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在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就下发了《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09〕53号),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

但是,汉中锦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宁强县“羌南丽景”项目却顶风改变规划,加盖楼层,加盖栋数,提高容积率。
“羌南丽景”项目位于宁强县汉源办事处南门外,目前5号楼、6号楼、7号楼已经建号,正在销售。上述三栋楼规划沿街建设三层商业,三层住宅,实际建设却为四层住宅,多建设一层。
开发商为了利益最大化,在规划车棚用地的位置,紧邻5号楼擅自加盖一栋六层住宅,目前已经封顶。
一层商业面积为40平方米至60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在2万元左右,二层商业每平方米售价为8000元左右,三层商业每平方米售价为6000元左右。二层商业和三层商业都是通铺。
商业用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商业用地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土地出让金差价。然而“羌南丽景”项目沿街建设三层为商业,而该项目取得的却是70年住宅用地。
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解释称:
宁强县羌南丽景住宅小区位于兴宁南路北侧,是县人民政府采用PPP模式招商引资开发建设的城建项目,通过共同建设兴宁南路道路工程,开发企业做房产商业开发,是县城南片区开发建设的一部分。项目由汉中锦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并与2013年9月与县城投资公司签订了投资建设协议。
羌南丽景住宅小区总用地面积为26.52亩,规划审批指标为:建筑密度不大于25%,容积率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已建成的5、6、7#楼为一期工程,规划为6层,顶层为防热层,局部可用部分归6楼住户使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5年5月22办理,载明5、6、7号楼共计面积为14669.14平方米。
根据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在小区最后总体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前,需要进行规划专项验收,不达规划要求的将不予进行总体验收。关于用地性质调整的问题将商国土管理部门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