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说麦可,麦可是有名的江洋大盗,他其实很矛盾,他一开始看上崔佛的时候没想到崔佛会是个疯疯癫癫的精神病,麦可本想做一个居家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可是他无法获得家人的理解,亚曼达是个没啥文化的脱衣舞娘,自打两人结婚,又有了可爱的崔西与吉米之后,麦可就一直想要金盆洗手,可崔佛不那样想,至于崔佛我们稍后会说,可以说麦可的人头是非常值钱的,再加上平日里亚曼达不想让麦可天天跟一个疯子鬼混,不想让自己的丈夫总是赚不义之财,也频繁劝他洗手,麦可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于是他决定和崔佛干完最后一票后就全家离开冰封寒冷鲁登多夫而去而去作为美国第二大城的洛圣都过安稳日子,麦可也是为自己家人着想。
麦可认识了逮捕他的戴夫诺顿,他给了诺顿些贿赂,两个人便演了抢劫的戏,害死布莱德,骗过了崔佛,而麦可改姓了并来到洛圣都生活以后却并不如意:他时常受自己良心的折磨,而且我们大家都知道麦可也是个脾气暴躁的老男人,女儿到了洛圣都以后满脑子想着出名,儿子吉米即将成年却不思进取,天天宅在家里啃老不说还染上了毒瘾,而且麦可不是没有可能对妻儿进行过家庭暴力,不然家里其他三个人都对他意见很大,家人的不理解加受不了他古怪火爆的脾气,却天天只想着他的钱,虽然麦可每个月都能得到大量来自fib的钱,可事实上fib也有他的把柄,吃人嘴短拿人手短,麦可也不得不做fib的走狗来获取自己与家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