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解除同居关系纠纷能诉至法院吗?
【案情简介】王某(男)与郑某(女)同居了一年左右,现在郑某发现与王某根本不适合,想与王某解除同居关系,但王某死活不同意,郑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
【法院判决】《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诉请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属于只解除同居关系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处理
【案情简介】原、被告经人介绍于1995年11月相识,同年12月开始同居,至今未领取结婚证。在同居生活期间,原、被告因性格不和,经常为了琐事吵闹,双方为此从1998年8月开始分居至今。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解除同居关系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被告同意与原告解除同居关系,但主张原告应共同偿还同居期间的债务6000元。(案号:(2013)常鼎民初字第807号)
【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严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的同居关系;原、被告在同居生活期间修建的房屋一幢,属双方的共有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平等进行分割;被告所负债务6000元系原、被告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负责清偿。
【案情简介】王某(男)与郑某(女)同居了一年左右,现在郑某发现与王某根本不适合,想与王某解除同居关系,但王某死活不同意,郑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
【法院判决】《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诉请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属于只解除同居关系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处理
【案情简介】原、被告经人介绍于1995年11月相识,同年12月开始同居,至今未领取结婚证。在同居生活期间,原、被告因性格不和,经常为了琐事吵闹,双方为此从1998年8月开始分居至今。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解除同居关系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被告同意与原告解除同居关系,但主张原告应共同偿还同居期间的债务6000元。(案号:(2013)常鼎民初字第807号)
【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严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的同居关系;原、被告在同居生活期间修建的房屋一幢,属双方的共有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平等进行分割;被告所负债务6000元系原、被告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负责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