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山东省德州专区盐山县、惠民专区无棣县和河北省沧州专区黄骅县。1958年4月至1964年11月属河北省沧州专区盐山县、黄骅县与山东省惠民专区无棣县。1964年11月后,以四女寺减河(今漳卫新河)为界调整河北和山东两省行政区划,县境分别由河北省沧州专区盐山县代管与黄骅县所辖。1965年3月27日,国务院批准建立海兴县,是年6月26日召开建县大会,7月1日中共海兴县委、县人委及其所属部门启用公章正式办公。因海兴县地处渤海之滨,原河北省副省长高树勋取“靠海而兴、繁荣发达”之义定名海兴县。县属河北省沧州专区所辖。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地图上新增添了一个县的建置。1966年,黄骅县杨庄公社的盘洼村又划归海兴县。1970年沧州专区改称沧州地区,继辖海兴县。
1990年,海兴县共辖13个乡镇,4个国营农场,178个自然村,197个行政村。
1990年,海兴县共辖13个乡镇,4个国营农场,178个自然村,197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