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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赔钱借车抵押还账后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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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陈某做生意赔了,竟借来朋友的车作抵押还账。民警数次登门规劝,陈某最终迫于压力投案自首并偿还债务。
2014年9月2日,齐河县的陈某,在李先生的汽车租赁店租走一辆价值4万元的汽车,约定9月4日归还。可后来,陈某却失去了联系,李先生打听后才知道,陈某当日便以车作抵押,从左某处借走了3万元钱,用于偿还他人债务。
经调查,此前陈某借钱做钢材生意赔了钱,债主纷纷上门逼债。同年8月,陈某还编造事由从一位朋友处租借了轿车,然后又编造朋友欲抵押借款的谎言,骗取孙某3万元现金,用于偿还欠款。案发后,陈某畏罪潜逃。
针对此案件,齐河警方立即侦察并对陈某追逃。因案件涉案价值较小,依据规定,陈某将面临三年以下刑期,不过如果他能投案自首,并能积极退赔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民警没有坐等其被动落网,而是多次主动到陈某家中,让其家人了解陈某主动投案的积极效果,最终打消了陈某和其家人的心理顾虑。2014年12月,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不久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陈某被拘留后,虽经两名车主与两名借款人多次交涉,但这两名借款人在对自己的经济损失没有得到弥补的情况下,均以相关车辆为善意取得为由不予退还。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借款人和车主4人情绪非常激动,如不及时处置,将可能引发为刑事案件。
针对这种状况,办案民警反复与陈某的家人进行沟通,最终成功让其家人代为退赔了两名借款人的全部经济损失,两名车主也顺利领回汽车。检察机关认为对陈某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1月10日,陈某被取保后审。


1楼2015-01-16 01:41回复
    小心防范,坑朋友的人多的是。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5-01-16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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