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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在职老师办辅导班?教体局将严查! 2017-03-21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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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在职老师办辅导班?教体局将严查!
2017-03-21 李莎 栾川在线

3月20日,记者获悉,栾川县教体局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严查该县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办班或参与办班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职务晋升资格等相应处分。同时公布举报电话:66818905、66822258,举报邮箱:lcxjtjjjxfg@163.com。
  据介绍,在职教师有下列行为者,均属违规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放学后以辅导学生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组织动员学生参加以家属(包括父母、子女)、亲戚、朋友及他人或以家长委员会等名义举办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自己及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自己及亲友子女的生活为由进行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学生上辅导班或利用各种手段(如:校讯通、微信、宣传页等)为个人及他人举办的辅导班做宣传、介绍生源、泄露学生信息等;
6、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7、接受民办学校或社会其它辅导、培训机构聘请,兼职、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活动;
8、有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给学生补课、辅导、做作业并收取费用;
9、利用职务之便为学生提供食宿、补课辅导并收取费用;
10、以赢利为目的进行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行为。
  在职教师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实的:
1、违规一次者,两年内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取消两年评优评先资格,并退回违规所得,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
2、违规两次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扣发当年全年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
3、违规三次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扣发当年全年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或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出县城学校工作。
4、学校聘用代课教师违反上述规定经查实的,一律予以解聘。三年之内,我县公开招聘教师时,取消其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对相关学校的校长进行处理。
  县教体局表示,将加强监督检查,对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对于群众的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顶格处理。(李莎)
(来源:中国栾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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