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补习班组织的队伍去游览名胜古迹,年少无知的我跟着大部队,浩浩荡荡杀过去。所谓的名胜古迹就是一只乌龟背着一块石碑,实在不是什么好景色。我坐在地上吃奶油饼干,然后看到谷尼玛屁颠跑过来,边跑边喊:“我看见洞里有只火狐狸。”然后小伙伴们一片骚动,王尼玛和刘尼玛表示你丫太能演了,怎么可能有火狐狸。随后二人跟随谷尼玛前往案发现场,回来的时候都声称自己看到了火狐狸。越来越多的人不相信,越来越多的人跑去看,回来后都说自己看到了火狐狸,还声情并茂的描述了火狐狸的情形。越来越多的人跑去看,越来越多的人相信。有的人说:“火狐狸全身通红,把头伸出洞口喷火。”有的人说:”火狐狸的眼睛会放激光,我差点被他射到。“有的人说“火狐狸有九只尾巴,每只尾巴都是一条命。”有的人说“现在只有八条尾巴了,我刚才用石头把它打死,它又活了,还少了条尾巴。” 于是同学们坐立不安,奔走相告,十分钟后消息传满整个营地。后来又说火狐狸从洞里跑出来,向我们这边来了,最后连上个厕所都说看到了火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