点很明显的斑猫。
考虑到丛林猫和荒漠猫分布较少而且远离中原地区,中国古人最常接触的猫类动物主要就是斑猫和豹猫。中国古代典籍中几乎没有对猫耳簇毛的记录,可为一证。
但即便如此,由于斑猫和豹猫外形、习性相近,
依然难以确定狸的物种。这就需要对“狸”字进行“文字考古”了。
《说文解字》:狸:伏兽,似貍。
《说文解字》:貙:貙獌,似狸者。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认为许慎的这个解释袭自《尔雅》,故“各本下有者字,今删正”,而“獌,衍文耳”。
《尔雅·释兽》:貙,似狸。
这种互释的做法非常常见,前面《本草纲目》释猫、狸也是一种。但不管《说文解字》在细节上有什么舛误,貙是什么动物都属于更让人迷惑的问题。想从这个角度得到答案,更加困难。
当然,要解决这个问题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认定狸就是以上这些动物的统称,就像今天虽然猫有各种花色,我们都会称之为猫一样。
这当然是可能的。事实上中国古代就是这么做的。但这里有一个矛盾——中国古代不但有“狸”字,同时还有“猫”字。如果狸是统称,猫又是指什么呢?
不解释清楚这个问题,狸是猫统称的说法就站不住脚。
最常见的解释就是上面提到的李时珍的说法:狸是野猫,而猫是指家猫。然而早期的汉字典籍显然不支持这个说法。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收集3000多年前的西周初年的歌谣,其中分别记录狸、猫各一次。在反映周代早期农业生产生活状况的《国风·豳风·七月》中,有“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袭”句,这里的狐、狸为二物,可知狸为猎获的野兽且皮可为裘。
而在描写西周第十一代君主周宣王(?-前783年)时期韩侯入朝受封事件的《大雅·韩奕》中,则提到“孔乐韩土,川泽吁吁,鲂鱮[xù]甫甫,麀[yōu]鹿噳噳,有熊有罴,有猫有虎”,猫与熊、罴、虎并列,可见也是野兽。
一个可信的观点是:中国上古造字之初,几乎不会造两个含义完全相同而外形不同的字。比如今天犬与狗都是指狗,但狗其实特指小狗;猪与豕、豚都是指猪,各自也有区别。狸、猫同时出现而且皆为野兽说明:要么猫是一种和狸接近但又不同的野生猫类,要么根本不属于猫类。
一个被猫搅乱的线团,就此开始不可开交地失控了。
今人读书,很多时候都过于功利,比如以《韩突》中的“有猫有虎”句作为中国古人很早就养猫的证据,而忽视其与野兽并称的事实。但即便以猫为野猫,这句话也很奇怪:
麀、鹿、熊、罴、虎都是大型兽类,符合“为韩姞相攸,莫如韩乐”的描写,而且麀与鹿、熊与罴都是同类相配,有那么多大型猛兽,为什么非要用猫和虎相配?
《礼记·郊特牲》中有一句猫虎并称的话或许可以作为解释:
古之君子,使之必报之。迎猫,为其食田鼠也;迎虎,为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
君子知恩图报,在民俗之上附加道德寄托,这让《韩奕》中的“有猫有虎”多了一份伦理观念,但仍嫌牵强,毕竟麀与鹿、熊与罴并无这种引申。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先秦典籍中猫字出现的次数屈指可数,而且语句多很奇怪。
比如战国时期的《逸周书·世俘解》中记载:
武王狩,禽虎二十有二,猫二,麋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二,氂[máo]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有一,罴百一十有八,豕三百五十有二,貘十有八,麈[zhǔ]十有六,麝五十,麇[jūn]三十,虎三千五百有八。
这句话看似无差,而且再次证明猫是指野兽,但若分析字义,武王所狩多为大型兽类,数量更多,竟然专记两只猫儿,怎么想都有点奇怪。
再比如专载诸兽的《尔雅》中,并无单独的“猫”,而只有复合词“虦[zhàn]猫”:
虎窃毛谓之虦猫。
狻麂,如虦猫,食虎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