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若我们暂且把古今字归入通假字,那么,从形成原因来看,通假可分为正常通假和非正常通假,正常通假是由于时代和地域原因造成的,不能说谁对谁错,不应看做错别字。时代原因的通假比如前面所谓的古今字,这类字是因不同的时代写法不同而造成;地域原因的通假近似于今天的方言差异,特别是先秦时期各国文字有不少差异,秦以后虽然统一的王朝都实行书同文政策但各地还是有很大差异。扬雄《方言》记载“台、胎、陶、鞠,养也。晋、卫、燕、魏曰台,陈、楚、韩、郑曰鞠,秦或曰陶,汝、颖、梁、宋之间曰胎,或曰艾。”(转引自周大璞《训诂学初稿》,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第127页)像这里的台和胎是可以看做因地域原因而形成的通假的。至于非正常的通假,就可以说是古人的错字或别字了,我们要了解其真实意思就必须知道它到底通哪个字,否则意思就讲不通。本文所讨论的“祇”和“祗”就属于非正常通假,所以这样一来前面所谓的“通用”派也便可以归入到“误用”派里去了,因为就“地神”义而言,把“祇”写作“祗”就是写了错别字。
所以前面工具书中举到的例子:韩愈《与孟尚书书》:“天地神祗,昭布森列。”在《唐宋八大家全集·韩愈集》中就是“天地神祇,昭布森列。”(余冠英等主编,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在《韩愈全集校注》(屈守元、常思春主编,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中正文是“天地神衹”注释却是“《吕览·季冬纪》高注云:‘天曰神,地曰祗。’”衹和祗两个都是错误的。《墨子·天志中》“不肯事上帝,弃厥先神祗不祀。”在孙诒让《墨子间诂》(中华书局1996年版)和吴毓江《墨子校注》(中华书局 2006年版)中都是“不肯事上帝,弃厥先神祇不祀。”后面都有注释说,祇旧本讹祗,今据《道藏》本正。可见这几位先生也都是认为“祇”对“祗”错的。笔者开篇提到的那篇文章,其中出现“地祗”的三处都是引文,有两处内容相同都引自《史记·封禅书》,笔者也曾怀疑是否《史记》原文中就是如此(虽然“祗”是个错别字,但古书中这类的错误是很常见的,很多时候为了保持原貌都不轻易改动而是加注释说明),但笔者发现无论是中华书局所出的横排简体《史记》(无注)还是竖排繁体《史记》(有三家注)都是写作“地祇”的,竖排繁体的后面也没有注释说原是“地祗”今因什么原因而改为“地祇”的。所以这篇文章中的“祗”无疑也是错误的,至于是作者的失误还是文字输入编辑人员的失误就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