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法律之外,有不得人情,一个农村,老汉,后天患有左手肌肉收缩,可以这个农村人从来没放弃生活,不伸手掏钱,靠自己打工,还有供自己的两个儿女读书,辛辛苦苦,在厂里拼死拼活赚来的血汗钱,和平时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在当地镇上转让块地基(这块地基还是2008年就转让下来的)当时沙坪镇还是乡,因当时沙坪乡,在修体育广场,乡长,就帮这个残疾农民量出长度宽度,叫残疾农民等体育广场修好就按那个标准修房子,一个残疾农民,哪来那么多钱,说修就修安!家里还有两个大学生要读书呢!一晃10年过去了,现在残疾农民老房子实在住不了,就来按当年乡长量出来的,修住房,农民工还是知道修房子要钱户口,要办证,农民工还是按程序走,如今户口迁来了,户头落在那了。事实难说,现在乡变镇了,乡长也调走了,换了个新人镇长,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新任镇长就帮第一把火,指向农民工了,不给办证,说不达标为借口,把农民工辛苦苦了几个月的房子挖为平地。我想说前任乡长说话是放屁,前任乡长会乱说话,难道乡长不知道达不达标,难道前任乡长,会去把一块不达标的地量给农民。农民听政府,拥政府,相信政府,换来的就是这个,这样下去谁敢听政府的话,难道换个人当官,就换个政策。做为一个没背景没关系的农民就修一栋自己住的房子,都不行。那些修来卖的都有,而我自己修来住的都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政府为人民服务吗?这就是所谓的帮扶吗?那我家住房来杀鸡给猴看就是所谓的向全镇的发展做考虑吗?拆我一家住房就是所谓的城镇规划吗?[/c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