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我当上香港歌王
罗文为爱情与肥肥拆伙(不是选段!)
与此同时,罗文与肥肥在合作上出了问题——罗文恋爱了,肥肥却认为会影响他的事业,他说:“如果你坚持要拍拖,我们只好拆伙。”
她以为他会就烦,没想到罗文义无反顾地作出爱的宣言:“如果你不容许我拍拖,拆伙就拆伙吧!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大不了背着吉他,走遍全世界唱歌,赚钱养我的爱人。”
情侣合唱团宣布拆伙。然而,罗文的爱人却因抵受不了家庭压力,最终远走他方。
失恋的罗文,极度伤心。我陪伴他度过人生中最伤痛的一段日子。
罗文不止唱一个场子,在尖沙咀汉宫边沿后,便坐“哗啦哗啦”(电船仔,当年较快捷的渡海交通工具)去湾仔,到宝金夜总会登台。我陪着他走场子,帮手拿东西。
有一回,罗文在汉宫门外等候公司车,到尖沙咀码头搭船赶场,却发觉公司车没有等他,开车走了。当时邓丽君只是初出道,在罗文眼中仅是小女孩,司机竟为了她把他丢下,他岂有不生气之理?自然少不了在背后“问候”对方几句。
为了在事业上闯出新天地,罗文想起在日本发展的朋友欧阳菲菲,请她介绍他到日本学艺,并且跟她的经理人签约,计划留在当地发展。
临行前,他先到台北登台。
知道他心情不好,加上各奔前程在即,我和几位朋友陪他一起到台湾散心。
一天,朋友给我们一支看起来似是香烟的东西,叫我们试试,“是大麻。”
在嬉皮士的年代,美国人流行食大麻,罗文喜欢赶潮流,他不放过“尝新”。
我也尝试抽了几口——人家说,吃了会产生幻觉,飘飘欲仙;我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我头晕,想呕吐,非常辛苦。当时我已学会抽烟,但大麻是另一回事。也幸好如此,从此我没有再碰过这种东西。

【图中文字:罗文赴日本发展前,先到台北登台,并接受电视台访问。我与他同行,陪他散心。】
-----来自你的诱惑潜入我的梦,来自你一笑令群情汹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