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企业承印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备案
许可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
许可条件:
属于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和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的情形。
申请材料:
(一)承接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须提交:1.承接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备案报告;2.印制委托书或印制合同;3.委托方商标注册证明、委托印制的商标图样;4.委托印制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底样。
(二)承接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须提交:1.承接境外其他印刷品的备案报告;2.印制委托书或印制合同;3.委托印制的其他印刷品底样。
所有申报的备案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印制委托书或印制合同,如属外文的,同时提供中文译文。第一次承接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还要报送《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涉及承印境外地图类印刷品的,要同时报送省和国家测绘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样品;涉及承印境外宗教用品的,要同时报送省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承印境外注册商标标识的,申请人必须验证委印单位的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保存其复印件。
许可程序:
1.受理申请;2.审查;3.备案。
印刷企业承印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出境后,须在15日内将海关报关单及发票(复印件)报市新闻出版局备案。
许可期限:7个工作日
许可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
许可条件:
属于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和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的情形。
申请材料:
(一)承接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须提交:1.承接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备案报告;2.印制委托书或印制合同;3.委托方商标注册证明、委托印制的商标图样;4.委托印制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底样。
(二)承接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须提交:1.承接境外其他印刷品的备案报告;2.印制委托书或印制合同;3.委托印制的其他印刷品底样。
所有申报的备案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印制委托书或印制合同,如属外文的,同时提供中文译文。第一次承接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的,还要报送《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涉及承印境外地图类印刷品的,要同时报送省和国家测绘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样品;涉及承印境外宗教用品的,要同时报送省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承印境外注册商标标识的,申请人必须验证委印单位的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保存其复印件。
许可程序:
1.受理申请;2.审查;3.备案。
印刷企业承印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出境后,须在15日内将海关报关单及发票(复印件)报市新闻出版局备案。
许可期限:7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