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国有国法,行有行规。如今做教师的,毕竟不同于以前的先生,从政策面上讲,做老师的规矩是时常在变的,当然,如今的规矩也不叫“行规”什么的,而叫“职业道德”或者“行为规范”,或者“公约”什么的,但这些都不重要,只是它的行文太过于官样化,摆在老师面前是当不了真的,事实上这些东西也无法起到实质性的约束作用,因为那规范太过于道德化了,一个“爱”字就把一切都掏光了。再说那贴在墙上的规范多是闭门造车的产生,只是一张招牌而已,有时就象是在被人领着宣誓似的(我常常将宣誓称为赌咒),又如何让人当真。
笔者从教二十余年了,从一个毛头小伙,到如今头上白发点点,虽没有公开违反过官方所颁布的“职业道德”,但也没有将其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倒是将自己这多年的经验或者说是教训常记于心,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现将其整理出来,说给大家听一听,共计22条,曾经读过一本名为《第二十二条军规》的小说,于是将其夸大为《做教师的二十二条军规》,供大家批判。
笔者从教二十余年了,从一个毛头小伙,到如今头上白发点点,虽没有公开违反过官方所颁布的“职业道德”,但也没有将其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倒是将自己这多年的经验或者说是教训常记于心,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现将其整理出来,说给大家听一听,共计22条,曾经读过一本名为《第二十二条军规》的小说,于是将其夸大为《做教师的二十二条军规》,供大家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