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
1992年10月11日,国务院(国函[1992]145号)批复设立上海市浦东新区,撤销川沙县,浦东新区的行政区域包括原川沙县,上海县的三林乡,以及中心城区杨浦、黄浦、南市的浦东部分。2005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定位及目标:围绕建设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的战略定位,在强化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的环境优势、创新优势和枢纽功能、服务功能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四个中心”(国际经济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区、综合改革的试验区、开放和谐的生态区。
天津滨海新区
1994年3月,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的基础上,把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天津港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这几个区域的资源整合起来发展,组建天津滨海新区。2006年5月26日“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正式通过,滨海新区性质终于尘埃落定。2010年1月11日,滨海新区政府正式挂牌成立。
定位及目标: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重庆两江新区
2010年5月5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同意设立重庆两江新区的批复》国函〔2010〕36号,批准设立重庆两江新区。2010年6月18日,两江新区正式挂牌成立。
定位及目标: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根据国务院批复,中央赋予重庆两江新区五大功能定位: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先行区,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
2011年3月14日,舟山群岛新区正式写入全国十二五规划,规划瞄准新加坡、香港世界一流港口城市,要拉动整个长江流域经济。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国函(2011)77号),舟山成为我国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新区后又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1]
定位及目标: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发展目标:舟山群岛新区将建成中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中国海洋海岛科学保护开发示范区、中国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中国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
2013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舟山群岛新区由副省级新区升为正省级新区,为全国唯一的正省级新区,能直接和国务院各部委直接对话,享有利用全国资源的优势。(深圳,浦东等都为副省级)
甘肃兰州新区
2012年8月20日,国务院以国函〔2012〕104号文件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兰州新区的批复》,批复甘肃省《关于设立兰州新区的请示》,同意设立第五个国家级新区兰州新区,原则同意《兰州新区建设指导意见》。[2]
定位及目标:西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向西开放的重要战略平台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带动甘肃及周边地区发展、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我国向西开放。
广州南沙新区
2012年9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28号),原则同意《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9月12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通知,批复设立广州南沙新区为国家级新区,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至此,广州南沙新区成为我国第六个国家级新区。[3]
定位及目标:立足广州、依托珠三角、连接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建设成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和新型城市化典范、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4]
1992年10月11日,国务院(国函[1992]145号)批复设立上海市浦东新区,撤销川沙县,浦东新区的行政区域包括原川沙县,上海县的三林乡,以及中心城区杨浦、黄浦、南市的浦东部分。2005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定位及目标:围绕建设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的战略定位,在强化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的环境优势、创新优势和枢纽功能、服务功能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四个中心”(国际经济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区、综合改革的试验区、开放和谐的生态区。
天津滨海新区
1994年3月,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的基础上,把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天津港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这几个区域的资源整合起来发展,组建天津滨海新区。2006年5月26日“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正式通过,滨海新区性质终于尘埃落定。2010年1月11日,滨海新区政府正式挂牌成立。
定位及目标: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重庆两江新区
2010年5月5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同意设立重庆两江新区的批复》国函〔2010〕36号,批准设立重庆两江新区。2010年6月18日,两江新区正式挂牌成立。
定位及目标: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根据国务院批复,中央赋予重庆两江新区五大功能定位: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先行区,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
2011年3月14日,舟山群岛新区正式写入全国十二五规划,规划瞄准新加坡、香港世界一流港口城市,要拉动整个长江流域经济。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国函(2011)77号),舟山成为我国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新区后又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1]
定位及目标: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发展目标:舟山群岛新区将建成中国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中国海洋海岛科学保护开发示范区、中国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中国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
2013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舟山群岛新区由副省级新区升为正省级新区,为全国唯一的正省级新区,能直接和国务院各部委直接对话,享有利用全国资源的优势。(深圳,浦东等都为副省级)
甘肃兰州新区
2012年8月20日,国务院以国函〔2012〕104号文件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兰州新区的批复》,批复甘肃省《关于设立兰州新区的请示》,同意设立第五个国家级新区兰州新区,原则同意《兰州新区建设指导意见》。[2]
定位及目标:西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向西开放的重要战略平台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带动甘肃及周边地区发展、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我国向西开放。
广州南沙新区
2012年9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28号),原则同意《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9月12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通知,批复设立广州南沙新区为国家级新区,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至此,广州南沙新区成为我国第六个国家级新区。[3]
定位及目标:立足广州、依托珠三角、连接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建设成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和新型城市化典范、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打造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