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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婚姻制度的起源,以及消亡,也谈“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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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的帖子,一开始就贴了一堆资料,所以决定重写。写的术语太多了大家未必耐心看得下去,所以开始写的口语化一点好了。
  反思婚姻制度,其实早已是一个非常陈旧的话题了。
  远的不说,早在五四时期,主张废除婚姻制度、主张独身主义大有人在,之所以到今天婚姻制度依然存在,当然是因为一种制度的确立、发展和消亡自有其规律,如果从今天的现实来放眼看,婚姻制度不仅可以消亡,而且已经正在走向消亡了。


1楼2013-12-27 12:14回复
      讨论其起源和发展,当然要先看看“婚姻制度”是什么,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去搜相关资料。我们那一份手头的,大家都能找到的,就是百度百科。
      “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好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乱伦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
                                   ——百度百科


    2楼2013-12-27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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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
        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政治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政治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于结盟和理顺财产继承关系。


      4楼2013-12-27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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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我们来看《简明文化人类学词典》:“确立这种婚姻形式,主要由于私有制的发展。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里,男子掌握经济大权,女子处于从属地位,父亲的财产只能由出自父亲的子女继承,因此作为妻子必须严格保持贞操和对丈夫绝对服从,这种一夫一妻制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而言。”
          已经很明确了,婚姻不过是父权制的产物,是男子为了财产继承到自己后代手里而想出来的办法。不过这也只是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的功能之一,所以有的简约的定义是:“(一夫一妻制)婚姻是为了固定性伴侣而确立的保障”;“婚姻是社会财产的有效分配形式”——当然这后一种定义比较现代化了,前提是男女都有掌握和使用财产的权利。


        5楼2013-12-27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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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有人说,很多人是因为爱情结婚的,有爱有情,凑在一起生活蛮好的,结婚给你爱情增加分量了吗?所以,我们看到西方的不婚同居并生儿育女的人口越来越多,人家这才叫真爱情,叫“由于爱情走到一起”,跟婚姻无关,看看安吉丽娜和皮特吧,够不够幸福呢?
            现在又流行婚前财产公证,断绝了一方借婚姻敲诈另一方的可能,我击掌称好!
            既然不用结婚一样爱情幸福,结婚也无法财产共有,真不知道婚姻制度存在还有哪些牢固基础!至少,情感的、财产的基础,都不成为基础了,性嘛,今天有几人是结婚后才有性的?
          我们看到,婚姻制度存在的基础已经基本上瓦解了,阴魂不散的,不过是那个“观念”而已。什么观念呢,“三十而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等,反正只要婚姻制度存在着,这些观念就是合理的。


          7楼2013-12-27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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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或许说,消灭婚姻制度是不合人伦的,将导致社会混乱,这种调子在五四时期也唱响过,一个基本的担忧是孩子问题。说到底还是一个观念问题,总要认为只有一男一女组成的家庭,也就是“父母健全”的家庭,孩子的成长才能是健康的,举例当然是单亲家庭孩子容易患孤独症之类,但据一些案例来看,基本上,单亲孩子心灵问题是由于周围人的嘲笑和眼光,比如同伴笑话他/她“没爸爸”“没妈妈”等等,如果“爸爸”“妈妈”的概念不再如此紧密的结合、缺一不可,估计也没啥能嘲笑人家小孩子的了。说明这是社会问题,不是单亲问题。
              还有人担心性秩序更加混乱,好像有婚姻,性就很稳妥很专一似的。婚姻无法限制性的自由,徒然只是增加了婚内暴力而已,不过是男性专权的表现。


            8楼2013-12-27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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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在我看来婚姻没什么好处,尽是制造人间悲剧、剥夺人类自由的压迫工具。奇怪的是,同性恋们兴致勃勃地提倡“同性恋婚姻”。简单说,这就是异性恋主流思维的内化,同性恋的逻辑是:异性恋可以结婚,我们同性恋也要结婚!为什么要结婚呢?我们要得到世俗的承认!相当的理直气壮,相当地确信无疑。


              9楼2013-12-27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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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世俗的办法来获得世俗的承认,这究竟是向世俗的反抗还是向世俗的妥协?我们看看李银河教授的同性恋提案吧,看看她的理由究竟是什么。
                “第一,根据现行法律,同性恋不违反中国法律,同性恋者是具有各项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性恋者当中有人有结婚的要求,他们的要求与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没有冲突,应该得到承认。”
                  等等,承认同性恋就必须赋予同性恋的婚姻权?不过还是陷在“婚姻制度”的迷魂阵里,好像没有婚姻就没有公民权似的。
                “第二,一旦中国立法保护同性婚姻,将成为我国保障人权的一个有利证据”(节选);
                  同上,还是在万分拥护“婚姻制度”的前提下。
                “第三,由于同性恋者的关系没有婚姻形式加以束缚和保障,容易造成一部分同性恋者交友随意,增加性病传播的可能性。而承认同性婚姻则可以使相当一部分同性恋者建立和保持长期关系,减少短期关系,从而减少性病传播的可能性。”
                  同异性恋婚姻之理,好像认为婚姻可以真的能够约束性关系似的。多说一句,这显然走偏了。性关系是否专一牢靠,最有力的保障是双方的爱情。李女士是一个“人性至上”论的拥护者,怎么在这时就如此地不相信人性而一定要弄个制度来约束一下呢?你这不是约束人性自己打自己嘴巴么?或者,就是你歧视同性恋,认为她们/他们没人性(我这是极端的推理,别跟我辩论这个)。
                “第四,对于同性恋这个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族群的保护将使我国的形象更为开明、进步”
                  哇塞,同性恋婚姻真的好崇高好伟大啊!意义非凡、日月同晖、天地可鉴呀!
                  捡异性恋吃剩的骨头来给同性恋啃,我觉得李银河教授的思维很刻板,一个深深埋在异性恋文化陷阱的异性恋,拿异性恋的壳子往同性恋上套。但是我感谢她在性问题上的豪放言论,尽管弊病多多,但至少让性成为一个开放的、人人可谈的东西,对此,她功不可没。


                10楼2013-12-27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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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我们立足中国的历史和现实语境来讨论这个问题。
                    我们讲到,一是涉及到文化跟法律哪个在中国效用更大的问题,有的同学说什么“婚姻法是保障权利用的,但并没有规定每个人都得钻进去”就显得幼稚得多了,这是因为说这句话的同学压根不懂得文化也隐含着你看不见的强大力量的。
                    有人说中国人有个普遍心态,只要法律规定是合法的,就认为是好的了,想想似乎真是这么回事儿;但问题是,假如法律规定了同性恋有婚姻权,对同性恋当然好,但对不想结婚人,压力可就更大了,这就是咱文化的力量啊!这就涉及到下一个问题——也就是我们要谈到的:
                    民间偏见究竟是什么偏见的问题?


                  13楼2013-12-27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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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可能还要细谈一点,“偏见”跟“压力”的区别,我们常说的是“消除偏见”,我说的是“解决压力”。但我认为,对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有完全统一的看法,偏见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也永远都会有。民间对同性恋有什么偏见?我想任何人在谈“民间偏见”之前最好先调查一下,别太夸大了。据我从网友们的评论上来看,主要是对同性性行为有偏见,但这难道不是很正常的吗?很多同性恋也无法接受异性间的性行为,一样觉得恶心呢!何必让所有人认同你的性行为呢?真的完全没这个必要;更何况,这也是无法做到的。
                      那么我说的“压力”就是结婚生子的压力,这才是同性恋真正面临的问题(偏见能构成什么问题?你可以自问一下。偏见造成的问题能否解决,也请自问一下),而解决这个问题不是让同性恋结婚,而是消除文化上结婚生子的正统主流价值;假如像刚才所说的那样,在中国人眼里法律规定的才是好的,那么让同性恋结婚只能强化正统价值、加重结婚生子的压力,与同性恋的生活方式完全是背道而驰的。因为,同性恋需要的,正是与异性恋不一样的生活方式;我们要做的是尊重差异,而不是实现同一。


                    15楼2013-12-27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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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这里,我论述完了,顺便召唤小伙伴 @懒羊羊的Fans @绅士凯布雷克 @叔叔的男朋友 


                      17楼2013-12-27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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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运的路人丁 @心怎么说 @驡雷 希望小伙伴能够仔细看完我的文字论述,给出意见。


                        18楼2013-12-27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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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毫无进步


                          IP属地:西藏来自手机贴吧19楼2013-12-27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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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说“结婚生子”,所以你也把婚姻制度的实质定位在此。婚姻不是光为了生育,是要有法律维护自我权益。还有,你说没有婚姻何来骗婚——你这是变相改变了不存在“骗婚”这个说法,而没有改变同性恋和异性恋结合的本质问题。没法律的保护,那有的同性恋不就更加可以先跟一个女的生育然后抛弃她在和同性在一起?你把生育跟婚姻制度混为一谈,跟国内大多数人想法有什么不同。


                            来自手机贴吧20楼2013-12-27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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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3-12-27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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