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冕堂皇声势浩大的涞铜破产“工作”拉开了序幕,而“工作”的所有对象就是“涞铜人”。
涞源县政府并没有忘记“职工代表大会”这一体制内的特殊政治形式。在2006年5月17日由涞铜向“涞铜职工代表大会”提交的“涞铜破产职工安置预案”中写明:“依法、按政策规定对职工进行破产安置,发给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原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涉及破产后重组方面只含糊其辞地写道:“依托再就业项目统一安置,确保有再就业愿望和具备就业能力的职工全部实现再就业。”
到此为止,涞源县政府在对待涞铜破产重组一事上已经完全背离了2004年3月26日“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中阐明的“届时要把安置涞铜职工再就业作为矿山开采的前提条件之一”的原则。并在法定文件中玩弄了文字游戏,试图把人们引入错误的概念中来,从而推动他们的“破产”计划。试问:哪些人都有再就业愿望?哪些人会没有再就业愿望?而哪些人又具备就业能力?涞源县政府赖以实施破产程序的“就业能力”又是什么标准?这一切答案,在以后的“破产”过程中都会显现出来。
首先,涞铜改头换面,把“重组”改成“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印发“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诱迫下岗职工填写。用一次性安置费和补偿费的方法,解除职工们为之工作了几十年的工作岗位。之后,让下岗职工填写“再就业安置意向选择表”,诱使下岗职工流向民营企业、小型无保障企业和其它面临关停并转的矿山企业,迫使与涞铜命运相连的职工们彻底断绝和涞铜的一切关系。
此时的伤残军人张庆生虽然摆脱了下岗的困境,但他的病情更重了,他不得不四处求告,为自己谋得一份生活保障和起码的医药费用。他拿着抗美援越的荣誉证书,哀求民政部门给予他微量的生活补贴。可这一切都被拒绝了。人们都承认他的功劳和无助,但都用一种冷漠的眼光审视着他。人们不能不和他长女的下岗问题联系起来,因为他的长女张立媛和二十几名涞铜人自始自终还没有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