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行政区划 第一节境域变迁
清康熙五十六年《滕县志》载:“据《国
语·晋语》胥臣云: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
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即姬、酉、祁、己、滕、
葳、任、荀、僖、女吉、儇、依是也。其第十子封
滕,称为‘黄帝滕’”。后黄帝滕域被分封为滕
国。城前一带广二十里、袤三十里处始属滕
国之域。
隋开皇六年(586 年),滕县立,置城前
为滕县城前社,其境辖77 处村庄。至清嘉庆
十八年(1813 年),易滕县城前社为滕县礼
七社,清末县下设区,易礼七社为滕县礼七
区。至1942年,礼七区境域未变。其境东至
今平邑县山阴一带,西至今邹城市杨家庄,
北至范家庄、罗圈峪一带,南至牛家庄,共
102 村。抗战胜利后,根据新县制,易礼七区
为城前乡,先后隶属滕县东平区、滕县第四
区,辖46 处村庄。
1947 年8 月至1953 年8 月,隶属新建
立的白彦县,先后为白彦县城前区、白彦县
第九区,其境东至今平邑县南望子山,西至
今邹城市杨家庄、大黄林,北至小杜沟一带,
南至越峰山南麓,计90 个村庄。
1953 年8 月白彦县撤销,开始划入邹
县境,1958 年9 月,城前、洼陡、大律3 个县
辖乡合并建立邹县城前人民公社;尚河、北
王2乡合并建立邹县尚河人民公社。10 月,
尚河人民公社并入城前人民公社,计150 个
村庄,境域总面积为238.10 平方公里。1962
个6 月,划出尚河、北王、南河3 个管区,恢
复建立尚河人民公社(辖57 处村庄)。1983
年5 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建立邹县城前
区,辖128 个自然村,境域总面积165.88 平
方公里。1987 年1 月,撤销区建制,划出原
大律乡、卞庄乡(计37 个自然村)建立邹县
城前镇,计87 个自然村,境域总面积104 平
方公里。2000 年12月4 日,尚河乡57 个自
然村并入城前镇。至此,全境144 个自然村,
总面积为190.98 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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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前镇志
第二节区划沿革
明初,滕县下设乡,乡下置社,全县划分
为6 乡59 社,置城前为滕县城前社。明英宗
正统年间(1436 年~1449 年),易城前社为
城前里。清康熙十一年(1672 年),滕县区划
改用保甲法,按八卦乾、坎、艮、震、巽、离、
坤、兑,划分72保,城前里易名城前保。至康
熙二十七年(1688 年),恢复建立城前社,下
辖77 处村庄。
清嘉庆十八年(1813 年),滕县令唐晟
始以“仁、义、礼、智、孝、弟、忠、信”易八卦
名,统72社,置城前为滕县礼七社。清末,县
下设区,礼七社改为礼七区,辖102村。民国
初期沿袭清制,区划名称未变。
1931 年6月,滕县划设9 个区,下设
219 个乡46 个镇。1936 年改设11 个区75
个乡2个镇,置城前为乡,隶属滕县第四区。
1938 年3月,日军攻占滕县城,于同年8 月
建立伪县公署,下设区、乡、保甲。仍设城前
为乡,隶属滕县第四区。抗日战争胜利后,根
据新县制,重建城前乡,隶属滕县东平区,辖
46 处村庄。1947 年8 月,中共鲁南区委和鲁
南行署开辟建立白彦县,将滕县城前乡划入
白彦县,名为白彦县城前区。1950 年5 月,
麓水县(滕县)与白彦县合并,组建成新白彦
县,县人民政府驻山亭,辖14 个区公所。白
彦县城前区改称白彦县第九区,下设城前、
崇村、洼陡、城后、岔河、祝沟、瓦屋、黄林、康
王、雨山、黄土11 个乡,计90 个行政村。
1953 年8月,白彦县撤销,原白彦县第九
区、第十四区同时划入邹县,被列为邹县第
十二区、邹县第十三区。邹县第十二区下设
城前、崇村、洼陡、土门、祝沟、瓦屋、黄林、大
律、岔河9 个县辖乡,辖60 个行政村;邹县
第十三区下设尚河、标村、青邑、康王、雨山、
厂里、郑庄、北王、南河9 个乡,辖78个行政
村。1955 年11 月,邹县第十二区、第十三区
改以地名称谓,第十二区被称为邹县城前
区,第十三区被称为邹县尚河区。
1956 年3月,城前区下辖乡被调整为
10 个,即:岔河乡、洼陡乡、土门乡、黄林乡、
大律乡、城前乡、祝沟乡、崇村乡、瓦屋乡、王
沟(西王沟)乡;尚河区下辖乡被调整为9
个,即:康王乡、青邑乡、郑庄乡、标村乡、南
河乡、雨山乡、厂里乡、北王乡、尚河乡。
1958 年3月,进行撤区并乡,原邹县城
前区、尚河区被划设为城前、洼陡、大律、尚
河、北王5 个县辖乡。
1958 年9 月,撤销乡建制,原城前乡、
洼陡乡、大律乡3 乡合并成立城前人民公
社;尚河乡、北王乡合并成立尚河人民公社。
同年10 月,尚河人民公社并入城前人民公
社。合并后的城前人民公社下设洼陡、北王、
城后、城前、岔河、卞庄、王沟(西王沟)、尚
河、大律、南河10 个管区,29 个生产大队。
后又调整为90 个生产大队、355 个生产队,
计150 个自然村。
1962 年6月,城前人民公社分设为城
前、尚河2 处人民公社。分设后的城前人民
公社下设岔河、康王、雨山、洼陡、城前、大
律、卞庄、王沟(西王沟)8 个工作点,61 个生
产大队,308 个生产队,计128个自然村;尚
河人民公社下设魏窝(北魏窝)、南河、北王、
西尚河、东尚河5个工作点,计35 个生产大
队。
1983 年5月,全县进行农村体制改革,
撤销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区、乡建制。原城前
人民公社被改建为邹县城前区,下设城前、
洼陡、雨山、岔河、大律、卞庄6 个乡(后改城
前乡为城前镇),原61 个生产大队改建为
91 个行政村(129 个自然村),设91 个村民
委员会、248 个经营组;原尚河人民公社改
建为邹县尚河区,下设尚河、北王、南河、青
邑4个乡,原35 个生产大队被改建为53 个
行政村,设53 个村民委员会、158 个经营
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