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高校转学工作,教育部办公厅近日专门下文规范,要求高校学生不得在同一城市转学,校长需签署接收函,高校要公示拟转学学生的录取分数。这就意味着,高校学生将不得在同一城市转学,也不得以转学为幌子,变相突破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进行择校、择专业。
在转学程序方面,教育部还对高校校长新增要求,规定由他们签署接收函。研究生转学还应经拟转入专业导师或导师组讨论同意。
针对高校转学中被诟病的信息不透明问题,教育部此次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按要求,高校要公开转学的政策、程序、结果,还要通过学校网站,对拟转学学生的姓名,转出、拟转入学校和专业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转学理由等信息,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涉及内容与本单位及个人均无关)
在转学程序方面,教育部还对高校校长新增要求,规定由他们签署接收函。研究生转学还应经拟转入专业导师或导师组讨论同意。
针对高校转学中被诟病的信息不透明问题,教育部此次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按要求,高校要公开转学的政策、程序、结果,还要通过学校网站,对拟转学学生的姓名,转出、拟转入学校和专业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转学理由等信息,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涉及内容与本单位及个人均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