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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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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于都县图书馆看到的.


1楼2005-08-02 13:12回复
    • 218.17.4.*
    最早的红楼书权威著


    2楼2005-09-25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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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30 21: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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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8.28.220.*
      修正后改名为红楼梦研究,好书


      3楼2006-07-02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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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辨原本回目只有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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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要研究《红楼梦》,第一要分别原作与续作;换句话说,就是先要知道《红楼梦》是什么。若没有这分别的眼光,只浑沦吞枣的读了下去,势必被引入迷途,毫无所得。这不但研究《红楼梦》如此,无论研究什么,必先要把所研究的材料选择一下,考察一下,方才没有筑室沙上的危险。否则题目先没有认清,白白费了许多心力,岂不冤枉呢? 
          《红楼梦》原书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后面的四十回,是高鹗续的。这已是确定了的判断,无可摇动。读者只一看胡适之先生底《红楼梦考证》,便可了然。即我在这卷中,下边还有说及的;现在只辨明“原本回目之数只有八十”这一个判断。 
          自从乾隆壬子程伟元刻的高鹗本一百二十回本行世以后,八十回本便极少流传,直到民国初年,有正书局把有戚蓼生底序抄本八十回影印,我们方才知道《红楼梦》有这一种本子。但当时并没发生一点影响,也从没有人怀疑到“原本究有多少回书”这一个问题。直到一九二一年四月,胡适之先生发表他底一文,方才惹起注意,而高氏续书这件事实方才确定。 
          但胡先生在当时因程伟元底话,并不因此否定后四十回之目底存在。程伟元底《红楼梦》序上说: 
          “然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不佞以是书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 
        胡先生在《红楼梦考证》初稿里说:(附亚东本《红楼梦》卷首) 
          “当日钞本甚多,若各本真无后四十回的目录,程伟元似不能信口胡说。因此,我想当时各钞本中大概有些是有后四十回目录的。” 
        但他在原文改定稿中却表示怀疑,略引我底话作说明。可见胡先生也有点不信任程伟元底序文了。(见《胡适文存》卷三) 
          我告诉诸君,程伟元所说的全是鬼话,和高鹗一鼻孔里出气,如要作《红楼梦》研究,万万相信不得的。程氏所以这样地说,他并不是有所见而云然,实在是想“冒名顶替”,想把后四十回抬得和前八十回一样地高,想使后人相信四十回确是原作,不是兰墅先生底大笔。这仿佛上海底陆稿荐,一个说“我是真正的”,一个说“我是老的”,一个说“我是真正老的”,正是一样的把戏。 
          原来未有一百二十回本以前,先已有八十回钞本流传。高鹗说: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处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高本自序) 
        这所以赐教我们的,明显的有好几点:(1)他没有续书以前,《红楼梦》已盛行二十余年了。(2)流行的钞本极多,极杂,但都是八十回本,没有一部是完全的。(3)这种八十回钞本,高氏曾经见过;很有憾惜书不完全之意。(4)直到一七九一年春天,他方才看见全书,实在是到这时候,他方续好。 
          既在高程两人未刊行全书以前,社会上便盛行八十回本的《红楼梦》;这当然,百二十回本行世不免有一点困难。而且后四十回,专说些杀风景的话,前途底运命尤觉危险。因这两重困难,程高二位便不得不掉一个谎。于是高氏掩饰续书之事,归之于程伟元;程氏又归之于“破纸堆中”,“鼓担上”。但这样的奇巧事情,总有些不令人相信。那就没有法子,程伟元只得再造一个谣言,说原本原有一百二十回底目录。看他说“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譬?”他底掉谎底心思--为什么掉谎——昭然若揭了! 
          而且这个谎,掉得巧妙得很,不知不觉的便使人上当。一则当时钞本既很庞杂没有定本,程伟元底谎话一时不容易对穿。譬如胡先生就疑心当时钞本既很多,或者有些是有百二十回底目录的。这正是有人上程氏底当一个例子。二则高作四十回,与目录是一气呵成的。明眼人一看,便知道决非由补缀凑合而成。如承认了后四十回底目录是原有的;那么,就无形地得默认后四十回也是原作了。到读者这样的一点头,高鹗和程伟元底把戏,就算完全告成。他们所以必先说目录是原有的,正要使我们承认“本文是原作”这句话,正是要掩饰补书底痕迹,正是要借作者底光,使四十回与八十回一起流传。 
        


        禁言 |10楼2006-07-24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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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高鹗续书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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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既已知道现行本底后四十回底本文、回目都是高鹗一手做的;就可以进一步去考察这四十回底价值。从偏好上,我对于高作是极不满意的,但却也不愿因此过于贬损他底应得的地位。我不满意于高作底地方,在下篇详论。现在先从较好的方面着笔,就是论高氏底审慎,他续书底依据所在。 
            在未说以前,我不能不声明一下。我非高鹗,不能知道他当时下笔底光景;换句话说,我所没找着的,不能就武断他没有依据,只可以说我们不知道有什么依据罢了。可找着的依据,自然都在原书八十回内;但因我底疏漏,未必能全举出,读者只可以当作举例看。 
            最初,颉刚是极赏识高鹗的。他说:“我觉得高鹗续作《红楼梦》,他对于本文曾经细细地用过一番功夫,要他的原文恰如雪芹底原意。所以凡是末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线索。……我觉得他实在没有自出主意,说一句题外的话,只是为雪芹补苴完工罢了!”(十,五,十七信。) 
            他底话虽然有些过誉,但大体上,也是很确的。高鹗补书,在大关节上实在是很仔细,不敢胡来。即使有疏忽的地方,我们也应当原谅他。况且他能为《红楼梦》保存悲剧的空气,这尤使我们感谢。这点意思,已在《红楼梦底风格》一节文中说及了。 
            我们现在从实际上,看他续书底依据是什么?我先举几件,在后四十回的荤荤(两字中车换为牛)大事,试去推究一下。 
            (A)宝玉出家。 
            (1)空空道人遂因空见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第一回) 
            (2)甄土隐听了《好了歌》,随着跛足道人飘飘而去。(同上) 
            (3)贾雨村游智通寺,门旁有一副对联,下联是“眼前无路想回头”。雨村想道:“……其中想必有个翻过筋斗来的也未可知……”走入看时,只见一个龙钟老僧在那里煮饭。(第二回) 
            (4)警幻说:“或冀将来一悟,未可知也。”“快休前进,作速回头要紧!”(第五回) 
            (5)“说不得横了心,只当他们死了,横竖自家也要过的;如此一想,却倒毫无牵挂,反能怡然自悦。”(第二十一回) 
            (6)第二十二回之目是“听曲文宝玉悟禅机”。 
            (7)宝玉道:“什么大家彼此!他们有大家彼此,我只是‘赤条条无牵挂’的!”言及此句,不觉泪下。他占偈道:“是无有证,斯可云证。无可云证,是立足境。”他做的一支《寄生草》是:“肆行无碍凭来去。茫茫着甚悲愁喜?纷纷说甚亲疏密?从前碌碌却因何?到如今,回头试想真无趣!”(第二十二回) 
            (8)和尚念的诗是:“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债偿清好散场!”(第二十五回) 
            (9)黛玉道:“我死了呢?”宝玉道:“你死了,我作和尚。”(第三十回) 
            (10)宝玉笑道:“你死了,我做和尚去。”(第三十一回) 
            (11)宝玉默默不对。自此,深悟人生情缘,各有分定,只是每每暗伤,不知将来葬我洒泪者为谁?(第三十六回) 
            (B)宝玉中举。 
            (1)“嫡孙宝玉一人,聪明灵慧,略可望成。”(第五回) 
            (2)众清客相公们都起身笑道:“今日世兄一去,二三年便可显身成名的了!”(第九回) 
            (3)黛玉笑道:“好!这一去可是要蟾宫折桂了。”(同) 
          按,这是高鹗底误会。第五回所引文下,尚有“吾家数运合终”一语,可见上边所说是反语。第九回清客们底话,随口点染,并无甚深义的。至于黛玉底话,也是讥讽口吻。颉刚说:“其实这一句也不过是黛玉习常的讥讽口吻,作者未必有深意。要是这句作准,那第十八回里,宝钗也对宝玉说:‘亏你今夜不过如此,将来金殿对策,你大约连赵钱孙李都忘了呢!’也可以算宝玉去会试了。”(十,五,十七信。) 
            (C)贾氏抄家。  
            (1)“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因嫌纱帽小,致使枷锁扛。”(第一回) 
          


          禁言 |13楼2006-07-24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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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偶遇荣宁二公之灵,嘱吾云:“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流传,已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第五回) 
              (3)秦氏道:“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生悲,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诗书旧族了!”“便是有罪,他物可入官,这祭祖产业,连官也不入的。”(第十三回)  
              (4)探春道:“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第七十四回。这回之目是“抄检大观园。”)  
              (5)“才有甄家的几个人来,还有些东西,不知是做什么机密事。”尤氏听了道:“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私,调取进京治罪,怎么又有人来?”老妈妈道:“才来了几个女人,气色不成气色,慌慌张张的,想必有瞒人的事。”(第七十五回) 
              (6)王夫人说甄氏抄家事,贾母甚不自在。(同) 
              (7)第七十五回之目是“异兆发悲音”。本文上说:“忽听那边墙下有人长叹之声。大家明明听见,都毛发竦然……恍惚闻得祠堂内隔(换为木旁)扇开阖之声,只觉得阴气森森,比先更觉凄惨起来。” 
            高鹗补抄家一节文字,本此。他写宁府全抄了,也本此。《红楼梦》写宁国府底腐败,极有微词,将来自应当有一种恶结果。且“树倒猢狲散”“有罪家产入官”说在秦氏口中。甄家被抄事,又从尤氏一方面听来。异兆发悲音,又专被贾珍他们听见。再证以第五回,“造衅开端实在宁”等处,可见将来被祸,宁府尤烈。高氏写此等处非无根据,但到末尾数回,自己完全推翻了上边所说的,实在是他底大错。 
              (D)贾氏复兴。 
              (1)“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第一回) 
              (2)秦氏冷笑道:“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第十三回) 
            我所找着的,可以替他作辩护,只有这两条。而其实都靠不住。(1)或指二人一事而言,未必是说贾氏复兴,我疑心是指李纨贾兰底事情。(2)秦氏所说,正是反话,所以在下边紧接一句,“岂人力所能常保的?”她又说:“万不可忘了那盛筵必散的俗语。”可见她无非警告凤姐,处处预作衰落时底打算,不致将来一败而不可收拾,并非作什么预言家。后来因凤姐毫不介意,且更威福自恣,以致一败涂地,应了荣宁两公底“运终数尽”的话。高鹗把这个看得太拘泥了,不恤忽略书中以外的许多暗示,这一点上,我不愿意为他辩护;他为什么要如此续?在下篇再论。 
              (E)黛玉早死。 
              (1)“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第一回) 
              (2)和尚说:“……只怕他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第三回) 
              (3)“欠泪的,泪已尽。”(第五回) 
              (4)黛玉道:“我作践了我的身子,我死我的!……偏要说死!我这会就死!……正是了;要是这样闹,不如死了乾净!“死活凭我去罢了!”(第二十回) 
              (5)黛玉续偈说:“无立足境,方是乾净!”(第二十二回) 
              (6)葬花诗上说:“红消香断有谁怜?……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亦倾!……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扌不)净土掩风流。……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第二十七回) 
              (7)林黛玉的花颜月貌,将来亦到无可寻觅之时。(第二十八回) 
              (8)“况近日每觉神思恍惚,病已渐成。医者更云:‘气弱血亏,恐致劳怯之症。’我虽为你知己,但恐不能久待;你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第三十二回) 
              (9)“那黛玉还要往下写时,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只见腮上通红,真合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深。”(第三十四回) 
              (10)黛玉近日又复嗽起来,觉得比往常又重。宝钗来望她,黛玉道:“不中用,我知道我的病是不能好的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也不是人力可强求的。今年比往年反觉又重些似的!”说话之间,已咳嗽了两三次。(第四十五回) 
            


            禁言 |14楼2006-07-24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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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黛玉抽着的诗签,是一枝芙蓉花,题着“风露清愁”,有一句诗,道是:“莫怨东风当自嗟。”(第六十三回) 
                (12)黛玉做的柳絮词,有“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第七十回) 
                (13)黛玉和湘云联句有“冷月葬诗魂”之句。湘云道:“只是太颓丧了些。你现病着,不该作此凄清奇谲之语。”(第七十六回) 
                (14)妙玉笑道:“有几句虽好,只是过于颓败凄楚。此亦关于人之气数而有……”(同) 
                (15)黛玉叹道:“我睡不着,也并非一日了!大约一年之中,通共也只好睡十夜满足的!”湘云道:“你这病就怪不得了!”(同) 
                (16)宝黛推敲《晴雯诔》中底字句。宝玉说:“莫若说,‘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薄命!’”黛玉听了,陡然变色。虽有无限狐疑,外面却不肯露出。(第七十九回) 
              这不过随便翻检着,可举的已有十六条之多。如仔细寻去,八十回中暗示黛玉之死,恐怕还多着呢。高鹗补书,以事迹论,自然不算错;只是文章不见高明,这也容我在下篇批评。 
                (F)宝钗与宝玉成婚。 
                (1)《红楼梦曲》-“都道是金玉良缘,……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第五回) 
                (2)第八回高本底回目,是“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 
                (3)同回宝玉到宝钗处,宝钗看他底那块玉,口里念道:“莫失莫忘,仙寿恒昌。”……莺儿嘻嘻的笑道:“我听这两句话,倒象和姑娘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宝玉拿宝钗底项圈看,是“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因笑问:“姐姐,这八个字倒与我的是一对儿!” 
                (4)“谁想贾母自见宝钗来了,喜他稳重和平。……”(第二十二回) 
                (5)宫中所赐端午节物,独宝钗和宝玉一样。 
                (6)宝玉听黛玉提出“金玉”二字,不觉心里疑猜。 
                (7)宝钗因有“金锁是和尚给的,等日后拣有玉的才可配”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 
                (8)宝玉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宝钗形容,比黛玉另有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就呆了。(以上四条,均见第二十八回)。 
                (9)薛蟠说:“从前妈妈和我说:你这金,要拣有玉的才可配。”(第三十四回) 
                (10)贾母道:“提起姊妹们,……都不如宝丫头。”(第三十五回) 
                (11)宝玉笑道:“……明儿不知那一个有福的消受你们主儿两个呢!”见莺儿娇腔宛转,语笑如痴,早不胜其情了,那堪更提起宝钗来!(同回) 
                (12)第三十六回之目是:“绣鸳鸯梦兆绛芸轩。”事迹是宝玉睡了,宝钗代袭人绣他兜肚上底鸳鸯。宝玉在梦里喊骂,“什么金玉姻缘!” 
                (13)王夫人托宝钗照应家务说:“好孩子,你还是个妥当人,……你替我辛苦两天,照看照看。”(第五十五回) 
                (14)宝钗做的柳絮词是:“……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第七十回) 
              以外提金玉之处尚多,零零散散,一时也举不尽。虽然宝钗宝玉成婚,另有多少困难,不易解决,但我们看了这些证据,就不得不承认作者或有使钗玉团圆这个意思。若我们要做翻案文字,就先得要把这些暗示另换一个解释,而且是很自然、清楚、不牵强的解释。这当然是极不容易的事。某补本底作者使宝钗早卒,不知是怎样写法的?悬揣起来要处处为作者圆谎,恐怕不很可能。高鹗在这一点上,我也不敢轻菲薄他。 
                (G)宝钗守寡--宝玉弃她而出家。 
                (1)薛姨妈道:“姨妈不知宝丫头古怪呢,他从来不爱这些花儿粉儿的。”(第七回) 
                (2)宝钗念支《寄生草》与宝玉听,内有“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之语。后来宝玉就因此“悟禅机”。(第二十二回) 
                (3)宝钗底灯谜是:“梧桐叶落纷离别,恩爱夫妻不到冬。”(同回,戚本不作此)。 
                (4)贾政忖道:“……看来皆非福寿之辈”。(同回) 
                (5)宝钗听见宝玉在梦中喊骂说:“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木石姻缘!”宝钗不觉怔了。(第三十六回) 
              


              禁言 |15楼2006-07-24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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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曲子《乐中悲》折,“……厮配得才貌仙郎,……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均见第五回) 
                高氏对于这两条不但误解了,且所补湘云传,亦草率之至。他只作“姑爷很好,为人又和平”等语(第一百六回),来敷衍曲子上底“厮配得才貌仙郎”。又说她丈夫成了痨病(第一百九回),后来死了,湘云立志守寡(第一百十八回),就算应合“云散水涸”了。至于金麒麟这一段公案,几乎一字不提。即在第八十三回,周瑞家的和凤姐,谈了半天金麒麟,也并无关于湘云底姻缘。所以高氏写湘云,几乎是无所依据。 
                  (N)妙玉被污。 
                  (1)册子上画着一块美玉,范在污泥之中。词曰:“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2)曲子中《世难容》折,“……却不知好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白璧无暇遭泥陷……”(均见第五回) 
                高鹗在第一百十二回,写妙玉被人轻薄,本此。但他只写她不知所终,虽在第一百十七回,隐隐约约地说她被杀,也只是“梦话”罢了。他又何尝能充份描写出所谓“风尘肮脏违心愿”呢?凡看到这些地方,我总觉得后四十回只是一本账簿。即使处处有依据,也至多不过是本很精细的账簿而已。 
                  (O)凤姐之死。 
                  (1)她底册词说:“……哭向金陵事更哀!” 
                  (2)曲子上说:“……反算了卿卿性命……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均第五回)  
                  (3)八十回内写她贪财放债,逼害人命,有好几处。(如第十五回,第十六回,第六十九回,第七十二回等等。) 
                高鹗因此写凤姐家私,以重利盘剥故被抄;(第一百五,一百六回)又写贾琏后来和她感情淡薄。第一百六回,贾琏啐道:“……我还管他么。”第一百十三回,“看着贾琏并不似先前的恩爱,……竟象不与他相干的。”在她临死的时候又写:“琏二奶奶说些胡话,要船要轿的,说‘到金陵归入册子去’。”袭人又和宝玉明提册子,可见是受“哭向金陵事更哀”这句话底暗示。(所引见一百十四回)高氏如此写“返金陵”自然是胡闹;况且册子上还有一句,“一从二令三人木”,他又如何交代? 
                  (P)巧姐寄养于刘氏。 
                  (1)她底册子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其判曰:“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2)曲子《留余庆》折云:“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积得阴功。……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均第五回) 
                  (3)刘老老命她底名为巧姐儿,又说,“……或有一时不遂心的事,必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都从这‘巧’字儿来!”(第四十二回) 
                后四十回,巧姐底结局,全本此。因画上有荒村野店,美人纺绩,所以后来嫁给一庄家人,姓周的。(第一百十九,第一百二十回)因为有“家亡莫论亲”,及“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所以写巧姐将为王仁(狠舅)、贾环、贾芸(奸兄)等所盗卖,而他们所以要如此办,因为外藩肯花银子。(第一百十八,第一百十九回)因为明叙“济刘氏”,“积阴功”,“留余庆”,“巧得遇恩人”,“逢凶化吉,遇难成祥”,等语,所以巧姐被刘氏救去,依然父女团圆,夫妻偕老。(第一百十九,第一百二十回)高氏补巧姐传,可谓一句题外的话也没有说,只是文笔拙劣,叙述可笑罢了。 
                  (Q)李纨因贾兰而贵。 
                  (1)贾兰年方五岁,已入学攻书。李氏惟知侍亲教子。(第四回) 
                  (2)册子上画一盆茂兰,旁有凤冠霞帔的美人,判云:“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 
                  (3)曲子《晚韶华》折云:“……只这戴珠冠,披凤袄,……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均第五回) 
                  (4)贾兰做了一首诗,呈与贾政看。贾政看了,喜不自胜。(第七十五回) 
                  (5)众幕宾见了贾兰做的《(女危)(女画)词》,便皆大赞:“小哥儿十三岁的人就如此,可知家学渊源,真不诬矣!”贾政笑道:“稚子口角,也还难为他。”(第七十八回) 
                


                禁言 |17楼2006-07-24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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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30 20: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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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如仔细想一想,便可以知道高氏作文底因由,不得因为没有依据,便一棒打杀。失通灵,得通灵底必要,高氏自己曾经说明,不劳我们底悬揣。我们看: 
                  “此玉早已离世:一为避祸,二为撮合。从此夙缘一了,形质归一。……”(第一百二十回) 
                  所谓避祸,当然是指查抄;但查抄未必有碍于宝玉(即贾琏也始终无恙),何必避呢?这实在不甚可解。至于所谓“撮合”的是什么,却极易明了,即所谓金玉之缘。我们试想,如黛玉竟死,宝玉应作何光景?是否能平安地娶了宝钗?这个答案,也不必自己瞎猜;只看紫鹃诓宝玉,黛玉要回家去,宝玉是什么光景的?(第五十七回)以外宝玉和黛玉誓同生死的话,在八十回中屡见。宝玉曾告诉紫鹃一句打趸的话,我的不妨征引—下: 
                    “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如何?”(第五十七回) 
                  我们既不能承认,宝玉是薄情、打谎语的人,那么,怎样能使金玉团圆?宝玉对于宝钗原非毫无情愫,但黛玉一死,宝玉决不能再平安度日,如何再能结合数年的夫妇?这个实际上的困难,在行文时候,必然要碰到的。既然碰到了,就不能不想个解决的方法。高氏想的方法,便是失玉。 
                    “失玉”是不是好的方法,是另一件事。但我们却不能不承认,这是方法之一。而且,想用这个方法的人,也不止高氏一人。在三十回本的佚本里,我曾考出有“甄宝玉送玉”这一回事。看事情底空气,大约和高作是差不多的。既然“玉”烦人送,当然是丢了;不然,玉在身边,何劳甄宝玉先生来送呢?至于那本上写玉是怎样遗失的?我们不知道。象高本写失玉,却实在是个奇谈。 
                    高氏所以写失玉,因为不如此金玉不能团圆;所以写送玉,因为不如此宝玉不能出家。“宝玉出家”和“宝钗出闺”,这是续作里底两件大事;而以失玉送玉为关键。不明白这个缘故,轻易来批评高氏补书底不小心,这实在不能使他心服的。 
                    至于我所以不满意于他的,却并不在为什么要如此,只在怎样地这个问题上面。第九十四回写失玉这个光景,实在人情之外,且亦在文情之外。真成所谓“来无迹,去无踪”了。(第九十五回,抄玉扶乩语)。高氏是平淡无奇这样一个人,却喜欢弄笔头,做那些离奇光怪的文字;于是无往而不失败。八十回内写甄士隐、贾宝玉游“幻境”,已觉东方的浪漫色彩太浓厚了;但总还“不远情理”。至于高氏写通灵玉无端而去,无端而来,那竟很像圣灵显示的奇迹,与全书描写人情的风格,(木内)凿不相合。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高氏底失败。我也明知道,要把“失玉”“送玉”写得十分的入情入理,是很困难的;但我始终不敢轻易赞成高鹗底补笔。我以为高氏如以续书为甚难,则大可以搁笔,不必拿狗尾来续貂;如以为尚不甚难,则应当勉为其难,不应逃于神怪。 
                     即宝钗嫁时,凤姐设奇谋,也无非是要度过这个困难,使他俩得以成婚,一方又可以速黛玉之死,使文字格外紧凑些。以外并无别的深意可说,在八十回中,也并没有什么依据可寻。总之,高鹗补这几回,要如此写法,完全为结束宝黛两人底公案,使不妨碍金玉姻缘,我们可以原谅他。但他底大病,并不在凭空结撰,却在文笔拙劣,情事荒唐这两点上。这个毛病,在四十回中几乎处处流露,也不仅仅在这两三回内。即完全有依据的,也依然不能藏拙啊。 
                    但是高氏无缘无故的杜撰文字,在四十回内却也未始没有,这我们更不能为他强辨。即如宝玉中举,虽我替他勉强找了几条根据,其实依然薄弱得很,高氏岂能借这个来遮羞?我们试看关于宝玉中举的文字有多少回: 
                    第八十一回——奉严词两番入家塾。 
                    第八十二回——老学究讲义警顽心。 
                    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第八十八回——博庭欢宝玉赞孤儿。 
                    第一百十八回——警谜语妻妾谏痴人。 
                    第一百十九回——中乡魁宝玉却尘缘。 
                  一共书只四十回,说宝玉做举业的,倒占了二十分之三。这真是不知其命意所在?如稍为看仔细一点,宝玉实无中举底必要;即使高氏要写他高魁乡榜,也不必写得如此累赘。高氏此等地方,可谓愚极且迂极了。 
                    还有一节,也是无缘无故的文字。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颦卿绝粒”。写黛玉忽然快死了,忽然又好了,这算怎么一回事呢?“失玉送玉”还有可说的,至于这两回中写黛玉,简直令人莫名其妙。上一回生病,下一回大好了;非但八十回中万没有这类荒唐的暗示,且文情文局,又如何可通?说要借此催定金玉姻缘,也大可不必。什么事情不可以引起钗玉姻事,定要把黛玉耍得忽好忽歹?况且到第九十四回,黛玉已完全无病,尤其不合情理。黛玉底病,应写得渐转渐深,怎么能忽来忽去呢?在这一点上,高氏非但卤莽,而且愚拙。 
                    大观园诸人底结局,高氏大都依据八十回中底话补出。只有香菱传补得最谬,且完全与作者底意思相反。胡适之先生曾据第五回册子原文,来驳高氏底不合,我极为同意。(胡说见《胡适文存·红楼梦考证》)。高氏这一点看不清楚,最不可解;因为第五回、第八十回暗示香菱被金桂磨折死,不为不明显,以高鹗底小心审慎,何致于盲目不知,铸了大错。②这竟使我诧异极了。 
                    我这节文字底目的,原要考定高鹗续书底依据,并不是要指斥他底过失。只因四十回中也有许多无根之谈——即是没有依据的——也得顺笔叙出,所以不免说了些题外的话。其实,关于高作优劣底批评,应当留作下一篇讲,不是本篇底责任。本篇底大意,只是要证实颉刚这句话:“后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线索。” 
                    二二,五,十五 

                    ①高鹗写探春嫁后颇得意,其依据在第六十三回,探春抽的诗签,注云:“必得贵婿”。故此节补文却不甚错。惟写她嫁后归宁,则无据。 
                    ②高氏写香菱不死,后来扶正,这个大错误,现在看来也是由于误解第六十三回,香菱抽着的诗签,是“连理枝头花正开”。我们应当注意这“正”字底意义,明言此正是她底团圆时节;反言之,则连理花不久便将凋谢的。高鹗因不解此意,故下文弄错了。 
                    二二年八月,在波定谟记。


                  禁言 |20楼2006-07-24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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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还可以疏忽作推诿,小说原是荒唐言,大可不必如此凿方眼;上边所论,不过博一笑而已,未必能根本打销高作底声价。只是笑话却并不以此为止,这却令我们难乎为高鹗辩解。 
                      (D)大姐儿哭了;李妈狠命的拍了几下,向孩子身上拧了一把。那孩子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了。(第一百一回) 
                    巧姐被拧,连话都不会说,只有大哭的一法,看这个光景她不过三岁,至多亦以四岁为限。若在四岁以上,决不至于被拧之后连话都不说的;况且如巧姐能说话,婆子亦决不敢平白地拧她一把。可见其时,巧姐确是不会说话的,至多也不过会学舌。既然如此,请看本文慕贤良之事,应作何解释?念书,认字,做针线的孩子;过了些时候(九回书),反只会啼哭,连话都不会说了。这算怎么一回事?孩子长大了,重新还原,这算怎么一回事?长得奇,缩得更奇;长得快,缩得更快。这又算怎么一回事?在描写人情的《红楼梦》中,夹进这样光怪陆离的幻想,我不能不佩服高氏底才高胆大。一百年来,这样“奇而又奇”的奇迹,没有一个人敢提出来加以疑惑的,我不能不佩服读者底“不求甚解”。巧姐长得太快,还可以粗忽来推诿。至于长了又缩小,这无论何人,不能赞一词的,而竟没有人批评过。评《红楼梦》的人如此之多,这样的怪事,偏不以为怪,大约都是抱“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这个主义的。王雪香只以巧姐长得太快为欠妥,其实何止欠妥而已,简直是不通而又不通。象这类事情,正应当在“六合之外”,岂能混入情理之中。我们既认定《红楼梦》是部情理中的书,就不能不竭力排斥高鹗补作的四十回。 
                      (E)巧姐儿年纪也有十三四岁了。(第一百十七回) 
                    十六回以后,她又飞长了。说这十六回书,有十年的工夫,这无论如何是不可信的(我们知道,前八十回,只有首尾九年)。既不可信,她底生长,又成了一种奇迹。巧姐长了又缩,缩了又长,简直是个妖怪,不知高氏是什么意思?十二钗惟巧姐年最小,所以八十回中绝少提及,只写了些刘老老底事情,终非巧姐传底正文。后四十回中被高氏如此一续,巧姐真可谓倒霉之至,至于高鹗为什么写她底事情如此神怪,其原因很难懂;大约他本没有注意到这些地方,只是随意下笔。慕贤良一回专为巧姐作传,拿来配齐十二钗之数,所以勉强拼凑些事情,总要写得漂亮一点,方可以遮盖门面,他却忘了四回以前所写的巧姐是什么光景的。于是她就暴长了一下。后来凤姐病深,高氏要写巧姐年幼,孤露可怜,以形凤姐结局底悲惨。于是她就暴缩一下。到书末巧姐要出嫁,却不能不说她是十三四岁,因为这已是最小的年龄。于是她又暴长了。高氏始终没有注意她底年龄,所以才闹了这么一个大笑话。百余年来的人,有崇拜偶象的心理,而又不知后四十回是高续的,所以大家都是见怪不怪。且他们读书也只是去消闲下酒,也未必能综观前后,仔细推求,也无怪其“冥然罔觉”了。但现在的我们读《红楼梦》时却要知道,巧姐传是全缺的;高鹗所补,完全是驴唇不对马嘴,了不相干的。若混为一谈,不分皂白,作者有知,又岂能容受这种侮辱呢! 
                      巧姐慕贤良一回,还有一点谬处,就是所描写的绝不是宝玉。宝玉向来不肯作这类迂谈的,在这儿却平空讲了无数的名教中人,贞烈贤孝的妇女,给巧姐听。这真是不谬于名教的《红楼梦》,高氏可以踌躇满志了。但宝玉为人却顿成两橛,未免说不过去。后四十回写宝玉,竟是个势利名教中人;只于书末撒手一走,不知所终;这是非常可怪的。不但四十回中的宝玉不和八十回的他相类似;即四十回中,宝玉前后很像两个人,并与失玉送玉无关,令人无从为他解释。高氏对于书中人物底性情都没有一个概括的观念,只是随笔敷衍,所以往往写得不知所云,亦不但是宝玉一人。不过宝玉是书中主人翁,性格尤难描画,高氏更没处去藏拙罢了。 
                      上列二十条,是四十回中最显著的毛病;以外不重要的地方可笑之处自然还多。如香菱之病疾,没有提起,自然地痊愈了;以平儿底精细,连水月庵馒头庵都分不清楚,害凤姐吐血;(第九十三回)以紫鹃底秀慧,而写她睡着,远远有吆呼之声;(第八十二回)小红和贾芸有恋爱关系,后来竟了无照应,她只和丰儿做了个凤姐底随身小婢,毫不占重要的位置;麝月抽了荼蘼花签,却并无送春之事;以外零零碎碎的小毛病——脱枝失节,情理可笑的——自然还有,只是一时不能备举,且与大体无关,亦可以不必备举了。 
                    


                    禁言 |26楼2006-07-24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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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所引各回,见《高鹗续书底依据》一篇中,共有六回。 
                      (1)项最多占了十七回。(2)项也占了六回。单是这两项已占全书之半数。以外便是些零碎描写、叙述,大部份可以包括在(3)项中。只有抄家一事不在其内;但高氏却不喜欢写这件事,所以在抄家之时,必请出两位王爷来优礼贾政;既抄之后又要“复世职”“沐天恩”。可见高氏当时写这段文字,真是不得已而为之,并非出于本心。他底本心,只在于使宝玉成佛做祖,功名显赫。如没有第二项,宝玉中举事,那九十八回黛玉卒时,便是宝玉做和尚的时候了。他果然也因为如此了结,文情过促,且无以安插宝钗。而最大的原因,仍在宝玉没有中举。他以为一个人没有中举而去做了和尚,实在太可惋惜了。我们只看宝玉一中举后便走,高氏底心真是路人皆见了。 
                        高氏除写十二钗还有些薄命气息,以外便都是些“福寿全归”的。最是全福是宝玉了。他写宝玉底结局,括举为三项: 
                        (1)宝玉中第七名举人。 
                        (2)宝玉有遗腹子,将来兰桂齐芳。 
                        (3)宝玉超凡入圣,封文妙真人。 
                      他竟是富贵神仙都全备了。神仙长生不老,寿考是不用说的了。高鹗写贾氏亦复如此,虽抄了家,依然富贵荣华,子孙众多,全然不脱那些小说团圆迷的窠臼,大谬于作者底本意。但我们更要去推求他致谬底原由,不能不从作者和高氏底性格底比较下手。我给颉刚一信上说: 
                        “我们还可以比较高鹗和雪芹底身世,可以晓得他俩见解底根本区别。雪芹是名士,是潦倒不堪的,是痛恶科名禄利的人,所以写宝玉也如此。兰墅是热中名利的人,是举人(将来还中进士,做御史),所以非让宝玉也和他一样的中个举人,心里总不很痛快。我们很晓得高鹗底‘红学’很高明,有些地方怕比我们还高明些。但在这里,他却为偏见拘住了,好像带了副有颜色的眼镜,看出来天地都跟着变了颜色了。所以在那里看见了二点线索——其实是他底误认——便以为雪芹原意如此,毫无愧色的写了下去,于是开宗明义就是‘两番入家塾’。雪芹把宝玉拉出学堂,送进大观园;兰墅却生生把宝玉重新送进学堂去了……”(十,六,九。)  
                      在另一信上又说:  
                        “总之,弟不敢菲薄兰墅,却认定他和雪芹底性格差得太远了,不适宜于续《红楼梦》。若然他俩性格相近一点,以兰墅之谨细,或者成绩远过今作也未可知。”(十,六,十八。) 
                      我是再三申说,高氏底失败,不在于“才力不及”,也不在于“不细心谨慎”,实在因两人性格嗜好底差异,而又要去强合为一,致一百二十回成了两橛,正应古语所谓“离之双美合之两伤”。我曾有一意见,向颉刚说过: 
                        “《红楼梦》如再版,便该把四十回和前八十回分开。后四十回可以做个附录,题明为高鹗所作。既不埋没兰墅底一番苦心和他为人底个性,也不必强替雪芹穿这一双不合式的靴子。”(十,六,九。) 
                      高作底庸劣我们知道了,他底所以如此,我们却可以原谅他。总之,说高鹗不该续《红楼梦》是对的,说高鹗特别续得不好,却不见得的确;因为无论谁都不适于续《红楼梦》,不但姓高的一个人而已。但高鹗既冒充了雪芹,抖了近一百年,现在偶然倒霉一下,也不算委屈他了! 
                        高鹗冒名顶替,是中国文人底故态,也是一种恶习,我决不想强为他辩护。但在影响上,高氏底僭号却不为无功,这虽非他本意所在,而我们却不得不归功于他。 
                        《红楼梦》既没有完全,现存的八十回实在是一小部份,并且还是比较不重要的部份,所以高非补书不可。前八十回全是纷华靡丽的文字,若没有煞尾,恐怕不免引起一般无识读者底误会。他们必定说:“书上并没说宝走黛死,何以见得不团圆呢?”当他们豪兴勃发的时候必定要来续狗尾,也必定要假传圣旨依附前人。《红楼梦》给他们这一续,那糟糕就百倍于现在了。他们决定要使宝玉拜相封王,黛玉夫荣妻贵,而且这种格局深投合社会底心理,必受欢迎无疑。他们决不辨谁是谁,只一气呵成的读了下去。雪芹这个冤枉却无处去诉,而乌烟瘴气亦不知如何了局。总之,污蔑而已,侮辱而已!幸而高氏假传圣旨,将宝黛分离,一个走了,一个死了,《红楼梦》到现在方才能保持一些悲剧的空气,不致于和那才子佳人的奇书同流合污。这真是兰墅底大功绩,不可磨灭的功绩。即我们现在约略能揣测雪芹底原意,恐怕也不能说和高作后四十回全无关系。如没有四十回续书,而全凭我们底揣测,事倍功半定是难免的;且高氏不续,而被妄人续了下去,又把前后混为一谈,我们能有研究《红楼梦》底兴趣与否,也未始不是疑问。这样说来,高氏在《红楼梦》总不失为功多罪少的人。 
                      


                      禁言 |28楼2006-07-24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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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第八十回高--美香菱屈受贪夫棒,王道士胡诌妒妇方。 
                              戚--懦弱迎春肠回九曲,娇怯香菱病入膏肓。 

                        从上表看,(1)(5)(6)三项高本均较戚本好。戚本肉麻可厌,高本则平实通达。(3)(7)均戚本佳。龄官不得说“椿龄”,李贵受斥不应列入回目。(8)可谓无甚好歹,高本较直落些而已。(4)因分回不同,故目亦不同。(2)(9)两项,不能全以回目本身下判断。 
                          我们先说(4)项。戚本之第十七回,较高本为短,以园游既毕宝玉退出为止;所以回目上只说“怡红院迷路探深幽。”至于黛玉剪荷包一事,戚本移入第十八回去。高本之第十七回,直说到请妙玉为止,关涉元春归省之事,所以回目上说“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这两本回目所以不同,正因为分回不同之故。我们要批评回目底优劣,不如批评分回底优劣较为适当些。 
                          现行的亚东书局本,这两回分回方法完全依照高本,而改了回目。他所改的出于杜撰无所依据,不免太鲁莽些。如古人底书偶有未妥之处,可凭主观的意见乱改;那么,一改再改之后,何从再看见原来的面目呢!所以我以为亚东本之第十七回目,作“疑心重负气剪荷包”,是不妥贴的。 
                          至于高戚两本底分回,我以为是戚本好些,理由有三:(1)从游园后宝玉退出分回,段落较为分明。(2)教演女戏,差人请妙玉,和高本第十八回开头所叙各事相类,都是作元春归省底预备,这处不得横加截断,分成两橛。(3)第十七回“荣国府归省庆元宵”,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实在是太重复了。且在第十七回中,高本也并无庆元宵之事,回目和本文不相符合。以这三个原因,我宁以戚本为较佳。汪原放君以为怡红院是贾妃所定的名字,不能先说,为戚本病。我却以为无甚大关系。贾政等迷路的地方是将来的怡红院,回目上先提一下有何不可?汪君在这里,又似乎太拘泥了些。 
                          第(2)项就回目底文字批评,高本似乎较好;就本文底事实对看,两本简直是半斤八两;就书中大意看,这就不容易说了。第八回共叙述三件事:(1)钗玉互看通灵金锁;(2)宝黛两人在薛姨妈处喝酒;(3)宝玉回去摔茶杯。高本之目,只说了(1)项,虽然扼要,未免偏而不全。戚本之目,包举(2)(3)两项,却遗漏了本回最重要的(1)项,亦属不合。总之,两本这一回之目,犯了同一个毛病,就是只说了一部份不能包举全体;不过高本回目较为稳妥漂亮,戚本用“贾公子”不合全书体例,未免不伦不类。 
                          若就书中大意作批评,这就很不容易说了。我们试想,高戚两本,这一个回目是完全不同的,不但字面不同,意义亦绝不同,在八十回书内实为仅见。这一点上我们须得加一番考虑。我们第一要知道,这决非仅是一本传钞底歧异,是两本底区别。戚本眉批上说:“作者点明金玉,特不欲标入回目,明明道破耳。”反过来说,高本是欲明明道破的。高本第八回之目如此,明是作后文金玉成婚底张本;而戚本却只有八十回,没有前后照应底必要,所以不欲明明道破。依我看来,戚本之回目或者是较近真的。 
                          我先假定八十回中本文回目,多少经过高氏底改窜。我们看高鹗底《红楼梦》引言上说: 
                          “……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 
                        这还是有依据的改正,不是臆改。但下一条又说: 
                          “……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 
                        这是明认他曾以已意改原本了。虽他只说增损数字,但在实际上,恐怕决不止数字。他虽说,“非敢争胜前人”,但已可见他底本子,有许多地方,为前人所未有。不然,他又何必要自解于“争胜前人”这一点?  
                          最可笑的,他对于自己做的后四十回,反装出一副正经面孔,说什么“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他自己底大作,已经改了又改,到自以为尽善尽美了,方才付印,如何再能臆改呢?这真是高氏欺人之谈,无非想遮掩他底补缀的痕迹,无奈上文已明说后四十回无他本可考,所谓“欲盖弥彰”了。 
                          既承认了这个假定,那么,第八回之目,就可以推度为高氏底改笔——臆改或有依据的。高氏为什么要如此呢?因为可以判定金玉姻缘,使他底“宝钗出闺成礼”一节文字,铁案如山,不可摇动。至于戚本,回目数与原本同,自然没有这个必要。作者即有意使金玉团圆,也不必在回目中明明道破,使读者一览无余。高氏却有点做贼心虚,不得不引回目以自重了。这原是一种揣测,不能断定,不过却是很可能的揣测罢了。 
                        


                        禁言 |31楼2006-07-24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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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9)项,我也有相同的批评。就第八十回之目本身而论,高本是较为妥当。即以此回本文及上回之目参看,高本也很好。戚本这一个回目有两个毛病:(1)第七十九回,既说贾迎春误嫁中山狼,这回又说“懦弱迎春肠回九曲”,未免有重复之病。(2)第八十回本文先叙香菱受屈,后叙迎春归宁诉苦,即使要列入回目,亦当先香菱而后迎春,何得颠倒? 
                            但高本这回目却甚可疑,不得不说一说。王道士诌妒妇方,不过随意行文,略弄姿态,并无甚深意,无列入回目之必要。此可疑一。高氏后来写香菱,有起死回生之功,闹了一个大笑话。这里若照戚本作:“香菱病入膏肓”,岂不自己打嘴巴。这显有改窜的痕迹,可疑二。但戚本这回目亦非妥善,我们也不能断定原本究竟作什么。 
                            在论两本子底回目以后,有一句话可以说的。我想《红楼梦》既是未曾完稿的书,回目想是极草率的,前后重复之处原不可免。到高鹗补了后四十回,刊版流传,方才加以润饰,使成完璧。所以高本底回目,若就文字上看,实在要比戚本漂亮而又妥当,正是因为有这番修正底工夫。而戚本回目底幼稚,或者正因这个,反较近于原本。我们要搜讨《红楼梦》底真相,最先要打破“原书是尽善尽美的”这个观念。否则便不免引入歧途。即如第八十回之目,我以为原本或者竞和戚本相仿佛,亦未可知。高鹗一则因他重复颠倒,二则因不便照顾香菱底结局,于是把他改了。 
                            两本回目底异同既明,我们于是进而论到两本底本文。这自然是很繁琐的,我只得略举大概,微细的地方一概从省。但即是这样论列,已是很繁重的了。 
                            自然最重要的是第一回,作者论此书底效用,在高本上说: 
                            “……复可破一时之闷,醒同人之目……” 
                            “只愿世人当那醉余睡醒之时……把此一玩……” 
                          戚本却作: 
                            “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 
                            “只愿他们当那醉饱淫卧之时……把此一玩……” 
                          这真是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了!在这些地方,刻本自然不可菲薄。我们把这两条分别解一下,优劣自见。 
                                高 本                  戚 本         
                               
                           “醒同人之目”,指我辈而言,明     “说世之目”,指世俗,世间而言。 
                            以外不与。 
                                                    
                           “破一时之闷”,指自己底闷怀。     “破人愁闷”,指他人底愁闷。  
                                  
                           “醉余睡醒”,觉悟之初。        “醉饱淫卧”,沉沦之日。 
                              
                          依高本看,《红楼梦》是文学,是唤醒痴迷,陶写性灵的;依戚本看,《红楼梦》是闲书,是争妍取媚,喷饭下酒的。这实是很紧要的关键,不可以不详辨。 
                            在这回里,戚本还有两节很荒谬的文字,高本也是没有的。 
                          引如下: 
                            “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看适情闲文者特多。” 
                            “因见上面虽有指奸责佞,眨恶诛邪之语,亦非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可比。” 
                          可怜!《红楼梦》才脱了“优孟衣冠”,又带上“方头巾”了。情不可适,反在《红楼梦》中来讲求理治,这是什么话!贬恶诛邪,称功颂德,眷眷于伦常,岂真是“一脸之红荣于华衮,一鼻之白严于斧钺”吗?这又是什么话!我从前曾说过戚本大谬之处甚多,凡这些地方都可以作证。这也并非传钞之误,实在是后来人有意加添改窜的。这层意思,后文再须详说。 
                            在第二回里,有一点高本是错了,应照戚本改正。如戚本不发见,这个矛盾是无法解决的。王雪香《红楼梦存疑》里面说:“一回云‘生元春后次年即生衔玉公子’,后复云‘元春长宝玉二十六岁’,又言‘在家时训诂宝玉’……”(一回疑是二回之误,训诂疑是训过之误。)他已见到这点上欠妥。但现在把戚本和高本对举,这就不成为问题。 
                          


                          禁言 |32楼2006-07-24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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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本在第六十九回,又多了一节赘瘤文字,大可以删削的。这回正写凤姐如何处置尤二姐及秋桐,戚本却横插一节前后不接的怪文。现在引如下: 
                              “……一面带了秋桐来见贾母与王夫人等,贾琏也心中纳罕。那日已是腊月二十日,贾珍起身先拜了宗祀,然后过来辞拜贾母等人。合族中人直送到洒泪亭方回,独贾琏贾蓉送出,三日三夜方回,……且说凤姐……” 
                            在“纳罕”“且说”之间这节文字,高本上都是没有的。戚本却添了四行字,实在没有道理。不但上文没有说贾珍要到那里去,下文没有说回来,踪迹太不明了。且正讲凤姐,为什么要夹写贾珍远行,文理未免有些“欠通”。即写贾琏贾蓉送行送了三日三夜方回,也不像话。贾珍去了,后来没写他回来,却已自己回来了,更不像话。(第七十一回)但如没有这一节,同回贾琏说:“家叔家兄在外”,却没有着落。只有这一个理由,可以为这一节作辩解。 
                              在同回,戚本有一节极有意义的文字,远胜高本,很可以解嘲的。戚本上说: 
                              “只见这二姐面色如生,比活着还美貌。贾琏又搂着大哭,只叫:‘奶奶!你死的不明!都是我坑了你!’贾蓉忙上来劝:‘叔叔,解着些儿。我这个姨娘,自己没福。”说着,又向南指大观园的界墙。贾琏会意,只悄悄跌脚说:‘我想着了,终究对出来,我替你报仇。’” 
                              高本把这一节完全删了,只在下边添写“贾琏想着他死得不分明,又不敢说”一语,作为补笔,却不见好。因这节文字,可以断定凤姐底结局,极为紧要,万无可删之理。且尤二姐暴死,以凤姐平素之为人,贾琏又何得不怀疑?故以文情论,这一节亦是断断乎不可少的,何况描写得极其鲜明而深刻呢? 
                              第七十回,高本也有一点小小的疏漏,应依戚本改正。现引戚本一节,括弧中的是高本所没有的文字。 
                              “只见湘云又打发翠缕来说:‘请二爷快去瞧好诗。’(宝玉听了,忙问:‘那里的好诗?’翠缕笑道:‘姑娘们都在沁芳亭上,你去了便知。’)宝玉听了,忙梳洗了出来,果见黛玉……都在那里……” 
                              高本既少了括弧中的一节,下文所谓“那里”便落了空。不如戚本明点沁芳亭,较为妥贴。亚东本依此添入,是。 
                              第七十五回,有一节文字,我觉得戚本好些。现在把两本所作并列如下: 
                              “尤氏……一面洗脸,丫头只弯腰捧着脸盆。李纨道:‘怎么这样没规矩!’那丫头赶着跪下。尤氏笑道:‘我们家下大小的人,只会讲外面假礼,假体面,究竟做出来的事都够使的了!’”(高本) 
                              “小丫环炒豆儿捧了一大盆温水,走至尤氏跟前,只弯腰捧着。银蝶笑道:‘……奶奶不过待咱们宽些,在家里不管怎样罢了。你就得了意,不管在家在外,当着亲戚也只随便罢了。’尤氏道:‘你随他去罢,横竖洗了就完事了。’炒豆赶着跪下。”(下同)(戚本) 
                            这虽是不甚关紧要的文字,但依高本,却很不合说话时底情理。李纨责备小丫头底没规矩,而尤氏即大发牢骚,说外面讲礼貌的人,作事都够使的,岂不是当面骂人?况且书中写李纨平素和易,怎么这一回对于小事如此的严声厉色?戚本所作似很妥当,补尤氏说“随他去罢”一语,亦是应有的文章。 
                              还有一节底异文,虽论不到谁好谁歹,却是很有趣的。高鹗底四十回,在第一百九回,有“候芳魂五儿承错爱”一大节很有精彩的文章,柳五儿明明是个活人,但据戚本,八十回中柳五儿已早死了。我引戚本独有的一节文字: 
                              “王夫人笑道:‘你还强嘴!我且问你,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是谁调唆宝玉要柳家的五儿丫头来着?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第七十七回) 
                            所以若依戚本去续,那五儿承错爱一节,根本上是要不得的。但高本底第七十七回,因没有这一节文字,前后还可以呼应,我们也不能判什么优劣,只能说他们不相同而已。 
                              但却有两层题外的揣想,可以帮助我们的。(1)高鹗所见的各钞本,戚本并不在内;因为高氏如见有一种抄本上面明写五儿已死,他决不会作第一百九回这段文章。(2)再不然,便是高鹗曾经修改过八十回本,将这一节文字删去,使他底补作不致自相矛盾。这两层揣想,必有一个是真实的,但我却不能断定是那一个。 
                              就两本底本文,回目底大体约略比较一下,已占了这么长的篇幅,恐怕还因我翻检匆忙,仍不免有遗漏之处。好在我并不是要做校勘记,即脱略了几处,也无甚要紧。倒是篇幅底冗长,使读者感到沉闷,我却深抱不安的。现在只说一点零碎的话,拿来结束本篇。有正书局印行的戚本,上有眉评,是最近时人加的,大约即在有正书局印行本书的时候。看第三回眉评,曾说西餐底仪节,可见是最近人底笔墨了。这位评书人底见解,实在不甚高明。他所指出戚本底佳胜之处,实在未必处处都佳;他所指出两本底歧异之点,实在有些是毫无关系。到真关重要的异文,他反而不说了。我当时如就这眉评来草本篇,其失败必远过于现在。因为他底不可靠,所以仍费了我很多的翻检底功夫。这是我在这里表示遗憾的。 
                              戚本还有一点特色,就是所用的话几乎全是纯粹的北京方言,比高本尤为道地。我因为这些地方不关重要,所以在上文没有说到,但分条比较去虽是很小,综观全书却也是个很显著的区别,不能不说一说。雪芹是汉军旗人,所说的是他家庭中底景况,自然应当用逼真的京语来描写。即以文章风格而言,使用纯粹京语,来表现书中情事亦较为明活些。这原是戚本底一个优点,不能够埋没。惟作眉评人碰到这等地方,必处处去恭维一下,实在大可不必。他们总先存着一个很深的偏见,然后来作评论,所以总毫无价值可言。王雪香底高本评语,也是一味的滥誉,正犯了同一的毛病。我作这篇文字,自以为是很平心的,如应了“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这句老话,那却就糟了!


                            禁言 |36楼2006-07-24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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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30 20: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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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作者底态度 


                              -------------
                                大家都喜欢看《红楼梦》,更喜欢谈《红楼梦》;但本书底意趣,却因此隐晦了近二百年,这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其实作书底意趣态度,在本书开卷两回中已写得很不含糊,只苦于读者不肯理会罢了!历来“红学家”这样(忄蒙)懂,表面看来似乎有点奇怪,仔细分析起来,有两种观察,可以说明迷误底起源。 
                                第一类“红学家”是猜谜派。他们大半预先存了一个主观上的偏见,然后把本书上底事迹牵强附会上去,他们底结果,是出了许多索隐,闹得乌烟瘴气不知所云。他们可笑的地方,胡适之先生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已说得很详备的了。这派“红学家”有许多有学问名望的人,以现在我们底眼光看去,他们很不该发这些可笑的议论。但事实上偏闹了笑话。 
                                为什么呢?这其中有两个原故:(1)他仍有点好奇,以为那些平淡老实的话,决不配来解释《红楼梦》的。(2)他们底偏见实在太深了,所以看不见这书底本来面目,只是颜色眼镜中的《红楼梦》。从第一因,他们宁可相信极不可靠的传说(如董小宛明珠之类),而不屑一视雪芹先生底自述,真成了所谓“目能见千里之外,而不能自见其眉睫”了。从第二因,于是有把自己底意趣投射到作者身上去。如蔡孑民先生他自己抱民族主义,而强谓《红楼梦》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等等。(《石头记索隐》)作者究竟有无这层意思,其实很不可知;因为在本书里并无确证,那些傅会的话似无足信。以我想来,曹家是正白旗汉军,并且是大族。雪芹生在这个环境中间,未必主张排满吊明的。我这层揣想,虽不能证实,但很可以知道蔡先生这个判断,是含有多少偏见在内的。总之,求深反浅,是这派“红学家”底通病。 
                                第二类“红学家”我们叫他消闲派。他们读《红楼梦》底方法,那更可笑了。他们本没有领略文学底兴趣,所以把《红楼梦》只当做闲书读,对于作者底原意如何,只是不求甚解的。他们底态度,不是赏鉴,不是研究,只是借此消闲罢了。这些人原不足深论,不过有一点态度却是大背作者底原意。他们心目中只有贾氏家世底如何华贵,排场底如何阔绰,大观园风月底如何繁盛,于是恨不得自己变了贾宝玉,把十二钗做他妻妾才好。这种穷措大底眼光,自然不值一笑;不过他们却不安分,偏要做《红楼梦》底九品人表,那个应褒,那个应贬,信口雌黄,毫无是处,并且以这些阿其所好底论调,强拉作者来做他底同志。久而久之,大家仿佛觉得作者原意也的确是如此的;其实他们几时考究过书中本文来,只是随便说说罢了。 
                                这两段题外的文章,却很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红楼梦》作者底真态度,可以排除许多迷惑,不致于蹈前人底覆辙。我们现在先要讲作者做书底态度。 
                                要说作者底态度,很不容易,我以为至少有两条可靠的途径可以推求:第一,是从作者自己在书中所说的话,来推测他做书时底态度。这是最可信的,因为除了他自己以外,没有一个人能完全了解他底意思的。雪芹先生自序的话,我们再不信,那么还有什么较可信的证据?所以依这条途径走去,我自信不致于迷路的。第二,是从作者所处的环境和他一生底历史,拿来印证我们所揣测的话。现在不幸得很,关于雪芹底事迹,我们知道的很少;但就所知的一点点,已足拿来印证推校我们从本书所得的结果。我下面的推测都以这两点做根据的,自以为虽不能尽作者底原意,却不至于大谬的。 
                                《红楼梦》底第一第二两回,是本书底楔子,是读全书关键。从这里边看来,作者底态度是很明显的。他差不多自己都说完了,不用我们再添上废话。 
                                (1)《红楼梦》是感叹自己身世的,雪芹为人是很孤傲自负的,看他底一生历史和书中宝玉底性格,便可知道,并且还穷愁潦倒了一生。所以在本书楔子里说道: 
                                “风尘碌碌,一事无成。” 
                                “当此日……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 
                              


                              禁言 |37楼2006-07-24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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