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市残联获悉,自7月1日起,大连市残疾人本人驾驶机动车在本市各类非居住区内的停车场临时停放车辆时,免收停车费。残疾人必须持本人机动车驾驶证、残疾人证和残疾人机动车停车证,才能享受这一政策。预计全市有800名残疾人可享受到这一免费政策,其中主城区有400人左右。残疾人凭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即可到各区市县、先导区残联申请办理残疾人机动车停车证。
近日,市残联、市公安局、市物价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免收停车费的通知》,其中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本市残疾人本人驾驶机动车在本市各类非居住区内的停车场临时停放车辆时,免收停车费。城市公共停车场应在便利的位置设立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其数量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