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一直觉得,人的写作欲望首先出自表达的渴望,人是群居动物,就像天才依然需要观众一样,再孤僻的人都会需要了解,哪怕只是一种单方向的倾泻。某部分人,他们可以将这种表达渴望发挥到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上,后来他们成了演员,或者他们是生活中那部分表现欲强盛的,我们通常称之为“外向”的人。而另一部分人,他们将这种强烈的表现欲凝结成一个个方块字,就像人鱼的眼泪那样,珍而重之的,以一种既自卑又自傲的方式,展现在世人面前。
在年轻的时候,我们——当然我是这群傻瓜中的一员——想要表达的总是无处安放的青春,那些蓬勃的生命力,不知从何而来的悲伤和喜悦,那些称不上爱的喜欢,那些自以为对世界的怒吼,自以为过早凋零的沧桑,那些樱花树下都埋着尸体的狗屁“真理”。
后来我们长大了,我们发现这个长大的过程就是世界和我们互相比中指长度,比秀下限的过程,这个长大的过程让白衣少年变成秃头脂肪肝的大叔,让文艺少女变成刷八卦刷战色一边在游戏里1V3一边还能面不改色刷世界的妖人。
我们年轻的时候总是觉得三十岁是很遥远的生死关头,我们总想着生于青春死于青春,我们的忧伤是顺着铁轨走向远方,因为远方的远方,依然在远方。不不,或者我们年轻的时候没有那么多想法,我们更多行动,哪怕我们写作,也更像是一次对自身由内而外的浩大洗涤,像是一次肯定自我否定自我双重否定等于肯定的行为艺术。
于是那些时候的爱恨总是淋漓尽致总是竭尽心力,我们就是我们笔下的人物,我们玛丽苏着杰克苏着,我们是被命运之神深爱的独一无二那一个,我们后宫林立,我们高高在上,我们垂下眼皮微笑:瞧这些愚蠢的世人啊。
我们总是说,写了这篇我不想再写,因为我想写的已经写完了。我们傲然微笑,我们扁舟一叶去,江海任凭生。
可是,请注意,我们还是长大了。或者说,当我们老了。
我并不认为老去是一件优雅的事情,女人注定要和皱纹和斑点奋战终生,但是老去也并不是世界末日。我们从小受的教育总是强调姿态要好看,尤其在无从选择的情况下,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
有些写作者不肯接受这样的设定,他们在宿敌面前各出绝招,或者永远赤脚穿着布鞋披散着海藻一样的头发搞上喜欢穿格子衬衣的男人。或者以外物来对抗内邪,比如达芬奇的桌子椅子柜子,然后外表大笑内心明媚忧伤地宣称他们永远十八岁。
我们不能说他们是错,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学会的唯一好的东西就是不要随意判断对错,如同每个人都有表达的自由,每个人都有选择如何去表达的自由。
与永远的十八岁不同的另一些人——当然还是包括我——我们开始思考一些关于世界的中指为什么比我们长,秀下限比赛为什么永远没有下限的问题。
我们开始如饥似渴的渴望真相,我们想知道隐藏在世界背后的那只手,那是属于共济会还是属于面黄肌瘦的IT民工,是的,我们不满足于肉眼所看到的,我们渴望在人类社会永远的偶然中寻找必然,我们想在一切的现象背后寻找规律、定式、框架。如果我们手里捏着变形金刚,我们不再用它炫耀,而是把它拆成一块一块一条一条,只为了知道它为什么能变成擎天柱而不是皮卡丘。
如同一部分科学家小时候都集体无意识地分解过闹钟的尸体,一部分写作者到了某个阶段,他们都开始试图用肉眼分辨绿色的写着1和0的数据流,或者恨不得站到世界最高处大喊真相是42。
或许每个人真的只是一座孤岛,但就像前面说过,所有的写作者都是充满表达欲的控制狂,哪怕是我们这些只在网上连载的自娱自乐的写作者,当我们自以为发现了世界的真相,谁也不能阻止我们表达出来。
谁也不该阻止。